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经过几十年改革开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成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指向。当下,绿色发展实践中尚有些问题亟待廓清解答、统一认识。
绿色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排斥关系?
从国际范围来看,存在形形色色的“环保”论。如,环保主义认为,经济增长总是带来环境破坏的危险性,经济发展与生态维护的“双赢”效果只能在局部区域实现,现有工业增长模式若继续发展下去将在地球上出现“增长极限”之现象。
实际上,在绿色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所持的这类“环保”论不符合马克思生产方式理论。近现代史经济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应用成就与绿色发展之间本不存在“排斥”逻辑,近现代科学技术如蒸汽机、内燃机等本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开发自然资源的工具,当代科技成果与绿色发展存在正相关性。当然,早期资本主义生产与近现代史上的绿色发展呈现“排斥”甚至严重“排斥”现象,因为经济实体单位所固有的逐利性特别是那些“经济人”的贪婪性同人类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稀缺性之间存在矛盾。
绿色环保在当今国际生态环境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已居于国际社会主流意识的范畴,但也不能绝对化、片面理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强调发展不能破坏生态环境是对的,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敢迈出发展步伐就有点绝对化了”。经济发展与绿色发展的关系从哲学逻辑看源于人类与外部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注定彼此没有本质上的利害冲突,没有解不开的“结”。所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是拥有哲学理论依据的。
绿色发展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发展之间存在何种关系?
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实践离不开经济发展的具体过程,具体表现为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存在内在关联。
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的内在关联:一方面,绿色发展必须“融入”创新发展,要以生产与经营领域的“高精尖缺”科技为支撑,借力科技力量和生产者的知识与智慧把生产成本、经营成本降到最低限度,把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所排放的废弃物及其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创新发展必须遵循绿色发展的要求,防范新科技成果对环境带来的负效应。
绿色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内在关联:绿色发展的指向越来越成为我国协调发展的重要指向。绿色发展不能“孤军”作战,必须“借道”协调发展过程,渗透到其中各个环节,以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横向层面获取绿色发展的空间,引领、约束协调发展过程,提升其绿色发展的成分。
绿色发展与开放发展的内在关联:绿色发展越来越成为开放发展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实际上“融入”了绿色发展的要求。换言之,开放发展只有以绿色发展为指向、为约束,让绿色发展成为开放发展本身的生长点,才能进一步提升我国开放发展的质量;同时,开放发展也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及其可借用的渠道与资源。
绿色发展与共享发展的内在关联:一方面,绿色发展成果越来越构成共享发展的直接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另一方面,绿色发展必须体现共享发展的价值指向,绿色发展果实应真正为人民共享而非少数人独享。
绿色发展是否等于“政府的事”?
虽然从短期或局部经济效益看,绿色发展所带来的直接“实惠”似乎属于公共产品而具有非营利性。绿色发展似乎等于“政府的事”,与个人无关,与具体单位无关。如,某些人即使是对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举手之劳也不作为。
然而,从绿色发展的主体看,推进绿色发展必须普遍地兴起“匹夫有责”的责任担当精神。绿色发展就是要通过人类自身文明素养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识的普遍培育去加强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尊重与呵护,通过人类生产生活绿色化技能的提升去降低资源消耗量、降低废弃物排放量、降低直至消除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使人类的生产、生活控制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内。显然,绿色发展可归结为一种要求人的自身素养全面提升的发展。
因此,绿色发展必须落实落细到每个人。如,个人应养成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的习惯等。这样的绿色行为多了,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了,才能共促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动绿色发展。
(作者: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定鑫 吴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