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女士在浙江宁波一幢写字楼做销售,是一名派遣员工。正处于婚育期,和同龄人一样,她憧憬着早日做妈妈。当确认了怀孕后,她当天就在单位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正常情况下,单位会适当照顾准妈妈们。让苏女士犹如晴天霹雳的是,5天后,单位提出和她解除劳动关系。(3月8日《现代金报》) 不知从何时起,职场“坑妈”事件频发,很多“妈妈”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被老板剥夺,甚至丢了工作,成了职场牺牲品。此类现象经常上演,无不说明“法律牙齿”不锋利,或者说违法成本太低,违法有收益,有的老板不惜以身试法。 那么,如何加大“违法成本”呢?一则,提高赔偿金。二则,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三则,从政策上加以限制。比如,取消一些优惠政策,包括出口、税费、人才培训和引进、环保等。总之,使企业丧失更多长远利益。当政策制度有了硬杠杠,老板就不得不掂量一下非法辞退女工的利害关系。 事实上,对妇女权益的保障有明文法律规定,比如,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然而,这些法律规定仍然没有全面落实,没有变成实实在在的公共服务和权利,这种尴尬的现状亟待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