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同三:正确处理速度、结构、物价的关系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影响我国经济稳定运行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要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必须进一步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处理好这三者关系,关键是把握好三点:一是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有效化解物价上涨压力;二是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三是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贯穿于每一项具体调控措施。
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前8个月特别是3月份以来,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增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已经连续6个月上涨5%以上,7月份达到6.5%,为近年最高。其他价格指数,如投资品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等,上涨幅度都比较大。比较严峻的物价形势和我国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要求,决定了稳定物价总水平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造成此轮通胀压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美国长期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造成的输入性通胀压力,又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国内新增信贷规模较大对价格上涨造成的滞后影响,还有新出现的各方面成本推动因素形成的价格水平上涨。鉴于输入性通胀因素我们无法自主调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增发信贷对价格上涨造成的影响会在日后的经济运行中逐步消除,目前应特别重视成本推动因素导致的物价上涨。
实现农产品产量稳定和农民增收,需要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提升。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2003年、2007年和2010年出现的三次较为明显的物价上涨压力虽然具体成因有所不同,但导火索都是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基础薄弱使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特别是粮食的供求关系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由于供求紧平衡,供求关系稍有变化就会引起农产品价格的较大波动,不仅损害农民利益,也影响百姓生活。改善农产品供求的紧平衡状态,关键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保持农产品产量稳定乃至提升。这必然要求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提升态势。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着增加农民收入的艰巨任务,而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的措施是保证农民劳动成果的价格稳定提高。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粮食收购保护价格提高与价格总水平稳定之间的关系。
“十二五”期间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形成物价上涨的成本推动因素。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显得愈益重要。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方面是“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十七大提出的两个“提高”,明确了增加居民收入的来源。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同步”,规定了增加居民收入的原则,即居民收入的提高是与经济发展程度相联系的,劳动报酬的提高是受劳动生产率提高制约的。违背了这些原则,就会出现成本推动的价格上涨压力。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劳动报酬比重明显偏低。实现科学发展,要求我们扭转这种不合理的收入分配状况。因此,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使居民收入提高和劳动报酬提高不低于或略高于经济发展速度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是必要的。但这同时必然引起劳动力成本上升,形成物价上涨的成本推动因素。此外,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多年来地方“土地财政”的惯性影响导致的各产业发展中土地或土地使用成本上升因素,也会继续对价格总水平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应当看到,我国通货膨胀的类型已由上世纪80—90年代的需求拉动为主逐步演变为需求拉动与成本推动混合型,而且成本推动因素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根据前面的分析,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存在的某些成本推动的价格上涨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并不是说任何价格上涨都是合理的。无论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还是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角度出发,我们都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着力稳定物价总水平。
此轮物价上涨成因复杂,我们采取了综合应对措施,效果将会逐步显现。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必须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市场保障,降低流通成本,整治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是对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社会主义发展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问题认识的升华。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经济运行出现新问题、新矛盾的情况下,在宏观调控中坚持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这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反映在经济层面,就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告诉我们,盲目追求速度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必须注意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必须注意抓住国际有利条件促进自身发展,同时注意防范和抵御各种国际风险,与外部环境相协调。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只有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这是应对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的现实需要。我国之所以能在应对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取得不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前,主要发达国家仍未彻底走出危机的泥潭,存在拖累世界经济再次陷入衰退的风险。应对这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需要以“不变应万变”,全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这是将速度、结构、物价三者统一起来的有效途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然要求物价上涨温和可控、经济运行平稳较快,并通过结构调整增强经济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当前,宏观调控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矛盾是,既要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又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财政政策应调整财政收入结构、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增收节支,积极妥善处置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发挥财政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功能。货币政策应在消除前一段时期货币供给过快的滞后和累积效应的同时,防止多重紧缩因素的过度叠加影响,保持社会融资总量的合理增长。这不仅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而且需要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协调、发挥综合作用。其次要把短期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和中长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机结合起来,防止短期控制物价措施影响就业,伤及中长期增长基础。第三要重视并认真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诸如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等经营困难问题、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健康发展问题、地方发展项目的后续资金困难问题、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等。对这些问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实施差别政策,推动分类解决,从而既把握宏观调控的大方向、又保护各方面特别是地方的积极性。
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每一项具体调控措施
经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洗礼,我国经济稳定性大大增强,对外需的依赖程度有所减轻,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加大,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速度的差距开始减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可以说,我国经济正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也应当看到,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仍然突出。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们必须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并将这一思路贯彻于每一项具体调控措施。
第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调整经济结构,首要的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应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把政府资源投向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唯有如此,才能构建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第二,更加注重夯实农业基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保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三,更加注重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第四,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五,更加注重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第六,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解决深层次矛盾,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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