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明:企业家视角中的改革史——《真相:谁推动了中国改革》读后
《真相:谁推动了中国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1月版)作者李肃本身是一位企业家,由于他从事的是咨询业,且是这一行业的本土元老,又得以结识了更多的企业家。李肃说: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召开的大会上,“共有109名企业家获得了企业改革30年优秀奖(即获得‘改革纪念章’)。我仔细浏览了名单并进行详细地观察,发现其中竟然有近半数的企业家是我作为企业顾问曾为之服务过的,另外还有很多企业家常打交道以至彼此熟稔。”对于“谁推动了中国改革”,李肃书中的答案非常明确——企业家是主要推动者之一。李肃以黄仁宇的“中国大历史”为典范,试图写一本30年“企业家大历史”。
一、承包制兴衰的幕后机理
企业承包制之所以成为城市经济改革的第一步,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借鉴农村改革的经验;第二是先绕开敏感的所有制问题,排除意识形态上的障碍;第三是企业与政府、政府各部门、改革派政治家与保守派政治家之间权力斗争的产物。
李肃说:“承包制启动的城市改革,实质上是一次政治改革,是企业家冲破行政束缚、要求松绑的一次政治解放运动。当时,为企业松绑就是削弱、甚至剥夺政府机构直接干预企业的行政权力。”具体操作人、财、物运作的第一线企业家,对于“盖一个茅房”都要层层审批的原有经济体制,是深恶痛绝的。他们要求从行政性公司与各级政府的工业局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权力欲望极为强烈。
在企业家与其直接行政上级的较量中,获得了一支重要的援兵,这就是政府的财税部门。财税部门以企业上缴利润为惟一衡量指标,只要是能够立竿见影地增加上缴利润的改革,他们都予以支持。而站在他们背后的,是一批像福建省委书记项南这样的改革派政治家。政治家不同于理论家,一旦他们认定计划经济体制是妨碍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就要想办法去瓦解它,而不等待理论家勾画出完美的理想蓝图。因此,承包制的破土而出,是企业家天生的权力欲望与高层政治家(如胡耀邦、项南)强烈的改革欲望上下结合,夹攻企图保持固有体制的中间层(当时称为“中梗阻”)行政官僚的政治斗争产物。
政治斗争的结局首先取决于政治力量的对比。1984年3月24日,福建省55位国有骨干企业的厂长经理在《福建日报》上联名发表《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文章,是城市经济改革的先声。而随着项南的落马和89年的政治风波,这些企业改革的先行者也尝到了政治上的苦果。55名厂长经理联署书的主要发起人、福州第二化工厂厂长苏乃熙,竟然以无中生有的资助“六四学潮”的理由被捕入狱,判处二年半徒刑。
承包制的失败,也不完全是基于政治的原因。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只靠单军突破,前景是暗淡的。1989年李肃为福州二化作企业诊断,就发现投资融资体制不改革,是阻碍该厂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当时的银行体制处于‘切块分配贷款指标’的状态”,“而承包制只能依靠自我积累追加投资”,“当时整个社会很难找到多元投资者”,福州二化没有办法迅速扩大产能,来满足社会对于该厂紧缺产品的需求。
当时实行的从总厂到分厂到车间的层层承包体制,其基本的原理是“利润第一”、“利润挂帅”。但是“利润第一”并非企业发展的最高指针。如果只盯着当下的利润指标,而没有对于行业发展、企业发展的战略思考,企业是无法在市场经济的大风大浪中长期生存的。而且,片面的“利润挂帅”,会诱导各级管理者以“拼设备”的方式来追求近期利润,不惜损害企业的远期发展。李肃在第二汽车制造厂调研期间,经历了黄正夏、陈清泰两任负责人的交接,也目睹了两种企业发展思路的利弊得失,他在咨询意见中明确否定了“以包代管”。李肃在书中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分析道:“在黄正夏时代,承包制建立了单纯市场导向的利益文化。到了陈清泰时代,二汽在培育一种全新的大集团文化、大公司文化。”后来,正是陈清泰担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期间,根据二汽经验提出了中国现代企业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
二、“太子党”悲喜剧
