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评论 >> 观察家 >> 正文

家事审判改革体现司法对“人”的温度

http://www.newdu.com 2017/12/19 深圳特区报 沈彬 参加讨论

  家事审判改革就是要在法律程序中,真正体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把审判重点从之前的“财”转向“人”,体现对当事人人格、亲情利益的关切,体现出成熟司法应有的温度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人民法院要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

  的确,中国的家事审判正在从“财”走向“人”,也在努力消弭传统审判与民事调解、法律与世事人情之间的冲突,既保障民事审判应有的定分止争职能,又能适时体现司法的温暖和柔性。

  据统计,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已占全部民事案件约1/3,成为民事审判第二大类案件。但是,就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指出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家事审判既是民事案件,又明显有别于商事纠纷等民事案件。商事案件的核心诉求是经济利益,而家事审判则涉及离婚、赡养老人、扶养子女、财产继承等方方面面,其中很多直接调整亲情关系、家庭成员利益,涉及财产权,更多则涉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家庭和睦,有的家事案件可能涉及一家几代人恩怨,有的家事案件的标的不值得一提,争的却是“一口气”。

  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通过司法渠道处理好家庭关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这个角度来说,要避免机械适用法律,导致“公牛冲进瓷器店”,司法判决“快刀”未必能斩乱麻。就中国现实而言,很多老年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去打赡养官司,是希望司法能够作为家庭关系的调解力量,而不是等待一个机械的判决,甚至有的老人起诉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也是希望得到更多的关爱。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司法机关就应该提供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努力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关系,而不是只满足于做一个消极的裁判者。所以,中国的家事审判改革应运而生。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了中国的家事审判改革,之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1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目前,试点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包括形成了联席会议机制。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大家也对法治的社会功效有了更新的认识。不能将法治与家庭伦理对立,在家事审判层面上,更不存在“法不容情”。司法既要“化繁为简”,将错综复杂的家庭矛盾“一断于法”;又要“化简为繁”,基于法律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为不同家庭矛盾定制不同的解决方案。

  家事审判改革,就是要打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陈旧观念,在普通的民事审判程序之外,还要积极探索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离婚证明书、离婚财产申报等制度,“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家事审判改革就是要在法律程序中,真正体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把审判重点从之前的“财”转向“人”,体现对当事人人格、亲情利益的关切,体现出成熟司法应有的温度。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Tags:家事审判改革体现司法对“人”的温度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