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6 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 236.9 万人,比上年减少 38.9 万人,下降 14.1%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 0.84% ,比上年下降 0.15 个百分点。 2013 年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均在 1% 以下,但是年度之间有波动。 2013-2015 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 1% 、 0.76% 和 0.99% 。其中, 2015 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反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 2014 年提高 0.23 个百分点。
2016 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拖欠 11433 元,比上年增加 1645 元,增长 16.8% 。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拖欠 11941 元,比上年增加 1249 元,增长 11.7% ;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拖欠 10518 元,比上年增加 1851 元,增长 21.4% 。 2016 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 270.9 亿元,比上年增加 0.9 亿元,增长 0.3% ;与 2015 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 35.8% 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 2016 年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 0.6% 、 1.8% 、 0.2% 和 0.4% ,分别比上年下降 0.2 、 0.2 、 0.1 和 0.3 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 2016 年为 0.6% ,较上年上升 0.3 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购房比例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 62.4% ,比上年下降 2.4 个百分点,其中租赁私房的农民工占 61% ,比上年下降 1.9 个百分点。购房的农民工占 17.8% ,比上年提高 0.5 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工占 16.5% ,比上年提高 0.8 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农民工占 13.4% ,比上年下降 0.7 个百分点。以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农民工占 6.4% ,比上年提高 2.6 个百分点。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公租房的农民工不足 3% 。
(二)居住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占比下降 进城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为 19.4 平方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 5 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 6% ,比上年下降 2.3 个百分点;在 6-15 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 37.4% ,在 16-25 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 25.5% ,均比上年提高 2.1 个百分点;在 26-35 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 12.6% ,在 36 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工户占 18.5% ,分别比上年下降 1.1 和 0.9 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 农民工户住房配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比重分别为 57.2% 和 55.4% ,分别比上年提高 2.9 和 3.8 个百分点; 86.5% 的农民工户住房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 0.3 个百分点; 77.9% 的农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 2.8 个百分点; 69.6% 的农民工户住房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 85.5% 的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 7.1 个百分点; 18.6% 的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 2.7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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