1987年,李肃与《世界经济导报》合办了北京体制改革研究咨询中心,任总干事;经副总干事屠光绍(后来曾任证监会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介绍,结识了当时担任北京市委常委的陈元(陈云之子、现任国家开发银行行长)。在陈元的邀请下,李肃参与了北京汽车工业体制的调研,并拿出了一个2万多字的行政性公司的改造方案。此方案得到了陈元的赞许,但由于陈元调离北京市到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而没有得以实施。北京汽车工业的全行业整合,一停顿就是20年,当年的许多骨干企业在此期间已经“全线崩溃”。
李肃在书中感慨:“陈元的仕途恰在此事遇到坎坷,他竞选市委副书记的努力在党代会上受阻,因差额落选而转入金融行业。在我看来,这可能是中国改革的一大损失。中国的政治领导人大多从微观领域切入经济生活,搞清宏观的不多,具有建立产业政策的中观意识者更为罕见。而陈元如果能够在80年代末走红,他身边的精英智囊层会帮助他在左与右之间,微观与中观之间,找到理论与实践的突破点,也可以为北京的改革开放筑起更宽的平台。”
笔者在李肃之前,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咨询经历。1984年,陈元任北京市西城区区委书记、马凯(现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任西城区副区长兼计委主任的时候,笔者受西城区政府的邀请,带领30名中青年专家设计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我们撰写了主报告和5个附件,在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设想是:“必须走活四步棋,奠定一个基础。第一步棋是发展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第二步棋是发展信息产业,第三步棋是发展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第四步棋是全面改革教育制度,培养一代新人。走活这四步棋的基础,是要建设好一个精兵简政、高智能、高效率的区政府。”并提出西城区的重点开发地段“可概括为一个区、三条线、十八片。一个区是指三海(西海、后海、前海)沿岸,可建成一个比较理想的旅游区。三条线是指宣武门至新街口豁口,西、北二环路、甘家口至景山。一个区和三条线应由区政府组织开发,……十八片的兴建改建,可采取投标的办法,委托某一实力雄厚的部门或公司组织规划开发事宜。”到1985年初提交上述报告的时候,陈元已经调离西城区,由按照传统晋升渠道上来的田成平接任区委书记,于是重新回到“无过便是功”的官僚思维方式。我们提出的发展战略被束之高阁,10年后才陆续提上议事日程。
在1980年代,许多“太子党”都有率先改革的冲动和表现。譬如说邓朴方(邓小平之子)创建残疾人基金会,为人道主义正名;胡德平(胡耀邦之子)在湖北担任整党联络员期间,支持创办半民间刊物《青年论坛》,并在创刊号上撰文《为自由鸣炮》;陈昊苏(陈毅之子)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支持社会力量创办传播人文社会科学新思想的函授大学。但是,只要党内稍微开放一点差额选举,“太子党”就纷纷落马,被平庸的党官僚取而代之。身为全国人民代表的陈昊苏在1980年就曾表示,不赞同马上扩大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因为他们比现任行政官员更保守、更反对改革;只有实现人民代表竞选,把一批年富力强的改革人士选进人大系统之后,才是落实人大最高权力的适宜时机。
上述事实,说明“党内民主优先”是一个悖论。由于党官僚是现在党内的主流派,因此,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部分开放党内民主是开放社会民主的前提条件;恰恰相反,只有开放社会民主,形成外部的压力,党内改革分子(不论是“太子党”还是非“太子党”),才有可能成为党内主流派,并在党内民主程序中获胜。
三、民营经济登堂入室
1989年,李肃等人拟议召开民营企业系列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在浙江温州召开,第二次会议在河北清河召开,但后来的8次都因“六四风波”而终止。李肃坦承:系列研讨会“最积极推动者是《世界经济导报》的驻京记者站站长张伟国。温州会议之前,我是一个国有企业的推崇者,一直在公有制的框架下设计国企改革方案,在为国企改革创出一条生路而多方尝试,试图创出一套以企业家阶层为主导的非私有化的股份制产权模式。直到温州民营经济研讨会,我们才把治理整顿之后国有企业暴露出来的体制矛盾,与紧缩大局之下市场萎缩后的民营经济活力,联系在一起一揽子进行研究,由此得出了许多颠覆性的结论,也使我本人一直推崇的‘国企本位立场’有了最初的转变。”
按照李肃的说法,“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有过几次热潮,先是1978~1979年的知青返城而来的创业就业潮,那时的北京大碗茶公司是典型代表。80年代初中期,致富农民的个人经商又成一波,与城市个体商贩合为一潮。再下来就是官倒时期的红帽子公司以及中关村高新技术牌子下的知识精英创业企业。80年代的民企生长确是鱼龙混杂的。”笔者感到,上述说法还不够清晰,需要对民营企业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介绍。所谓“民营企业”,是“国营和城镇大集体企业”之外各种企业实体的统称。在1980年代初中期,国内民营企业大体上分为三种:个体户、城镇“小集体企业”(或称“新集体企业”)、乡镇企业。
