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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非放地铁不能读也?

http://www.newdu.com 2016/11/17 北京晚报 张 丽 参加讨论

  昨天,南方都市报报道,上周日,在广州地铁珠江新城站,一群年轻人在各个角落放下不同的书籍,然后默默观察“人与书的各种相遇”——可惜会去翻书的人极少。据发起者称,他是受了英国明星、“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主演艾玛·沃森在伦敦和纽约地铁放置书籍行为的启发。他认为这是一个试验,也是一种交流。此事在朋友圈被转发之后,马上就有某文化机构进行了新的策划,发动了包括黄晓明、徐静蕾在内的影视明星,以及一些流行作家和写手,他们纷纷在北上广的地铁中放置书籍,并把自己放书时的照片放在网上。

  这样的活动,没有人会否认其出发点是好的。毕竟每年到“读书日”的时候,就会有机构发布调查结果,然后人们不无尴尬地发现我国人民的平均阅读量数字总是不那么光鲜。然后就会有志愿者或者组织发起“拒绝低头族”的倡议,呼吁大家在地铁里读书,伴之以这些口号的,是外国地铁中各色人等读书看报的照片。不过很快就有在国外生活过的小伙伴出面解释,其实读书看报和看手机的国际友人数量相差无几,之所以有不少人翻阅书报,是因为外国地铁中有不少线路由于投入使用很早、设备老旧没有手机信号,而使用WiFi需要付费。而一些新线路或者地面交通工具中,基本也是人手一机刷刷刷。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伦敦、纽约地铁的拥挤程度比我们的北上广差远了。在早晚高峰被挤成相片的时候,能有个立锥之地就是幸福。腾出手来拿本书翻看?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也就造成了此类建议年年有,然后年年被吐槽“不接地气”。

  广州这个小伙子的“地铁丢书”策划也不可避免地有不食人间烟火之嫌。在国外,地铁中的报纸很多都是免费取阅,大家基本并不将其带回家中,而是看完就放在座位上,下一位乘客或者旁边的人拿起来再看就是。所以,艾玛·沃森小姐在“地铁丢书”是有其群众基础的。而我们的文化中,不要说是地铁,任何地方看到一本无主的书,难道第一反应不是“有人丢东西了,我要交给警察叔叔”?就算不交公,也会很礼貌地不去乱翻乱动,以便失主回来寻找。这是从小就会被教育的基本礼仪,怎么就成了国人对书籍无动于衷的证据了呢?再说,阅读取向是个性化选择,你放的书我不爱看,当然就不会去翻。这何错之有?至于后来某机构的策划,那是商业价值上的事情。只是希望各地的地铁公司都要打起精神,万一有大量粉丝涌入,应及时做好疏导防止出现意外。就像广东地铁官方所说的,在地铁内进行这样的活动是不合适的。地铁本身是一个人流量非常大的公共场所,无论是在地铁内进行任何实验或是体验活动,大家都应该尽量避免为地铁公共空间带去不好的潜在影响。

  最后,还是得老生常谈。关于读书,是件很私人的事情。无论用手机、电子书阅读器还是看口袋书、精装书,只要真正读进去了,就够了。真正的读书人,根本不关心这些。汲汲于非得在地铁里拿捏出捧读的姿态来,是为了看书还是为了拍“看书”的照片?当然宣传阅读总是没错的,但夹杂太多商业炒作,用力过猛地刷情怀,总是会让事情偏离初衷,而且不会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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