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农超对接”运营现状研究——以长春市为例
摘要:“农超对接”是农产品由农户直供超市的一种创新经营模式。它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的根本途径。通过对长春市各大型超市现行“农超对接”机制的运行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出了它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长春市“农超对接”运行机制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超对接,连锁超市,合作社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口将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的增长带来的食品安全供给问题、价格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热点问题,并且由于它所波及的面较广泛,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近年来以食品消费为代表的民生消费品价格的不断上升,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存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农户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有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对降低城镇居民生存成本,保障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将以长春市为视点,对“农超对接”运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分析。
1 长春市农超对接现状
长春是吉林省政府所在地,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作为中国北方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处于中国东北地区辽、吉、黑、蒙四省区通衢的十字要冲,南可联结中国辽东半岛沿海城市,北可通过黑龙江省向独联体和东欧各国拓展,东可经珲春、图们江口岸通往朝鲜、韩国、俄罗斯,西可由吉林省白城地区与蒙古交往。下辖榆树、农安、德惠、九台4个县(市)和朝阳、宽城、南关、二道、绿园及双阳6个区,规划区面积为3911km2,建成区面积158km2。人口72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为315万人。
需求方面,以长春市市区315万人口,按农业部信息中心2010年数据人均城市蔬菜120kg(2008、2009、2010三年平均数)计算,长春市市区年消费蔬菜已经达到3.7亿kg;供给方面,目前,长春市现有农业生产基地近4000余户,玉米种植面积达到84万hm2,大豆种植面积达到4.2万hm2,肉鸡、肉牛、奶牛、生猪等标准化牧业小区达到439个。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2000户,2011年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1.4亿元。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已与21个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建立了合作关系,带动专业户1000多户,发展蔬菜种植866.67hm2,优质粮食经济作物1万hm2,规模化养殖场11处。欧亚新发商厦已与4个种养基地、专业合作社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带动专业户100多户,发展蔬菜种植133.33hm2、优质粮经作物533.33hm2、规模化养殖场2处。沃尔玛超市在19个省市建立了68个采购基地,面积超过5.33万hm2,直接受惠农民超过76万人。远方超市在山东、山西、海南、云南根据长春市蔬菜水果反季需要建立了种植和采购基地。
2012年7月13日,长春市首家“农超对接”直营示范店在朝阳区正式挂牌,标志着长春市“农超对接”直营示范店建设正式拉开帷幕。按照长春市政府规定,在这里销售的果蔬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以起到平抑价格的示范作用。按照计划,2012年内长春市每个城区和开发区都要设立1~2个“农超对接”直营示范店,15家大型超市也要设立“农超对接”专柜。长春市政府还将出台《全面推进长春市“农超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长春市“农超对接”工作的开展。
2 长春市农超对接的途径
2.1 “超市+基地”模式
“超市+基地”模式就是连锁超市要根据市场需求,建立采购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对蔬菜、粮食、畜禽、蛋奶等需求量大、适于规模经营的农副产品,由超市与农户直接签订订单,并提供生产品种、质量标准和技术指导,农户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经严格检测后直接进入超市销售。
2.2 “超市+协会”模式
“超市+协会”模式要充分发挥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变千家万户的分散种养为标准化规模经营。对需求相对较小且分散种养的农副产品,由超市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签订购销合同,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户按照统一标准生产,集中收购进入超市。
2.3 “超市+企业”模式
“超市+企业”模式,为减少深加工农产品流通环节,要积极推动加工企业与连锁超市对接合作,通过专柜直销、产品代销等方式直接进入超市经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和生产风险,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3 长春市实施农超对接面临的问题
3.1 农民对农民合作社理念了解不充分
由于长春市进行农超对接时间短,农村专业合作社现在只是把农民以及农业有关的人纳入在同一个组织里,共同从事经营活动,因而农民对合作社的理念没有充分了解。很多合作社是建立在国人传统理念的基础上,理事长大权在握,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业务不甚了解,社员中间的很多人同理事长之间仅仅维持在一种相对稳定的买卖关系当中,这使得很多农民还是没有真正参与到农超对接的活动中来。
