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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应努力实现多赢

http://www.newdu.com 2016/11/5 华声在线 张英 参加讨论

  “双11”电商促销高峰临近,11月2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2016年“双11”期间零售价格行为的提示公告》,要求经营者无论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除了与往年一样,不得使用“仅限今日”“全网最低价”等误导性词语外,还特意强调,禁止“先提价再打折”的销售行为。(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同一天,江苏省工商局也召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同程、途牛等省内多家电商平台负责人,针对“双11”电商促销期间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消费纠纷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电商在促销中不得擅自提高折扣商品退货门槛;不得变相涨价,先提价再打折等。

  两省的事先约谈和提示公告,一方面显示出监管部门对“双11”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先提价再打折”的现象在“双11”购物节已经相当严重了。去年“双11”天猫的成交金额达到912亿元,虽说数额惊人,但背后的商品质量问题、交易纠纷也并不少,统计表明,52.99%的商品、75.52%的畅销商品“先涨价后打折”,网购的繁荣严重“注水”,很多网购者也表示购物体验不是那么舒心。

  虽说可以呼吁消费者保持消费理性,但面对网络上大面积“打折”、“特价”这样的诱惑,大多数人都会忍不住狂买一通。显然,寄希望于消费者的个人理性并不是最佳办法,且不说群体心理在看似遍地便宜可捡的情况下几乎不可控,就算“双11”忍住不买东西,也说不定哪天就又被电商虚虚实实的价格给欺骗了。

  事实上,“先涨价后打折”已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在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时也在破坏网购环境和商业诚信。要遏制这种不正当获利手段,还得从电商平台的环境治理入手,如设置价格申报、监管电子系统,将电商所售商品的平时价格录入备案,并规定“双11”期间的价格不得高于前一个月的最低价,若出现先抬价后打折的情况,系统记录便很容易反映出价格变动,同时对违规的商家和其所在的电商平台课以重罚。这样一来,电商必会有所忌惮,而电商平台也不会任由其进行价格欺诈而“护犊子”。

  网购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包括“双11”这样的购物节在内的网购经济更是刺激消费的有效手段,在网购经济越来越繁荣的前提下,有序的网购市场、诚信的网购环境、放心的网购消费是我们的迫切需求。李克强曾在2013年与马云座谈时盛赞“‘双11’创造了一个消费时点”,那么在发展网络经济的过程中,珍惜这个“消费时点”,营造诚信有序的网购环境便需要政府监管、电商平台、网络商家的共同努力,毕竟这是一个能让平台、商家、消费者多赢的事情。

Tags:“双11”应努力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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