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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经济”营销噱头需要“规范”(图)

http://www.newdu.com 2017/1/6 南方网 杨玉龙 参加讨论

  随着空气污染加重、雾霾天气频频来袭,空气净化器正成为大众消费畅销品,而与此同时,相应的消费投诉也在不断增多。对此,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发布的2016年12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当月,北京市“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有关购买空气净化器引发的消费纠纷60件。据此,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不可盲目信宣传。(1月4日法制网 )

  网络配图

  空气质量不佳,带火了“雾霾经济”。买个净化器在家里用,至少能“保障”室内的空气得到净化。只不过,净化器市场乱象,也难以让人安心。然而,面对市场乱象,无辜的消费者很难辨别净化器的真假好坏。据北京市工商局通报,投诉主要存在商家夸大宣传、不守信用、拖延送货、空气净化质量不高等等。

  虽说,去年3月空气净化器“新国标”正式实施,对衡量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的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累积净化量和噪声四大核心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很显然,新国标并没有想象中的完美,空气净化器市场仍然存在“产品乱、品牌乱、意识乱”的“三乱”现象,无疑让“新国标”的功效大打折扣。

  尽管相关专家也提醒公众,选购空气净化器时,要看准、记住“新国标”规定的四大核心指标;并且购买时坚持好“三高一低”原则,即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累积净化量参数要高,噪声参数要低就可以了。但是,也要知道,消费者并不是鉴别净化器的行家里手,这些指标的高与低如何评价,如何鉴别净化器的好劣真伪,这里面的门道很深。

  那么,这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出手,如工商质监安监环保等部门联手,共同对净化器市场进行整顿规范,确保进入市面的净化器达到“新国标”,对混淆视听,提供产品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少些提心吊胆,少些被不法商家的欺骗,毕竟消费者对净化器有需求,而其口袋里的钱也得来不易。

  因此,空气净化器市场也须“净化”。在接二连三的雾霾预警下,不能让空气净化器市场也“霾伏”重重。同时,为了净化空气质量,民众也可以有所作为,比如少开一天车,不焚烧垃圾,低碳取暖,少放烟花,节约用水、用电等等,点滴之功,汇聚起来就是巨大的能量,天蓝地绿水净才不会是奢望。到那时,空气净化器自然会退出市场。

Tags:“雾霾经济”营销噱头需要“规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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