“1978~1979年的知青返城而来的创业就业潮”,其主体是个体户。由于全国800万下乡知青如洪潮一般涌回城市,大批年轻人等待安排就业。尽管采用了“顶替”(未到退休年龄的父母提前退休,空出来的职位由子女接替)之类的特殊手段,国营和大集体企业仍然无法接纳所有需要饭碗的返城知青,尤其是当时被认为“出身或背景不清白”的人,很难在正规单位找到一席之地。于是,许多人只能从事理发、修鞋、磨刀、修伞、修家具、卖小吃等行业来维持生计。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目前在很有限的范围内继续存在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和补充”。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扶持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允许个体劳动者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这种个体劳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部将发挥积极作用,应当适当发展。有关部门对个体经济发展要予以支持,不得刁难、歧视。一切守法的劳动者,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这样一来,就确认了社会上已经存在的个体户的合法性。
“北京大碗茶公司”,则是“小集体企业”的典型代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创建的城镇集体企业,经过文革,已被纳入到计划经济体系;“大集体企业”职工也端上了“铁饭碗”,只是比国营企业职工的待遇略逊一筹。而“小集体企业”则是“挂靠”在国营企事业单位下面的,没有被纳入计划经济体系;其职工是端“泥饭碗”的,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所谓“挂靠”,只是解决了一个企业的合法注册问题。
至于“知识精英创业企业”,其中一部分也是“小集体企业”。李肃曾做过以下的分析:“当时,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大体上分三种类型:一部分是戴红帽子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以四通为代表。四通起步初期是从四季青公社借的钱,虽然发展起来以后还掉了,但性质始终还是集体所有制,只是红帽子到底摘给谁,存在很大争议。第二类就是像联想这些公司,他们实际上是依附在国有体系上,由原来的国有科技人才创业而来,是一种半红帽子性质的企业。(王震儿子王之担任第一任总裁)的长城计算机公司是第三类,属于原来的政府机构和下属部门重组整合而来,从自愿到资金到资产,都是政府直接投资。”上述三类“知识精英创业企业”,最初都是商贸服务性企业,连长城计算机公司要把自己的OEM的虚拟经济运营模式向实体经济转化,也要依靠整合重组从四机部下放给北京市而北京市视为包袱的一批军工电子企业。
当时,制造业的民营企业,主体是乡镇企业。正如李肃所说,1980年代的乡镇企业涌现出了三种代表性的模式。
“其一是苏南模式,起步于江苏省苏州、无锡一代。该模式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多采用乡镇及村的二级集体所有制形式,并与城市或大城市的加工及科研机构有着密切的合作联系与广泛的相互渗透。”该模式的启动资金,来源于农村集体积累;管理人才,来源于原来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技术人才,多是上海等大城市的退休职工,也包括一些偷偷摸摸地从事“第二职业”的在职人员。
“其二是珠三角模式,发祥于广东珠三角一带,借势于广东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大搞‘三来一补’型与对外合资合作型企业,积极引进海外资金和技术设备,创造出外向型的乡镇企业模式。
”该模式是港澳出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大陆出土地、厂房和劳动力;合资合作的一方是港澳的私人资本,另一方是大陆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
