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何勇(山东临沂 自由撰稿人):在县乡基层,领导岗位编制非常少,公务员升迁概率特别小。但公务员工资薪酬与职务挂钩,使得在公务员群体中,基层公务员干最苦最累的活,却拿最低的工资。这对努力工作一辈子的基层公务员很不公平,很容易打击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职务不能升迁的情况下,给基层公务员另辟一条升迁通道,有利于打破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保障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待遇提升,激发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苑广阔(广西桂林 职员):以往,公务员职业晋升存在的“天花板”现象,会导致很多负面影响。比如,一些人觉得升迁无望进而丧失了工作动力,开始“混日子”;还有人觉得在仕途上无法“再进一步”,转而把精力和心思放在了贪污腐败上。
现在,公务员职级作为公务员职业的等级序列,被确定为与现行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这样一来,只要公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有着突出的资历贡献,那么就可以得到职级晋升的机会,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应有的尊严,并在工资、住房、医疗等方面获得合理的待遇,从而能够安心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邓海建(江苏南通 媒体人):职务与职级“比翼齐飞”,等于公务员晋升有了“双通道”。这就彻底打破了稀缺职务供给的“天花板”,只要吃苦耐劳、业绩卓然,低职务的基层公务员理论上也会有高职级发展的空间。它不仅切中肯綮地纾解了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痛点,长远而言,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之后,也必然会减少跑官买官等不当作为的概率,净化官场生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然,良法善治重在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化为激励公务员的一项正向制度,仍须在两个关键点守好底线、严明红线:一是不能让职级晋升成为职务晋升的“附属品”,低职务高职级须在现实中兑现;二是职级晋升不能“排排坐分果果”,严防论资排辈之风、年资优先之风。
(整理:姚龙华)
严把职级晋升考核关是重中之重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如今,随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印发,此项改革算是一只靴子落了地。
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以往,公务员为了职务晋升,只能“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无数底层公务员在工作上面临“5加2”“白加黑”“夜总会”,但往往早早碰到晋升“天花板”,“副科病”缠身,工作几十年还是“一科难求”,严重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晋升渠道由“独木桥”变为“双通道”“立交桥”,使公务员干好有出路、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为激励公务员群体担当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晋升职级是有标准和条件的,职级职数是有明确比例控制的,并非见者有份的“大锅饭”,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同时,晋升职级也不是“只升不降”,而是实行能上能下,没有“保险箱”“铁帽子”。
既然晋升有条件,并且能上能下,那么如何确保公平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严把职级晋升考核关,坚持用一把尺量准、一碗水端平,提高精准性与公信力,乃重中之重。健全考核机制,既避免年度考核过程的形式主义,也防止暗箱操作的“跑级”现象,任重道远。(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