3.2 农民传统商品理念向标准化商品理念转变困难
在农超对接的过程中,由于超市同供货商签订合同,产品需要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才可以进行收购,但由于农民往往担心把好的产品挑选走,坏的产品将卖不上价钱,实际上超市给出的价格不会让农民吃亏。正是因为农民具有这种传统商品理念,将其转变为标准化商品理念便存在困难,也使农超对接不容易实行起来。
3.3 农产品买卖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
这种失衡不仅体现在双方的规模上,还包括信息不对称和管理科学上的差距。超市具有超强的议价能力,在合作中占了主导地位。目前超市的规模和实力都已达到一定水平,在强大的超市面前,种植基地不得不接受超市开出的入场费、人工费等条件。诸多问题使得农户受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超市采购三方都有利的专业合作社模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和进一步发展。
3.4 税收政策没有调整到位,存在制度障碍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但由于政策不配套,尤其是税收政策没有及时调整到位,影响了“农超对接”的效果。现根据吉国税发〔 2007〕121号文件精神全文废止了原2004年税务局执行的农产品收购实行现场查验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产品采购可无须报主管税务局查验报验。但吉林省国税局在执行过程中,仅规定本省农产品采购,可自行采购、自行抵扣。因省、市现主管税务局要求跨省市、州采购农产品仍需在当地开具普通发票,才能抵扣,这给连锁超市经营果蔬等农产品降低零售价格造成很大经营障碍,制度不改无法实施(因果蔬等农产品属农民自产自销,大多数农民没有自产证也无法开具发票)。使农超对接无法真正实施,所以超市只能到长春市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经过层层加价的二道贩子处采购,造成价格大涨。
4 对长春市农超对接提出几点建议
4.1 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民专业户与连锁超市搭建对接平台
政府在切实抓好本地“菜篮子”产品生产的同时,大力推进长春市冬季农产品销售对接,帮助外省农民拓宽销售渠道,到长春市来销售农产品。应协调商务与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的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帮助农民专业户与连锁超市对接,为“农超对接”在长春市发展开辟绿色通道,为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奠定坚实基础,更为春城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鲜活农产品,减少百姓支出,抑制通货膨胀。
4.2 切实加大农超对接的政策扶持
政府要积极搭建“农超对接”平台,通过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展会,引导农民专业户与超市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对本地企业冬季到外地采购鲜活农产品车辆用油给“油补”,并为农民专业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供政策指导服务,为“农超对接”降低门槛,推动“农超对接”上水平。有条件的超市予以开设“农超对接”产品专卖区或专卖柜台,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增收、消费者满意、超市盈利,多方共赢的好效果。
加大对“农超对接”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建议国家继续对“农超对接”试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鼓励连锁超市加快“农超对接”项目的建设和开展;建议由地方政府补贴的价格调节基金向超市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倾斜;建议对流通环节中真正能起到平抑物价作用的关键环节进行“补贴”,补农户和与农户对接的超市;对本地企业到外地运菜车辆进行“油补”,降低果蔬运输的物流成本,取消公路不合理收费。
4.3 农超对接的制度障碍要彻底解决,推进“农超对接”促“菜篮子”农产品稳定发展
发展“农超对接”是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控制通货膨胀、减少居民支出的有效手段,通过“农超对接”,超市直接与农民专业户签订长期稳定购销合同,专业户根据市场反馈与需求信息,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利于实现农产品均衡供给,产销两旺,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平稳。突出抓好本地应季“菜篮子”产品生产同时,更要重点抓好长春市冬季鲜活农产品供应。废除省、市不合理的规定,并颁布新的规定是当务之急。国家税务局既已明确废止农产品收购现场查验管理办法,外省农产品采购也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2005〕545号文件执行,允许连锁超市根据实际采购量、采购金额,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自行抵扣。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与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执法监督,一手抓新制度建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稳定消费价格、提高农产品流通发展,保障百姓基本生活需求对促进“菜园子”与“菜篮子”有效对接,加强生产者与消费者紧密联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简介:孙赫(1990—),女,吉林长春人,本科。
通讯作者:宋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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