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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要让西方听懂我们的南海主张

http://www.newdu.com 2016/6/20 环球时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在两岸教授国际法多年,我常见到一些年轻的国际法学者,过度重视外国国际法学者的学说、理论。当然,我们得承认,中国人对现代国际法贡献确实不多。换而言之,基于冷酷的国际政治现实,国际法一直是以欧美国家为主的意见圈、言论场。但最近广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却给了我们推动国际法治的绝佳机会。

  事实上,欧美一般国际法学者对遥远南海的历史与法律性质并不很了解。一些媒体、官员或所谓的智库专家对事件的评论,往往存有误会。这种情况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距离是一大障碍,中国学者对遥远的马尔维纳斯岛(英称福克兰岛)的历史与法律问题细节,所知也很有限。但如果顺着一些西方学者的成见,随人忽悠,自弃立场,除了会牺牲自己的国际法利益,还会给整个国际法的发展制造不当的障碍,阻住了国际法随着世界发展理应日渐成熟、公平的正道。

  今年3月,笔者应邀到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就南海仲裁案做了一场讲座。该校著名资深法学家、马英九先生昔日老师孔杰荣教授(JeromeCohen)听完后,起立发言说:“傅教授,您讲的很好。但中国人自认为自己‘如此正确’,所以拒不接受国际仲裁,难道要永远和国际司法站在对立面吗?”

  我当场回应道:“孔教授,200多年前,当英格兰国王坚持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自认‘如此正确’,就站在其法院的对立面时,一群勇敢的北美人民,就发表了他们的《独立宣言》!”此时全场热烈鼓掌,表示对我这一说法的支持。

  孔教授的话,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西方的一般法治思想——认为法院的权威有如“皇后的贞操”,不允许受到任何挑战,苏格拉底不就是这样饮鸩而死的吗?但对于一个充满瑕疵、自我扩权、又不能上诉的临时五人仲裁庭而言,这个适用于一般国内法院的理论,的确不该适用于有“欧洲中心主义”背景的所谓“国际司法机构”。

  “何况任何法庭都有可能犯错。”我进一步说道:“这是为什么最近美国有数以万计的人走上街头,抗议美国法院对于华裔警官梁彼得误杀黑人案的错误裁判。”我强调:“国际法是世界人类的法律,不是哪一个单一国家的法律,应该为全球人民服务,而非为任何少数集团国家服务。中国并非抗拒国际司法的作用。相反,中国在许多其他国际法庭(例如WTO法庭),不断主动或被动地进行国际司法或准司法的程序。中国只是和其他许多国家一道,坚持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98条的明文规定,坚决反对违反《公约》,反对硬要对四种高度敏感的争端,进行‘强制’‘强制’再‘强制’的所谓国际仲裁而已。”此时,全场再度响起热烈掌声。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即将出炉。我们可以借此世界瞩目的机会,以一种西方世界听得懂的方式,表达我们的立场,表达我们对国际法的主张。(作者是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教授、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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