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富丽华庭小区一辆“僵尸车”停放在小区公共车位上11年,如何处理难倒各方。除了机动车,不少小区还有大量的废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它们该何去何从,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对此,有业主提出,对于“僵尸车”的处理问题,小区物业张贴的认领公告到期后,对无人认领的车辆,建议由部门或相关机构统一收缴并运走。(7月2日《南国早报》)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僵尸车”处处可见,这些长期停放在路边、小区、停车场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犹如一块块道路“伤疤”,不仅挤占着紧张的公共资源,造成道路拥堵,还影响了市容市貌,给城市治理带来不少难题。更需引起重视的是,随着车市的兴起,“僵尸车”只会越来越多,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将更大。可现实是,一边市民期盼相关部门能够为这些无主的“僵尸车”找到合适的“归宿”,释放公共停车资源;另一边却是交警、城管、市政等部门因财产归属问题,以及缺少法律支撑,对“僵尸车”束手无策,陷入两难境地。
确实,从法律层面看,“僵尸车”虽然常年占道不动,浪费了公共资源,可这些被“抛弃”的车辆毕竟属于私人财产,相关部门也是敢怒不敢动,存在处理后突然冒出主人要求赔偿的顾虑,大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维持现状罢了。比如新闻中南宁富丽华庭小区一辆“僵尸车”停放在小区公共车位上11年,作何处理难倒众部门,说明在城市治理中,治理“僵尸车”仍是一块短板,暴露出处理平台严重缺失的大问题。
笔者以为,治理“僵尸车”顽疾,还需从源头上理清这些车辆的来源,再“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题破题。从日常生活中可以发现,有些车辆因老化接近报废或零件被盗,车主无心花钱再去维修,干脆一弃了之,是“僵尸车”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车主因搬迁、异地工作等不常使用车辆,或是一些廉价车辆因违章、罚款滞纳金较高等原因,车主不划算去处理而弃车,也是产生“僵尸车”的重要因素。当然,相较繁琐的车辆申请报废流程也会让一些车主望而却步,与其丢之,也不愿意来回奔波。
综合“僵尸车”来源,建立一套完备的回收机制和平台尤为重要。一方面,对于数年未动的“僵尸车”,法律可从托运、暂扣、报废等流程上作出规定,让“强制措施”合法化。比如相关部门对车辆暂时保存期间,可面向社会发布公示,在一定时间内若无车主现身,可视车辆情况作报废或充当公益用车处理,以此减少“僵尸车”存量。另一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进一步简化车辆申请报废手续,提供更多优惠政策,让信息多跑腿,车主少跑路,这样也会调动车主处理车辆的积极性,进而减少“僵尸车”来源。
总言之,处理“僵尸车”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即使有了法律的撑腰,还要有交警、市政、城管、物业等部门的通力协作,构建一套完整的发现、登记、公示、处置机制都很有必要。我们相信,只要把这一社会问题列入重点管控对象,“僵尸车”顽疾终有治愈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