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据深交所网站日前消息,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于2016年7月8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深交所决定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6日起暂停上市。
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6日起暂停上市。
对于深交所上述决定,欣泰电气也在9月2日收盘后作了公告,并继续提示“一退到底”的风险。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深交所责令欣泰电气继续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
根据退市流程,深交所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后,欣泰电气距最终退市又近了一步。根据此前深交所答记者问内容,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包括7步。目前欣泰电气已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公司股票也已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深交所也已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下一步欣泰电气还需等待证监会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随后深交所或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此后,欣泰电气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最后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