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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指导标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http://www.newdu.com 2017/1/6 西安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主持人:结婚是人生大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家里最花钱的事。近日,河南濮阳台前县下发《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

  斯涵涵(湖北 职员):政府下发指导意见提倡喜事新办,提倡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要求进行彩礼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在农村彩礼越码越高,农民叫苦不迭的背景下,“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无疑成为大大的亮点。众所周知,现在的农村婚嫁,农民彩礼等负担很重。在此背景下,“彩礼标准”的推出颇具积极意义。

  主持人:应该看到,这份“指导意见”并非受到普遍认可,而是有不小的争议。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普通的群众操办红白喜事,是公民权利的范畴,严格来说是公共权力干预的禁区。比如婚礼彩礼、桌数、用车数量等等适用什么标准,可以倡导,却不能强制,即使是群众超越了这个标准,也不能实施处罚,因为于法无据,权力必须恪守法治的边界。河南前台县制定红白事标准,治理农村大操大办,并不是第一个由政府出手的地方,近些年不少的地方都做过尝试,其中一些做法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有的是标准的争议,标准多少合适,甚至还有的分三六九等,如村民酒席用什么烟、村干部用什么烟等;还有的则引入了备案、惩戒等类似于行政管理的制约机制,带上了管控的色彩,毫无疑问,善意之下执行所谓的标准异化成一种管理的权力,越了位、过了界。

  主持人:“指导意见”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何勇(山东 职员):地方政府出台“彩礼指导标准”的愿望是良好的,但操作起来恐怕没有太大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相反,笔者尤为担忧的是,在操作过程中很有可能走歪,指导性的“彩礼指导标准”可能演变成强制性的“彩礼指导标准”,进而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甚至会拆散更多的婚姻。所以,“彩礼指导标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避免权力越界,约束好相关机构,把握好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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