“其三就是温州模式,也是最具有‘草根市场’特色和最具意识形态争议的模式。这一模式在自然资源和国家投资都极为匮乏,文革前‘割资本主义尾巴’最彻底的浙江温州,以‘个体市场主义’的方式默默而迅速地发展蔓延,以最不起眼的日用小商品加工为其主导产业,以个体生产与家庭作坊的‘十万大军’采取‘蚂蚁啃骨头’式的以少积多,积沙成塔,创造出华东乃至整个中国少见的由最穷变最富的奇迹。”该模式虽然也有少量戴红帽子的集体企业,但主体是从个体户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起初是师傅带徒弟,然后是请帮工。1981年,国家在雇工问题上有所松动,允许有技术和手艺的个体劳动者可以请一两个帮手,带不超过五个的徒弟。雇工人数能否进一步突破八人,最高层有过一场争论。主管农村工作的王任重和胡乔木、邓力群等人曾把否定性的意见带到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与会者意见不一,未能作出结论。据杜润生回忆,会后请示邓小平,邓说:“不急于限制,看3年再说。”后来,邓小平在接见香港人时又说,雇工问题上还要看几年。在温州,保守势力一手制造了“‘打击投机倒把、枪毙经营商贩’的逆流(即柳市镇八王事件)”。“矿灯大王”程步青、“目录大王”叶建华、“线圈大王”郑祥青、“合同大王”李方平和“旧货大王”王迈仟相继被判刑;“电器大王”郑元忠、“电机大王”胡金林逃亡外地后被捕获关押;唯一逃脱惩罚的是“螺丝大王”刘大源,“在整整三年里,他像老鼠一样地四处躲藏,有时候身无分文只好到垃圾箱里翻拣东西吃,等他再次回到柳市,人枯形瘦,相熟亲朋竟有大半不敢相认”。
在改革先行者吃尽苦头之后,到1988年,温州的做法终于获得了承认。这一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该条例的第一、二条称:“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肃等人与当地政府联合召开了温州民营经济研讨会,总结出了温州模式。他们在肯定温州经验的同时,也提出了温州民营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几个瓶颈问题,其中第一个就是企业规模问题,“在生产的规模上,要从作坊式的家庭企业生产能力转为现代化的生产能力”。他们当时没有想到,温州模式在1990年代的几次经济波动中一枝独秀,“紧缩和调控不但没有令其消灭,反而愈挫愈壮,短短10年间发展为全球制造业基地”,最大温州民营企业的年产值从几百万元增加到几十亿元。
现在,民营经济已经占到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52%),其优越性也充分体现了出来。从1998年至2005年,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以税前净资产收益率衡量,民营企业的效率平均比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高13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7年的一篇报告表明,按附加值计算,中国民营企业的资本回报率比国有独资企业高50%,比国有控股企业高33%,比国有参股企业高24%。
四、“机会型企业家”的真正机会
李肃将30年的“企业家大历史”分为三个阶段。“中国改革在起步环境上有极强的‘政治破冰’色彩,由此决定了我国企业改革的第一个十年,是政治型企业家的天下”;“90年代的中国有着浓郁的‘体制转型’色彩,由此决定了我国企业改革进入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必定是‘机会型企业家’的天下”;“世纪之交的中国开始迅速与国际接轨,我国企业改革进入第三个时期,这一时期是战略性企业家的天下”。
李肃将冯仑视为“机会型企业家”的一个典型。“冯仑在80年代末的改革圈里颇有名气,也是当年改革精英中的重要人物之一。‘六四风波’以后,他到牟其中的南德公司任办公室主任,……我们曾经议论过怎样利用这棵‘大树’重新创业。”“我看他在南德公司虽身居要职,但并不顺心。”到了1993年,“他已经判若两人,可以用意气风发,豪情满怀,创业激情溢于言表来形容。”“几位南德精英在海南低谷期来到这里,连方便面都快吃不上了”,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南德”雇员就变成了“万通”创始人,“万通的愿景已变成建立10亿级的大公司”。为什么冯仑完全有素质、有能力自己创业,在1980年代末却要并不顺心地寄人篱下,投靠南德公司这棵“大树”呢?因为在那个时候,放弃“铁饭碗”,“下海”办公司并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事。
