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自今年1月1日《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国内42家航空公司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今后消费者在遭遇航班延误后终于索赔有据。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西部航空、春秋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等廉价航空公司则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航企不提供经济补偿。
肖华(江苏 公务员):近年来,廉价航空公司为乘客带来了很大的好处,很多人之所以选择廉价航空公司,也正是看中他们的低廉价格,这也促进了廉价航空公司的发展。廉价航空公司之所以廉价,也是因为砍掉了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廉价航空公司,廉的是票价,而不是低廉的服务质量,也不是低廉的责任承担,出现航班延误或取消,当然也要更具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补偿。
主持人:廉价航空票价低,显然,“延误不赔”更多的是出于成本因素考虑。这一点似乎也不容忽视。
冯海宁(北京 媒体人):按理,提供经济补偿是争夺市场份额的手段之一,经济补偿标准越高,越能赢得旅客认可。然而,部分航空公司却不想通过经济补偿去争取旅客,原因值得深思。不难看出,这类航空公司主要是廉价航空公司,大概是因为“廉价”——低成本运作,所以节省成本,不愿在补偿问题上与其他公司一争高下。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之所以没有硬性要求航空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一种说法是为了便于各家航空公司创新服务。但恐怕还有另一种考虑,即照顾廉价航空公司,因为这类公司对于降低旅客成本、丰富市场服务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无论是法规缺少强制还是廉价航空公司不愿经济补偿,都有不少弊端。
主持人:作为消费者,对此会如何看待与应对?
前溪(浙江 职员):从乘客权益的角度看,坐其他航空公司飞机遇到延误可以赔钱,可坐这些廉价航空公司的飞机, 却是什么也赔不了,有点无法接受。但廉价航空“一概不赔”其实还是在接受市场的检验,如果乘客觉得亏了,可以用脚投票;如果这些廉价航空觉得因为不赔结果导致乘客大幅度减少,那么在市场面前,可能要实施赔偿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