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可以采取保持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让社区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培养世界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意识等诸多措施。
关键词:自然文化遗产,人居环境,社区参与
人居环境(Human Settlements),不同于人类住区(Human Habitat)。知名学者吴良镛教授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一书中指出:人居环境首先是人类聚居生活的地方,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地;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人类建设人居环境的目的是要满足人类聚居的需要;按照人类聚居活动的利用和影响程度的高低,在空间上可以再分为生态绿地系统和人工建筑系统两大部分;在人居环境建设中,人类的建设活动受到了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的影响,人类的理想一直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居环境的组成可以概括为五大系统,即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人居环境在规模和级别上还可以划分为五大层次,即全球、国家和区域、城市、社区和建筑。吴教授进一步指出,人居环境的研究不能只限于对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更要使其能够指导人居环境的建设。
上述分析表明,人居环境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的中介,人居环境建设本身就是人与自然相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形式,大自然是人居环境的基础,理想的人居环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良好环境的取得是一切参与人居环境建设的人们的共同职责。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欧洲部主席Mechtild Rossler认为: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给世界各地的几百万人创造了就业机会,也给无数的旅游者提供了娱乐、快乐和休闲场所。但是,它也破坏和污染了遗产地独特而原始的环境,对当地的文明构成了威胁,而且降低了遗产地特色。近年来,专家学者、媒体及社会各界对环境更加关注,各遗产地也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接待容量的控制。
当前,中国的遗产保护更多地还是注重遗产本体与核心,特别是集中在保护遗产的“最有价值的部分”,对与遗产价值有着重要关系的人居环境保护尚缺乏充分的认识和体现,甚至还未纳入保护视野;遗产地居民的意愿及其生活方式、区域民俗文化特色等活的因素在保护和规划中还未引起重视。有些地方大量驱散收入水平较低的原住居民,不仅导致了区域原有人居文化生态的断裂,同时还必然将大量原住居民的生活保障和精神依托问题推向社会,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二、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的负面影响
进行旅游开发,吸引更多的游客是很多世界遗产地的普遍做法。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世界遗产地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进而改善当地基础设施,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加快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文化交流而言,遗产地旅游的发展,可实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文化集中起来,利于交流互融,同时,遗产地旅游的持续发展对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旅游业的发展对世界遗产地的人居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1.过度开发建设新的景点及设施,造成遗产地生态失调
世界遗产旅游地的快速发展已经对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构成重大威胁,因为在各个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中几乎都存在着失控,特别是错位、超载的问题。空间开发错位是指在世界遗产不适当的位置和区域进行旅游设施的建设、开展旅游活动等。这些不当开发已经对中国世界遗产地造成严重的破坏。有的地方在申报成功以后未经仔细规划就开始滥建缆车、修索道,甚至修建电梯,在景区中不适当的位置修建人造景观和宾馆、商店等接待设施,不尊重自然的盲目改建,造成许多山体断裂破坏和水土流失,一系列的破坏性开发留下了众多自然灾害的隐患。这不仅会令旅游者反感,也破坏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
如在武陵源核心景区建成的“天梯”,连创“世界最高的全暴露户外电梯”、“世界最高的双层观光电梯”和“世界载重量最大、速度最快的客运电梯”三项吉尼斯世界纪录,总造价1.02亿元人民币。1999年10月动工以来,该电梯建设过程中一直备受争议。众多人士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张家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宗旨是为保护其原貌,而在保护区内凿隧道、打竖井、立钢架,是与这一宗旨背道而驰的。
2.环境承载力达到饱和,对遗产地的资源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有些地方申报世界遗产成功之后,为了追求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忽视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无视世界遗产地承载力,过量接待游客,导致交通拥挤、游客吃饭困难、景点人满为患、环境卫生质量下降,造成对遗产地资源和人居环境的破坏。
3.遗产地日益人工化、城市化和商业化
我国很多世界遗产地开发过分商业化、城市化,成为目前最大的顽症。原真性是世界遗产资源特有的,但是为了迎合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很多遗产地都采取了编造、篡改手段,歪曲当地的传统文化,这就导致遗产地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遭到冲击。不少景区内自然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乃至永远失去了它们的本来面貌。如缅甸的布岛族女子以长颈为美。按族规,女子在10岁和20岁时,必须在脖子上、手腕、脚胫上分两次套上铜圈、银圈,靠项圈长年压迫锁骨,布岛族女子的脖子会比正常人的脖子长约25厘米左右。这种装扮,据说除了“避邪”、防野兽侵害外,主要还是彰显布岛族女子的装饰美。布岛族女子一旦戴上项圈后,就不会再摘下,连睡觉都要戴着。久而久之,导致肌肉逐渐萎缩,若没有铜圈的支撑,她们的脖颈将无法固定头颅。由于这种习俗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已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明令禁止,现在的布岛族女子已不再沿袭这一习俗了。但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该地方又开始以这一陋习为噱头吸引游客。
4.遗产地的传统文化受到巨大冲击
旅游过程是一个旅游者与旅游地居民之间互动关系的感知行为过程、异质文化的传播过程、社会变迁过程、影响效应的扩散过程。一方面,由于旅游开发商和外来员工的涌入,只有少部分居民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大多数人只会感受到发展旅游业带来的社会成本的上升,如物价上涨、交通拥挤等,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厌恶情绪。另一方面,由于旅游者与接待地主人之间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旅游者的现代文化背景对遗产地传统文化往往具有相对的强势地位,来自富裕地区的游旅者的消费模式对旅游目的地的贫困民族地区居民来讲,会有一种示范效应,从而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现代生活的影响,使得原来残留的民族文化和风俗逐渐失去了当地的民族、地域文化特色。有的当地居民甚至期望达到旅游者的生活方式,如果当地居民无法达到同等的富裕,他们就可能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和挫折感,从而会在旅游者身上发泄敌意,侵犯旅游者权益。甚至当地居民被禁止享用本地区的自然景观和设施。例如在地中海沿岸部分地区,一半以上的海滨被旅馆占据,仅供游客享用,而当地人则限制进入。
三、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的对策