笔者和妻子在1980年代曾陆续创办过十几家民办企事业单位,深知其中的酸甜苦辣。下面引用我妻子文章中的感叹:“在八十年代‘下海’意味着什么,年轻的一代人已经很难理解了。当时,各种政策法规的文本被统称为‘红头文件’,并不公开发布,都是通过单位按级别传达,一个人如果离开了单位系统,放弃了相应的干部级别,连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政策调整(例如整顿公司的具体针对性和措施)都无从得知。人才交流中心刚刚开办,只能存放个人档案以及保留已经徒有虚名的‘干部身份’,当时还解决不了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事项,因此‘下海’也意味着对这些待遇的放弃。更重要的是,养老金、公费医疗、工伤保险等,当时都是由单位负责解决的,离开了单位也就是离开了社会保障体系。幸好我当时已经结婚,否则,没有单位盖章连结婚证都开不出来。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习惯于‘跳槽’和频繁的工作流动,大学生毕业后的头几年中,平均一年半到两年左右就要调换一次工作。而八十年代的‘铁饭碗’,通常意味着终身都在一个单位系统内工作,一切升迁调动都听从‘组织’安排。……当时,每办一次公司的开业、变更手续,都要盖许多章,磕许多头,非常麻烦。在‘下海’办公司的头一两年中,我的全部精力几乎都消耗在这些事情上。在不了解内情的朋友眼里,我整天在那里瞎忙,却看不到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更是纯粹的无用功。但在当时,没有人出头和主管单位周旋,在工商、税务、法院、文化、成教、公安部门面前承担各种相应的责任,就不可能维持一个体制边缘团体的生存。”
1990年代给企业家提供的最重要的“机会”是什么,是启动的资金吗?确实,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一度放松了银根,从银行借钱很容易,但是这种情况在1980年代也出现过。笔者在1984年用5万元开办第一家公司后,银行信贷员就主动上门来推销100万元的贷款,挡都挡不住,因为第二年银行信贷改革,将以上一年贷款总额作为基数,银行得知消息后急于在年末尽可能地多发贷款。当时真可谓“钱从天降”。是发财的渠道吗?土地市场的形成,确实是为企业家开辟了纵横驰骋的广阔空间,但是在1980年代,发财的机会也不少,据专家测算,价格双轨制的差额,最高曾经达到过GNP的20%。那么,为什么在1980年代不可能孕育出像“万通”这样的大公司?因为当时知识精英创办的企业都是戴红帽子的“集体企业”或者“国营企业”,这种企业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根本不可能做大做强。创办红帽子企业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主管单位”盖章,以后每年年检也要有“主管单位”盖章。“主管单位”不出一人一文,却要你上缴利润和年节“孝敬”,而且能够决定你的生死。你一旦做大了,主管单位就会眼红。笔者朋友创办的《中国经营报》、《精品购物指南》、《汽车画报》等,就是这样被“主管单位”抢走的,有的品牌被抢走后就一跌不振甚至销声匿迹了。企业家个人一旦出事(不论是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主管单位”为了脱干系,马上解除“挂靠”关系,企业也就不复存在了。当时根本不可能出现魏东出事后由妻子陈金霞接管“涌金系”的股权,黄光裕出事后“国美电器”继续运营这样的事。所以说,最重要的“机会”是民营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获得和市场经济法治环境的初步形成。李肃的书没有强调这一点,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史1978―2008》,对于民营企业的法律环境的转变过程,也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虽然有了1988年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但是在当时由知识精英创办的私营企业却几乎不见踪迹。因为《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只有5种人“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一)农村村民;(二)城镇待业人员;(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四)辞职、退职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这些人都是当时社会主流不屑一顾的边缘人。知识精英如果要创办私有企业,必须首先“辞职、退职”,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赤身裸体“下海”游泳,风险是非常大的。所以当时的知识精英绝大多数是以“兼职”身份加盟已有的公司,而不能成为名正言顺、大权在握的企业掌门人,这就是冯仑必须要“利用”牟其中“这棵‘大树’”的原因,尽管他们在根子上并不是一类人。而在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公司的合法创办人。许多知识精英(包括党政机关干部),先是调动整合各种既有资源在陆地上“造船”,等船造好了再乘船“下海”,这要比裸体游泳容易和舒服多了,于是出现了邓小平南巡以后的知识精英“下海”潮和冯仑及他的创业伙伴潘石屹等人这样一批“当代英雄”。
