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澎湃新闻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了解到,10月20日,县长信箱中一来信称,自己13岁的侄女因遭强奸后怀孕,喝除草剂自杀,抢救过来后向家人透露,自己被4人威胁后遭强奸,其中2人她认识,直至前不久,发现自己怀孕又不敢说才选择自杀。石门县公安局回复称,经查,来件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县公安局南镇派出所己受理并立为刑事案件,目前己经抓获并刑事拘留2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11月1日澎湃新闻网)
13岁女孩遭多人强奸怀孕,公安机关回应基本属实,那么人们要问:这是哪些畜生干的?
近年来,未成年女孩遭性侵的事情时有发生:广州从化一名16岁少年与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北京市密云区某高中学生张某,多次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获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通报一宗案件:一名23岁的男青年通过手机电话、微信及QQ方式,与11岁女孩聊天,并进而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9个月……尤其令人愤慨的是,一些畜生强奸猥亵未成年女孩:安徽省休宁县未成年少女被3人强奸致怀孕;北京市某犯罪嫌疑人从2005年11月至2012年10月长达7年的时间里,对不满14周岁的继女实施多次强奸行为;数年间强奸猥亵34名未成年少女,安徽山东两男子被执行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基于幼女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状况的特点,只要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交的,不论幼女是否同意,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都构成强奸罪。在“13岁女孩遭多人强奸怀孕”这起案件中,几名畜生可谓犯下了“滔天大罪”:第一,1人强奸未成年女孩是犯罪,多人强奸更是罪加一等;第二,多人强奸女孩致其怀孕,导致女孩自杀,这几名畜生罪责难逃。
幸运的是,女孩自杀未遂,她认识其中的2个畜生,这2个畜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必将成为千夫所指;目前已有2人被刑事拘留,这让女孩及其家人多多少少感到了一些欣慰;尽管还有畜生在逃,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做了畜生,就一定会有“被宰”的一天。
“13岁女孩遭多人强奸怀孕”这起案件,虽然目前公安没有透露更多信息,但是人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正义不会缺席。希望公安早日破案,早日将畜生绳之以法;更希望家长、学校、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未成年孩子,让她们免遭不法侵害,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