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东被曝出将取消旗下快递员底薪模式,以及调低快递员公积金,从12%降到7%;同时将增加快递收件任务,揽件将计入绩效,这意味着在将来快递员的收入将全部取决于绩效。有观点认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京东这一做法无可厚非。但从一线快递员角度看,这么做的弊端,就是直接导致快递员的福利待遇下降。(4月15日《劳动报》)
取消旗下快递员底薪,增加快递揽件任务,揽件将计入绩效,京东这样的“无底薪”模式,无疑实现的是从“为岗为人付酬”到“为有效工作付酬”。应该说,无论是何种薪酬方式,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并无不妥。而且,正如相关人士指出,京东之前采用“底薪+提成”的方式,可以较好地保障员工的经济利益,而改变薪酬结构、取消底薪,可以降低成本。
除了京东物流,无底薪奔跑的情况也发生在外卖送餐行业,据报道,中国相当一部分的快递员和外卖员已经处在“无底薪奔跑”的状态了。自然,这是企业的发展战略使然,不违法即可。况且,无底薪模式能够较好体现出绩效优异员的激励,更可以激活员工的能动性。比如,对只想拿底薪混日子的员工来说就是一种鞭策。
不过,让员工无底薪奔跑虽然可行,但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却不能“裸奔”。尤其是,报道显示,送餐员和快递员月入上万的情况已经十分常见,但他们很多都没有社保。这一点上,京东的经验还是值得汲取的。据京东物流回应称,京东物流是率先为全员缴纳五险一金的物流公司,仅去年京东物流为基层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超过数十亿元。
当然,更应该值得警惕的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也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的劳动义务,公司都应当保证其每月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故此,无论何种企业在实施无底薪用工模式时,均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而劳动者最低工资保障必须要做到位。
同时,无底薪模式的负面激励效应也须防范。诚如有律师直言,这种工资结构会提高生产效率,但可能引发劳动者过劳,如何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制度措施防止过劳,是必须关注的问题。的确如此,劳动者的休息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此,取消快递员的底薪并增加快递收件任务,须防范快递员的过劳现象。毕竟,非法变相让劳动者加班法律不允许。
总而言之,虽然没有了基本的工资保底,员工能赚多少钱就要看自的本事,但也并不意味着企业对员工的工资及权益保障就可以轻松对待,反之更应该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让员工的幸福感更强烈些。从情理来讲,员工也并不会被动接受工资模式的改变,一旦觉得不划算跳槽现象也可能会出现的,而留不住人的企业其发展又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