我们从李肃的书中可以看到,与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营企业不同,许多脱胎于红帽子的著名企业后来都遇到了大麻烦。譬如仰融的华晨公司,顾雏军接手的科龙公司,龚家龙创办的天发集团……龚家龙1988年在海南创业,戴着红帽子建立了跨省市的加油站网络,成为拥有上百家加油站的“民营石油第一人”。他还推动巴基斯坦的穆沙拉夫总统把支持中国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发瓜达尔港写入了中巴联合公报。2001、2005、2006年,荆州市政府三次为其企业摘红帽子,明确龚家龙的控股权,又三次推翻自己的红头文件,逼龚家龙退还产权,然后将天发集团的农业、石油、房地产资产分别整合给中粮、中石油和武汉市。最终,龚家龙锒铛入狱,天发集团被清算。
五、国退民进:朱与周的责任分析
1990年代后期,李肃任总裁的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京棉集团的邀请,研究了该企业的发展战略问题。他们认为,在北京地区继续发展纺织业是没有前途的,在产业转移方向上要关注新疆和河南棉纺产业的重组和整合。但是,国有企业体制妨碍了京棉集团领导层采纳他们的咨询意见。地区财税分割的体制,使地方国有企业大规模投资外地困难重重。更严重的是,当时赶上了国家的压锭限产政策,要求全国各地的国营棉纺企业等比砸锭。京棉集团及其下属的京棉一厂、二厂、三厂,就在全国砸锭潮中垮台了。诡异的是,在国营棉纺企业纷纷破产之际,民营棉纺企业却异军突起。当年大规模砸锭的时候全国只有4600万锭,现在全国棉纱锭数已近亿,最大的民营纱厂已向千万锭级冲刺。很多人认为,大批国营纺织企业职工(仅京棉集团就有10万职工)下岗,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朱固然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当归咎于被誉为“人民的好总理”的周恩来。
国有棉纺企业砸锭,有其不得不砸的苦衷。中国自1950年代以来,就实行偏低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全国工业企业综合折旧率,1953年为3.7%,1970年为4%。而且,大部分折旧基金上缴,并没有留存在企业中。企业要想进行设备更新,必须向管理部门申请拨付技术改造费。进入1990年代后,国有企业的许多设备已经使用了三四十年,陆续进入了磨损报废期,但是企业自身并没有留下足够的折旧基金,如果以“拨改贷”的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等于是在没有自有资本金的情况下进行负债经营,所以在国有企业流传着一句话:“不进行技术改造是等死,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是找死。”设备已经报废了还要用,就不可能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国家财政如果不能一次性地把历年上缴的折旧基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家再精明,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眼睁睁地“等死”。这种只顾眼前的利润上缴,不顾企业长期发展的短视政策,是周恩来时代留下来的;朱镕基时代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已经显著提高,但其受惠者是新企业,而不是需要马上进行设备更新的老企业。
同样要由周恩来以及毛泽东承担责任的,是废除国营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支付,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工会管理,全国统筹调剂使用。虽然保险金的缴纳比率偏低,毕竟是建立了社会保险体系。在文革期间,
工会的社会保险职能被取消。1969年,财政部颁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该文件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交劳动保险金。执行该办法的严重后果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社会保险停止基金积累,实行实报实销,在营业外列支;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到1990年代,“企业保险”的负担越来越重,一些棉纺国营企业的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比例接近1:1。这怎么可能与轻装上阵的民营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呢?
