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宽:多想想谁是“东家”,中国的事情就好办了
从我25岁开始,基本趋势就是越活越累,越活越穷。买不起城里的房子,多年前我在北京农村,买了一处农家院,守着几分薄田,做个栖身之地。
今年看正房实在太破旧,暑期找了几个村里相熟的农民帮我把房子翻建一下。现在农村劳动力紧缺,干活“大工”每天120,“小工”每天80,而且每天得好茶好烟伺候着,开工上梁这些大日子,还得把他们好酒好菜招待。不过北京毕竟是首善之区,乡间百姓古风存焉,尽管我把他们敬若上宾,干活的时候却不能含糊,他们都称我为“东家”,让我很不好意思,其实他们有的人家里比我有钱。每遇到他们拿不准的事儿,就会问我“东家你看,这窗怎么摆?”“东家你看,这线怎么排?”有时候我在城里,他们都会等我决定了,才好往下干。而且他们都很本分,尽管我请他们盖房,他们都很辛苦,但他们很清楚,这房子盖好了也是我的,我是“东家”。看来中国传统中的委托——代理制度文化是非常健全的。郎咸平说所谓中国人不懂得所谓“信托责任”纯属胡说八道。
不过现在有些事情越来越让人看不明白,不知道是不是有些中国人智力水平退化了。
这些日子黄光裕和陈晓斗得不可开交。黄光裕一方强调自己是创始人,自己是大股东;陈晓一方,强调自己在经济危机中立下了多大的功劳,自己的团队多么不容易。双方面都不讨论最关键的问题,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什么关系?谁是真正的“东家”?黄光裕时代,他作为这个企业的创始人是百分之百的“东家”,后来企业上市,他股份被稀释,已经不是绝对的东家了,可他还当自己是绝对的东家,出于私心,把很多权力授予了董事会,这样省得跟很多其他东家商量,决策简单。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到他自己锒铛入狱,陈晓是他提拔的董事长,陈晓利用董事会的权力,越过股东大会作了很多事,这下让黄光裕在监狱里大概肠子都悔青了。
陈晓虽然和黄光裕比起来是个非常小的股东,可他在黄光裕入狱以后操盘了董事会,很快通过董事会自己决定给自己还有几个他的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又以低廉的价格引入战略投资,缺乏规则公平的竞争,由陈晓主导的董事会主导,有很强的私相授受的味道,照这个速度下去,没几年,陈晓通过董事会的“自我激励”就会成为大股东,黄光裕以后就可以被稀释成小股东。这下黄光裕在监狱里肯定是要暴跳如雷了。黄光裕的代理人当然会批评陈晓伤害大股东利益。但问题是,董事会在重要问题上越过股东大会做决策,难道就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么?黄光裕是大股东,他不干了,跳出来和陈晓对掐,难道其他中小股东,就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
黄陈之争的逻辑和很多我在中国看到的问题逻辑是相同的,只不过难得有大股东跳出来和董事会对掐。黄光裕占百分之35的股份,在国美董事会里都没有一个席位,可想而知其他小股东是如何“被代表”了。
中国农村土地是“被集体”的,一个村的资产理论上就相当于一个公司,每个村民都是股东,村干部们就相当于董事会成员,理论上讲村干部们都应该代表全体村民利益的最大化。但实际上,我遇到的很多村干部的手法都和程晓差不多,第一招就是搞自我激励,以起模范带头作用之名,村委班子优先占据村里的一些优质资产,让自己“先富起来”;第二招就是引进“战略投资”,以招商引资之名,向外面的关系户或者地方政府以低廉的价格出售集体土地,这其中有很多暗箱操作和私下利益输送的空间。以我的判断中国至少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农民上访事件,都是由一个村的“董事会”出卖股东利益造成的。
国美电器,董事会架空股东大会,危害还不是最大的,广大国有企业,理论上都叫“全民所有制企业”,理论上讲它们的国有股,每个中国人都有一份,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是中石油,中石化的“东家”。可那个国资委主任,混到退休,都强调自己是党和政府的忠臣,以他的智商都没想明白自己真正的东家是谁?
再往大了说,自从辛亥革命之后,中国推翻帝制,确立民国,就明确了我们每一个老百姓都是中国这个超级公司的“东家”,各级政府,理论上就应该相当于我们选出的各级分公司的董事会。
在我看来,在当今的中国,凡是遇到利益主体纠缠不清的矛盾,多想想谁是“东家”,永远不要让董事会凌驾于股东权益之上,再怎么样也不至于错得太离谱,中国的事情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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