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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众筹“逼捐骗捐”,难矣!

http://www.newdu.com 2019/5/7 南方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编者按 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因突发脑出血住院救治而“百万众筹”的事件,近日持续发酵引起网友关注。有医保有单位有车有房还该不该网络众筹?网络众筹是不是逼捐骗捐?互联网服务平台如何履行监管审核责任?怎样避免网友的善心善款遭到恶意利用?且看下面几位网友的观察分析。

  不要动不动就发起众筹

  ■黄建朝

  不少网友认为,从家境和病情来看,吴鹤臣一家还远远没到真正困难的程度。而且,吴鹤臣有医保、有单位、有师父和同门师兄弟。而网友扒出其妻“使用才上市不久的新款手机”,也成了质疑的靶子。

  通常来说,一旦生了大病,基本都是先向亲戚朋友借钱,或抵押自家房产、汽车等,如果钱还不够,才有可能发起众筹。否则,轻率地向公众伸手众筹,必然会遭到质疑。至于吴鹤臣一家为什么不向亲戚朋友借钱,其妻子说:“说起向亲戚借款,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多说什么。”其实大家都知道,向亲戚朋友借钱是要还的,而向爱心人士众筹是不用还的。这也暴露了网络众筹平台的症结:求助人付出的太少,得到的太容易。这个症结长期得不到解决,使网络众筹与网络乞讨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遇到重大疾病,可以众筹,但应是最后的办法。不管怎么说,不抵押自家房车,不向亲戚朋友借钱,不向同门师兄弟借钱,却向公众筹钱,确实会伤害公众的感情。

  动不动就发起众筹,消费的是公众的爱心。所以,亟须规范网络众筹,确保爱心不被滥用。

  通过众筹“逼捐骗捐”,难矣!

  ■刘效仁

  既然吴鹤臣本人有医保,目前治疗状况有好转,其家人已与平台沟通,“认为这个数量可以先暂停”。基于此,笔者认为舆论大可不必对吴家人进行道德拷问,亦不应对德云社予以道德绑架。何况申请众筹也是当事人的权利,应予以尊重和体恤。若作诛心之论,则非公道的讨论方式。

  但此事件亦有瑕疵,值得省察。虽然吴鹤臣妻子言称“房子没证不能卖,车子要用不能卖”,依然难解公众疑惑,也让人质疑“水滴筹”对其资格审查存在缺失。对此,平台回应称,尚没有资格审核发起人的车产房产。是故其审核信息没有界定“有车有房就完全不能发起筹款”,这显然是平台管理的软肋所在。于是,只能要求发起人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去做公示”。

  但是,当事人的财产公示既是个良心活,也是个技术活。房车等私产信息属多部门,平台难免有鞭长莫及之困;在急难中的当事人,难免有顾此失彼举止失当之处。况且人均有趋利避害之心。好在众筹尚有自愿原则和公开监督作为基本保证,更兼“朝阳群众”众目睽睽。想通过众筹“逼捐骗捐”,难矣!

  当然,“水滴筹”平台也声明,若信息不实,由发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可究竟该负怎样的责任,谁又有权追究其责任,显然不仅需要各互联网服务平台主动担负起监管责任和义务,第三方验证机制、监督举报机制与平台审核机制相结合,对患者情况进行核实,而且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平台需提高资格审核能力

  ■江德斌

  最令网友难以接受的是,据@水滴筹回应称,有房有车也可以发起筹款,且“平台没资格审核发起人的车产房产”,只能要求发起人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去做公示”。显然,这就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如果发起人为了筹集善款,刻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只给网友展示困难、凄惨的一面,那么就会涉嫌隐瞒真相、诈捐,乃是非法牟利。

  事实上,这样的担忧并不过分,近年已经出现多起众筹募捐变成众筹诈捐的事件,都是因发起人刻意隐瞒家庭经济真相,依靠“卖惨”效应吸引网友捐款,实则是在消费网友的爱心。而揭露这些众筹诈捐的行为,也并非平台主动所为,主要是依靠网友对相关资料的深入挖掘、分析,可见平台的资格审核能力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

  因此,在众筹募捐逐渐被社会广泛接受并成为网络救助的主要方式的同时,众筹平台也要提高业务水平,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对发起人的资格审核要进一步严格、准确。大数据时代,众筹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众筹发起人的资格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以实现更有效的甄别,拦截诈捐行为,避免网友的善心善款遭到恶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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