无论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还是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角度,政府管理部门都是不愿意“国退民进”的,而出现一大批山东诸城市委书记“陈卖光”这样的政府官员,实在是出于上述“不得已”的原因。从4600万锭时的“砸锭”到8000万新锭的涌现,也说明当时从上到下,都没有预想到中国“入世”后会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
六、从“中国经营”到“全球经营”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经济的国际接轨,按照李肃的看法,是分为四个层次递进深化的。一是市场的接轨,二是资本的接轨,三是政府经济政策的接轨,四是企业的接轨。
1997年,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招标征聘咨询机构,经过与几家国外著名咨询公司竞争,和君创业以100万元的价格取胜进入。1998年,中外运制定出未来十年的发展纲要,提出要把公司建设成中国最大的物流网络,并将40亿收入提升到100亿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这一纲要是天方夜谭。然而,2007年中外运的主营收入是576.61亿元,2010年集团的目标要达到800~1000亿。当国际市场为中国打开后,战略性企业家得以大显身手的空间竟然是如此广阔。
从1985年到2002年的外资,主要是以直接投资(FDI)建立企业的实业形态进入中国;但是到了2004年以后,外资进入的速度明显加快,连续三年超过600亿美元,金融资本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最早进入中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现已在中国投资了100多家优秀的创业公司,包括携程、百度、搜狐、腾讯、金蝶、好耶、网龙、搜房等公司,其中30多家公司已公开上市或并购。外国风投基金的进入,使中国公司“真金实银”的市场价值得以显现。按照李肃推荐的买壳上市方案,认为俞敏洪创办的新东方教育机构具有20亿的市值,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后来和君创业的金融专家用股市的技术计算出50亿人民币的市价,就更没有人相信了。2003年,新东方开始成为高盛、鼎辉、华平、IDG等私募资本机构的追逐目标;2004年12月,美国的老虎环球基金出资2250万美元,以战略出资人的身份入股新东方,占10%的股份,并约定在今后融资时拥有优先认购权。2006年9月,新东方在美国上市,市值达到23.8亿美元,让李肃等人“反过来跌破眼镜”。
中国入世之后,开始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但是在李肃看来,政府目前仍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在“宏观调控”中延续了许多计划经济的做法,把民营企业作为优先牺牲的对象;一方面是在面临国外资本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发达国家也通行的本土品牌保护政策。所以,他既为被羁押的铁本公司的戴国芳公开辩护,又站在娃哈哈公司的宗庆后一边与法国的达能公司打官司。李肃的“中国民营企业本位”,表现得格外强烈。
李肃认为,中国经济崛起的最高境界是中国本土跨国公司的崛起。他提供咨询服务的中远修船,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国内修船业,曾经是中远集团的一块“鸡肋”,收入几个亿,利润几千万,曾被集团公司列入裁撤范围。眼界打开之后,中远领导层不局限于国内考虑修船业的前途,他们经过与新加坡修船巨头吉宝海事与圣科修船的切磋磨合,达成了两全其美的协议——两家新加坡公司全面转产钻井平台的修造,完成产业升级;而修船市场则全部让给了中远修船,世界修船产业的格局由此发生重大变化。到2008年,修造船已经成为中远集团仅次于航运的支柱产业,中远修船的收入将超过160亿元,利润达到30亿元。
笔者曾说,过去所谓“改革开放”中的“开放”,是“对外开放”的简称,仅以本国为着眼点,是一种“中国经营”之策,眼界仍然不够开阔。发达国家早就实施了“全球经营”方略。近年来,中国由于能源和矿藏的短缺,开始在经济上“走出去”,这多少有些出于无奈,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应付之举,而不是积极进取的战略筹谋。现在,关键问题已经不是中国要不要对世界开放,而是如何让世界对中国扩大开放。当然,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对于中国企业家走向“全球经营”,笔者高度期待。李肃在企业圈里摸爬滚打了20多年,比笔者更有信心。他说:“中国经济与中国企业的崛起不容置疑,会分五个步骤递次与国际接轨。第一步,制造业超日赶美;第二步,资源性重化工业通吃全球;第三步,金融产业超越欧美;第四步,技术创新独树一帜;第五步,品牌运作,走向世界。”凡是中国人,都希望李肃的预言能够早日实现。
2009.2.11
Tags:陈子明,企业家视角中的改革史——《真相,谁推动了中国改革》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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