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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洪:当前中国城镇化整体判断

http://www.newdu.com 2018/3/6 中国经济报告 刘奇洪 参加讨论

    中国的工业化并不是在农业现代化基础上的工业化;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使得城镇化成为“城乡割裂发展”的城镇化
    人在本质上属于群居动物,不喜欢孤独,尤其在一个人是青壮年时必须到人更多的地方去闯荡、去寻梦,因此,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城镇作为人口最为集中的聚落,城镇化是一种必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时期,只是由于人类没法摆脱农业“靠天”状态,这就使得人天生的“群居”属性被压抑,由此人类在较长时期里、在各自区域“老死不相往来”生活。一旦人类社会摆脱传统农业纯粹“靠天”发展状态,也就是现代科技稍微“光顾”一下“三农”(农村、农业、农民),城镇化就会以不可阻挡的速度向前发展。同时,在空间布局上以“点”为形态的非农产业——工业、服务业,其以城(镇)相伴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城镇化必须要有非农产业为支撑,非农产业大则城镇规模大,非农产业小则城镇规模小。
    城镇化可以简化为乡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但不同学科对城镇化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城镇化也就有了不同的表述。所谓人口城镇化,就是从人口统计学角度看,城镇化水平就是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化水平就是用的这个指标;所谓外观城镇化,就是从规划学的角度看,地表外观由乡村变为城镇,也称为土地城镇化;所谓产业城镇化,就是从产业经济学角度看,区域支柱产业由农业变为非农产业,即工业和服务业;所谓人的城镇化,就是从社会学角度看,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迁移或人口直接就地由村民变居民,并享有真正的“市民”待遇,融入到城镇居民社区,过上真正的城镇生活。
    未来的城镇化应为分散式城镇化,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化
    关于城镇化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城镇化率大幅提高。1978年中国总人口9.63亿人,其中城镇人口1.72亿人,城镇化率17.9%;2012年中国总人口13.54亿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12亿人,城镇化率52.57%,相当于2011世界城镇化率平均水平(52.08%)。但这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若扣除城镇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2.36亿人,实际拥有本地城镇户籍人口4.76亿人,也就是说,2012年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只有35.14%(4.76/13.54×100%=35.14%)。然而,无论是35.14%还是52.57%,都不影响对中国城镇化所处阶段的整体判断,两组不同数据显示中国正处在城镇化(即城镇化发展规律“S”曲线的30%—70%加速通道 )的快速发展阶段。
    中国城镇化发展迅速,2002—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102万人。2012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2.57%,比2002年上升了13.4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20970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14019万人。
    又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中国城镇化水平区域差距也十分明显。就整体而言,中国目前尽管处于城镇化加速前期阶段(实际城镇化水平在30—50%之间),大多数地区的城镇化为集中式城镇化,即资源(尤其建设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人才、资本向高等级城镇集中的城镇化,但也有一些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地区,已进入到城镇化加速后期阶段(实际城镇化水平在50—70%之间),城镇化为分散式城镇化,即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化。2011年中国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61.0%,中部和西部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分别为47.0%、43.0%,与2010年相比,东中西分别上升1.1、1.7和1.6个百分点。从统计数据看,中西部地区近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但与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至2011年底,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的省份已达15个,湖北、山东、海南三省首次超过50%;继上海市、北京市之后,天津市城镇人口比重2011年首次超过80%。
    关于城镇化质量
    中国的城市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若干个具有国家和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群。不包括港澳台,1978年中国城市总数只有193个,2012年增加到657个。2011年中国6.9亿城镇人口中的71.6%生活在城市中,1.59亿外出农民工中约82%在县级市及以上城市就业。1978—2012年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由29个增加到125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到19881个,几十个城市群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3%左右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3%左右的人口,创造了36%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
    但由于不同户籍者所享有权益不同,“同城人不同权”使得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存在较高“水分”。例如,2012年广东省深圳、东莞两市常住人口分别为1054.74万人、829.23万人,但没有两市户籍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分别高达72.73%、77.45%;2012年江苏省昆山市常住人口195.52万人,但没有昆山户籍常住人口所占比重62.27%。由此可见,一些城市虽然统计上所反映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很高,但相当部分人并没有享受户籍人口“市民待遇”,不仅在医疗、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无法享受公平待遇,甚至在购买住房和汽车上牌照等方面也存在严重歧视现象,形成了所谓的“半城镇化”。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夹生”城镇化所产生的“半城镇化”人口至今仍在扩大。据统计,2008年“半城镇化”人口数字是1.61亿,当时中国城市化率为45.68%,常住人口城镇化与户籍人口城镇化之差为12.4个百分点;但到了2012年,“半城镇化”人口数字是2.36亿,常住人口城镇化与户籍人口城镇化之差为17.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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