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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建筑”难终结 网友:为“拍脑袋”工程埋单方可止

http://www.newdu.com 2016/11/15 西安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主持人: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但对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的上百户村民来说,想要安居却没那么容易。五年前,当地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整村拆迁安置到现在的位置。几年来,村民陆续建好安置房并搬进新居,今年初才建好新居入住。但今年8月,合新社区的村民突然接到通知,称合新社区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区域,要求村民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刚建好的新居。

  斯涵涵(湖北 职员):整齐划一的四层洋房、通透的玻璃窗、宽敞的楼前庭院,想着建的新房要住上几代人,村民自然下了血本、有的几乎花掉半生积蓄装饰自家宅院。就是这种“内外俱佳”的住宅,却只住了几个月就要被拆掉,村民心疼,观者纳闷。而原因在于“现在新的一届领导,说是要把核心区范围内的大部分城中村都要改造掉。五年前的眼光和现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样”。

  主持人:按照常识,城市应依法科学规划,但为何短命建筑屡见不鲜?

  马涤明(内蒙古 职员):从相关制度规定上看,规划决策并不缺少严格的程序规定,充分征求民意、科学论证、专家意见等等,都不能绕过。问题在于,一些地方违规决策时缺少有效监督,事后更缺少应有的追责机制。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而如今,才过五年时间就要把一个新建住宅区拆掉,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说明地方规划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来。

  主持人:如何避免这种反复折腾? 汪昌莲(湖北 公务员):规划“折腾人”,必须依法“问责人”。首先,城市建设,应纳入法治轨道;当务之急,是要维护规划的刚性。城市规划的制定,需要尊重市民的意见,听取各领域专家的建议,规划一旦确定,绝不能随意变更。一旦出现规划“朝令夕改”、大拆大建现象,应依法向盲目决策者问责,让他们替自已制造的“拍脑袋”工程埋单。否则,“拍脑袋”决策不止,城市“短命建筑”难以终结。

Tags:“短命建筑”难终结,网友:为“拍脑袋”工程埋单方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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