洪振快:分配财富比创造财富更重要
1492年8月3日,哥伦布率领90名船员,乘坐“圣玛利亚”号等3条帆船,从西班牙帕洛斯港出发,往西航行。10月12日凌晨2点,他们看到了陆地。当日,他们登上那个被他们取名为“圣萨尔瓦多”的小岛(现华特林岛,属巴哈马群岛)。这就是日后震惊世界的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光荣之旅。
哥伦布的发现使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时代,世界各民族都被卷入其中,中国也不能例外。
西班牙人到美洲之后发现并大量开发金银矿,以西班牙“比索”为单位的银币开始流布全世界。据估算,从16世纪40年代开始的百年间,美洲生产的白银有六七亿两,这些白银大约有1/3—1/2流到了中国。同时期世界白银的另一生产中心日本所产白银也大量流向中国。粗略估算,这一时期(中国晚明时期)流向中国的白银应该在3亿两左右,平均下来,每年流向中国的白银有三四百万两。如此之多的白银流向中国,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不能不深受其影响,如明代万历年间实行的“一条鞭法”这样的税收货币化改革据信就与白银存量大增有关。
美洲白银流向中国是通过贸易,即“银丝交易”——用美洲的白银交换中国的生丝而实现的。生丝主要产于江浙,而主持外贸的是商人。按照常理推论,生丝的外贸出口应该带动江浙地区的经济腾飞,由外贸出口带来的巨额白银应该到了从事外贸出口活动的商人手里,由此江浙地区理应涌现一大批“资本家”才是。但是,我们在历史上却看不到这样的典型例子。那么,巨额白银到底到了谁的手上了呢?
明代嘉靖年间(1522—1566)的严世藩,曾经纵论当时财富在百万两银子以上的富豪,榜上有名的17家中,除了“山西三姓、徽州二姓”可能是指晋商、徽商(他们因食盐垄断经营而发家)之外,其余的不是太监,就是高官,他们都是因权力而占有财富。嘉靖时期如此,嘉靖之后并没有改变。明代的社会财富分配,始终是太监和高官,如刘瑾、严世藩之流占大头。换句话说,是权力支配社会财富,而不是市场支配社会财富。晚明的江浙商人通过对外贸易为中国赚来大批白银,但是这些银子未必能留在他们自己手上。
刘瑾、严世藩之流利用手中的权力占有巨大的社会财富,大明帝国的整个官场上下一体,社会财富集中到他们手上。据估计,明末文官有24683人。假如每个人一年的灰色收入为100两银子,那么他们一年所得就是2468300两。当然他们一年的实际所得肯定不止100两,而官场也远远不止文官系统的24683人。由此可知,每年从美洲、日本流入的区区三四百万两银子,还不够官场消化。
明代亡国之前,由于没钱组织军队镇压农民起义及抵御满清进攻,崇祯皇帝曾经向皇亲国戚、太监、大臣强行“捐银”,但是这些人个个哭穷,在政治高压之下,最多也就认捐一二万两银子,如公认为巨富的皇后父亲周奎和退休司礼监太监王之心都只肯认捐一万两。而到了李自成的军队进了京城之后,周皇后父亲家中被搜出白银53万两,王之心家被搜出白银15万两。可见他们并非没钱,这些钱都藏在他们家里的夹墙和地窖之中,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暴露于阳光之下。
美国学者弗兰克在他震动国际学界的著作《白银资本》中认为,晚明时期白银流入中国刺激了中国经济的扩张,“中国和其他地方一样,新增的货币造成了有效需求的增长,刺激了生产和消费的增长”,“自16世纪中期起,白银注入中国经济所造成的经济扩张更为壮观”。弗兰克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认为货币存量增加“造成了有效需求的增长,刺激了生产和消费的增长”。但是,中国有特殊的“国情”,有许多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地方,所以适于解释“其他地方”如英国、美国的经济理论在中国未必适用。白银流入中国,“新增的货币”未必就能造成“有效需求的增长”,未必能够“刺激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原因在于,这些“新增的货币”没有多少进入流通和生产领域,发挥其刺激生产和消费的功用,而是进入了权贵们私人宅邸的夹墙和地窖,成为不能推动经济发展的死的财富。于是,我们从历史中看到的情形与弗兰克的推论不同,晚明以来的中国经济虽有发展,但经济结构并没有质的改变,所谓的经济扩张也远远没有像弗兰克所说的那样“壮观”。
中国历史上的社会财富分配不由市场,而由“超经济强力”来完成。晚明以来巨额白银流入中国,在分配上并不能由工商业阶层所掌握,而是被权贵们所占有。权贵们掌握财富之后,并不把财富用于发展工商业所需要的“资本”,财富再多也不能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则是民间发展工商业缺乏“资本”支持。
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社会财富应该由谁来掌握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历史事实证明,财富只有放到那些对通过发展工商业而赚钱有强烈兴趣的人的手中,才能成为推动生产、创造就业的经济发展的“资本”,才能对经济发展、国民财富增加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中国,同时也适用于西方。
众所周知,美洲金银是西班牙人开发的,16世纪时西班牙因为占有这些财富而号称强盛,但这种强盛并没有保持多久,进入17世纪之后很快被荷兰和英国所取代。这里面的原因就在于,美洲金银到了西班牙之后并没有成为推动工商业发展的“资本”,因为这些财富由西班牙的权贵——旧贵族们所掌握,他们没有兴趣也不知道怎么样用这些钱去发展工商业,所以很快这些财富就流到了荷兰人和英国人手上,而荷兰人和英国人掌握这些财富的恰恰是所谓的“资本家”,所以这些白银到了荷兰和英国之后就成了推动由此可知,社会财富的分配,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如果社会财富分配不能有利于具有“生产性”功能,亦即使财富成为经济发展的“资本”的人掌握财富,那么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长期繁荣恐怕是没有保证的。这也说明另一个问题:社会财富的创造固然重要,但财富的分配可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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