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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森:莫让“烈士纪念设施”远离我们

http://www.newdu.com 2016/11/5 环球时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因为公益性房地产工程原因,河北保定市区东风公园内存在了51年的“谢臣烈士纪念碑”,面临即将来临的拆迁危机。谁进谁退,一时引来多方讨论。

  如今随着各地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向外辐射、扩展非常普遍。而一些地方的烈士纪念设施几十年前地处市县郊区,如今可能已是中心区域,所以当房地产成为许多地方主要经济收益来源之时,这些纪念设施是否应该搬迁也成了经常见诸媒体的话题。

  谢臣烈士的名字在当地家喻户晓,他于1963年8月在抗洪救灾前线,为抢救落水群众而英勇献身,年仅23岁。次年国防部追认谢臣为“革命烈士”。他的事迹还被收入小学语文课本及多部连环画中。2009年,谢臣还与雷锋、邱少云等一起当选为“100位新中国成立后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模范人物”。

  51年时间可谓不短,今天的城市建设与当初规划肯定有巨大的变化。像位于公园内的谢臣烈士纪念碑,历经风雨几十年依然屹立,它早已与当地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留存在几代人的记忆中。

  应该说,对于谢臣这样一位影响几代人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的拆迁,当地政府还是慎重的。因为自2010年1月动议拆除,至今已7年,因遭到谢臣家属一致反对,不愿签字,使工程项目陷入僵持。另外,当地民政局称,当地已在烈士陵园内新建纪念碑,对于旧碑的拆除,系将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建”。

  对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2011年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有着严格的要求,同时也规定“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移到烈士陵园安葬,或者予以集中安葬。”

  针对这类将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建”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具有革命传统和人文景观双重作用的纪念设施拆迁,更应全方位和多角度考虑历史与现实、文化与经济带来的影响。

  我们每个在新中国成立后成长起来的人,大都有清明节或纪念日到烈士陵园、纪念场馆敬献花圈和凭吊英烈的经历,可谓记忆深刻。那时的记忆虽然遥远,但离我们生活很近。由于各种纪念设施离我们很近,小学生、中学生排队、乘车去很方便;纪念设施在市区,老百姓去瞻仰似乎抬脚就到,去的时间多了,对烈士的事迹熟记于心、如数家珍。如果把本来位于市区的纪念设施统统迁于城郊,去一次车马劳顿几个小时,对于青少年和大多数群众无疑是不方便的,大家接受教育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当然,“集中迁建”为公益性工程建设让路并非没有道理。但笔者认为,对于一处已有50多年历史的纪念设施,也不一定非要“一刀切”集中到一起,大可不必所有的烈士陵园千篇一律。公益性工程项目也不一定非要与烈士纪念碑抢“地盘”,城市几番扩张,就不能为烈士纪念碑留块地?

  其实,全民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靠的是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长期过程才能入脑入心。方便人们的瞻仰,让人们在近距离的接触中感受英雄的壮举与平凡,无疑也是一个好的方式方法。

  借用那些在战争中舍生忘死、保家卫国的先辈说过的话,“我们不怕牺牲,我们只是怕被遗忘。”(作者是国防大学科研部编研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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