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地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较快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 3572 元,比上年增加 213 元,增长 6.3% ;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 2985 元,比上年增加 204 元,增长 7.3% 。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务工农民工低 587 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 1 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3454 元,比上年增加 238 元,增长 7.4% ;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3132 元,比上年增加 224 元,增长 7.7% ;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3117 元,比上年增加 153 元,增长 5.2% ;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3063 元,比上年减少 42 元,下降 1.4% 。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 0.3 、 2.5 和 9.1 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 10 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 24.9 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 8.5 个小时,均与上年持平。日从业时间超过 8 小时的农民工占 64.4% ,周从业时间超过 44 小时的农民工占 78.4% ,分别比上年下降 0.4 和 1 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日工作超过 8 小时和周工作超过 44 小时的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 1.8 和 0.6 个百分点,超时劳动情况改善比较明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6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 35.1% ,比上年下降 1.1 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 38.2% ,比上年下降 1.5 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 31.4% ,比上年下降 0.3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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