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河南太康三岁女童小凤雅患病去世之后,被曝出家人“诈捐”15万元。事后证实家属募捐数额为38000多元,而且已将剩余的款项捐给公益机构。小凤雅奶奶表示,由于受到冤枉,她将起诉作家陈岚及一名姓马的女士,以讨回公道。(5月27日《法制晚报》)
信息不对称,各方都受质疑
王凤雅小朋友在去世前后成为一个新闻人物。去年确诊之后,小凤雅的妈妈杨美芹在多个网络平台展开众筹,呼吁网友为女儿捐款。但是后来小凤雅家人却与介入此事的公益人士发生了纠葛,风波直至小凤雅去世而未息。
小凤雅去世前,一些公益人士和自媒体携网友怒斥小凤雅家人,罗列的罪名包括“诈捐”“重男轻女”等,一个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利用姐姐诈捐15万元给弟弟看病”。
小凤雅去世后,新闻出现“反转”。通过媒体调查、当事人回应,人们发现其家人通过网络筹到的钱只有3万多元,不是网传的15万元。而给弟弟治病则是由嫣然基金出资。总之,诈捐不存在。
一些自媒体和公益人士用来攻击小凤雅家人的主要理由不存在之后,他们自身便沦为舆论炮轰的对象。现在舆论风向彻底变了,一种新的主张出现了:“必须将造谣者绳之以法。这一家人实属不幸,对他们家造谣诽谤怎么能下得去手?”【详细】
网络募捐更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网络募捐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慈善形式在中国社会有一定的市场,也说明了公益机构在慈善事业方面的一种缺位。然而,时有耳闻的骗捐、诈捐以及不规范操作,让公众的爱心严重透支。“小凤雅”事件虽然反转,其父母不存在诈捐行为,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再次受到了挑战。【详细】
王凤雅的悲剧也提醒了一点,由捐助人直接打款给受助人的做法并不值得推荐。因为捐助人往往没有能力去验证募捐的真实性,也没有精力监督善款的使用,而在碰到捐款可能遭遇不当使用时,却容易受情绪鼓动去谴责受助人,这样又可能对受助人造成伤害。
所以,在捐助者、受助人、募捐平台三者之间,其实还应有一个第四方角色的介入,比如慈善公益组织。募捐平台只是一个撮合机制,为网络募捐提供技术服务,不宜同时扮演慈善组织的功能。慈善组织介入其中,一方面对受助人的需求更了解,另一方面也可对捐款进行有效监督。只不过,慈善组织对募捐进行审核与监督,但不能直接掌握善款,这样才能形成各方互相监督的机制。【详细】
不管穷人与富人,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人对孩子负责
社会爱心捐助也是一把无形的“双刃剑”,他既可以帮助受助对象摆脱命运的不幸,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同样也可以让刚刚走向新生的受助家庭再次陷入另一个“漩涡”,背负起沉重的精神枷锁。而打开这副枷锁的“钥匙”,既不全在捐款使用的账目透明,也不单单需要监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更取决于健康的世道人心。【详细】
小凤雅到底该不该遭受这样的命运?在小凤雅的身后,又有多少跟她一样因家庭原因在疾病面前无力挣扎的孩子?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们?
有能力的家庭,自己对孩子负责;没能力的家庭,政府、社会应为孩子负责。农村地区的公立医院应该积极与贫困家庭的孩子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定期提供免费体检,若出现重大疾病家庭无力负担的情况,则帮助联系救济与公益力量。国家强大,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包含着这样的内容:不管城市与农村,不管穷人与富人,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人对孩子负责,对生命负责。这才是小凤雅事件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详细】
微言大义:
@淼淼家的阿黄:这件事情,我不敢说什么,怕再有什么反转,不过我心里的是难受的。他们没有诈捐筹款,我却被骗了愤怒和爱,“表面上满嘴仁义,心里全是生意”,这水太深太暗,我怕这次划伤了脚,下次就再也不敢了。
@全壁纸妹儿:造谣全靠一张嘴。
@雅倩想要戳出梨涡来:没有亲身经历的事情就不要随便给予评论。
@武汉滴哥古阿乐:鲁迅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但是我向来不吝以最大的善意相信别人,孩子是无辜的。逝者为大,小朋友走好……愿天堂没有疾病。
@sophie_de_mars2011:心酸悲伤,作为医生,我太明白医疗并非只是医学层面上的事,杨美芹距离能够为孩子做出正确的医疗抉择还差得太远,但这不是她的错,假如我们国家有完备的医保制度,有“由医生而不是孩子家长做出医疗决定”的政策,或许孩子不会死,所以我们应该问一问:为了不再出现另一个王凤雅,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王凤雅逝世后,舆论还是没有停息。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有效沟通,志愿者、网络募捐平台、受助人都陷入了争议。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可以看到,它映射了农村家庭面对重大疾病的无助,凸显了网络募捐监管乏力,也提醒善良的人们要坚持理性判断,别轻易被带偏节奏。王凤雅逝世是个彻底的悲剧,面对生命失去,我们应该好好反思,怎么补上这些短板,给更多像王凤雅这样的人一个好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