1997年,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又获得了“欧洲人最喜欢的旅游城市”、“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等荣誉。2007年,“九华街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此奖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风景区获此殊荣。如今,丽江古城和九华山风景区都已成为海内外广大游客理想的旅游目的地之一。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能够建立优良的人居环境,反过来,优良的人居环境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1.实现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
世界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珍贵遗存,不是一般的旅游资源,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和不可再生的,不能只供我们这一代人享用。正因如此,它的首要功能不是开发旅游活动,而是保存、展示和传承。所以在旅游开发中要以保护为主要目标,旅游业的发展应服从于遗产保护的要求。既要把世界遗产保存下来留给子孙后代,又要发挥世界遗产欣赏和教育的功能。作为世界遗产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寻求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平衡点,确立保护先于旅游开发的观念。比如,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地点进行建设,尤其是索道、住宿、娱乐场所这类商业设施的选址要尽量避开生态和文化脆弱区。
2.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
景区的承载量是有限的,游客数量应该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遗产地的居民如果不想旅游者进入他们个人的空间,可以采取设置一些隔离物,如围墙、篱笆或者提示牌,减少对自身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还可以通过线路设计来避免游客过量。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可以限制导游或者游客进入。
3.让社区(遗产地)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
1985年,墨菲(P·E·Murphy)在《旅游:社区方法》一书中写到:“旅游业从其一产生,就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能够将它从纯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中脱离出来,从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的角度出发,将旅游考虑为一种社区的活动来进行管理,那么一定能够获得更佳的效果”。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必须保证社区成员,包括妇女和当地人,都能享受旅游所带来的益处。”这一文件被看作是全球旅游业发展行动纲领和战略的指南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将社区居民作为关怀对象,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和传统,并把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当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
因此,如果让遗产地居民对旅游业持积极支持的心态,他们将以热情友好的态度善待旅游者,理解旅游者,乐于帮助旅游者,也乐于与旅游者交流和沟通;他们能自觉维护遗产地的形象,约束自己的言行,向旅游者展示遗产地居民的风采,吸引更多的旅游者。丽江古城就对其常住居民实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从2004年1月起,每年安排近200万元资金,对古城的常住居民(特指原住居民)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助。成立古城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民居修复补助项目,古城管委会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合作,共同对确因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修缮房屋的居民户给予5000~20000元不等的补助,资助其修缮房屋。
4.明晰遗产地的产权与经营权
景区转让经营权现在已经比较普遍,但是作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性质的景区经营权能否转让、如何转让,还应该深思。尤其是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涉及文物、文化、建设、财政、计划、教育、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如果在权责利不能分清的情况下,多头多级交叉管理,是不利于遗产地的发展的。为此,需要以法律为基础理顺其权责利关系,从宏观上协调统一各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文化、建设、宗教、文物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依照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文化遗产资源实施行业的功能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制度,对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专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5.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为了更好地保护遗产地的人居环境,还应该汲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将遗产地的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还可以成立直接管理世界遗产的相关机构,设立国家遗产基金,依法严格管理。各地政府应该把保护遗产地环境同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使遗产地人居环境的保护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任何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破坏遗产地人居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结语
随着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环境必然造成较大影响。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不可再生,也因为它牵动了国家、民族或文化群体的情感。因此,为了保护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应该实现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社区参与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为避免旅游发展给遗产地带来的环境、社会和文化影响及旅游业收益分配不公平等消极影响,必须把旅游规划与社区居民的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未来旅游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以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丁晓楠(1979-),女,河南开封人,河南工程学院经济贸易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资源开发。
[参考文献]
[1]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3]张晓,郑玉故.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4]徐嵩龄.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J].管理世界,2003(6).
[5]魏小安,窦群等.发展旅游和遗产保护能否“双赢”——关于中国世界遗产资源保护、开发与旅游业发展[J].旅游管理,2003(2).
[6]王兴斌.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改革[J].旅游学刊,2002(5).
[7]张晓.遗产资源所有与占有——从出让风景区开发经营权谈起[J].中国园林,2005(3).
[8]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旅游学刊,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