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河北定州东站的30多名乘客,遭遇了尴尬一幕:原本应于当晚9点09分停靠站台的G506次列车,到站后不仅停靠位置错位,而且并未打开车门,不一会儿就开走了。候车乘客在站台滞留超过一个小时后,才被安排乘坐一列临时停靠的列车。
本来,列车运行有着严格的管理机制,哪一站停、停多久,哪一站不停,早就已经规定好了。就算因为出现突发状况,列车不能停靠站台,或者无法打开车门,列车长也应该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与车站值班员取得沟通、做好善后。可是当此次“跳站”出现后,我们看不到有任何应急处理措施,以致几十名等着上车的乘客被“戏耍”了。那么,为什么发生“跳站”?发生“跳站”后铁路方面为何没有做好应急补救?到底谁应该为此负责?这些问题应该有一个答案。——段思平
高铁“跳站”后,既应做好彻查事故和追责的工作,也应做好建设性的工作。
关键时刻的“跳站”事故增添乘客不安,也凸显出管理“溜岗”。如何亡羊补牢,制定、落实更可行的安全规范,避免“人在囧途”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事故发生后,如何积极维护乘客权益、减少乘客损失?如何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旅客平安顺畅地到达目的地?这是公众最关注,也是铁路部门最该回答的问题。——斯涵涵
实事求是地讲,机械运行很难完全避免故障,故障的发生只是频次和时间点的不同而已。但也正因为有之前诸多事故的前车之鉴,高铁运行方更应有充分的预估,为可能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但遗憾的是,此次河北定州东站发生动车突然“跳站”后,相关服务似乎也发生了“跳站”,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高铁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缓解故障发生后乘客的焦虑,妥善解决故障发生后的转运等问题。这不仅是保障乘客的基本权益,也是高铁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余明辉
列车“跳站”需要调查,要向公众解释清楚,如果涉及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处理相关人员。更重要的是,对于权益受到损害的乘客应当道歉或赔偿。或许铁路方面缺少“赔偿”的先例,但并不等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予赔偿。
诚然,一些乘客或由于权益意识不强,或是被太多的事务牵住,不想在这件事上花费时间。如果真有乘客投诉了,也未必会被受理。不管如何,铁路部门却不该对此无动于衷。唯有深究、唯有严惩,才能倒逼服务水准的提升,要不然,乘客的权益则很难得到保障。——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