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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金融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http://www.newdu.com 2018/3/9 爱思想 陈志武 参加讨论

    许多朋友对金融有兴趣,是因为这行当赚钱多,是一门具体的手艺、技能,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饭碗,而且如果你做的好,还真的能够改变社会、改进许多人的生活。当然,话是这么说,许多金融从业者虽然赚钱多,但还是觉得不踏实甚至感到内疚,因为自己好像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具体的价值,没有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东西。特别是一碰到金融危机、看到金融动荡冲击社会和个人,内疚感就更不用说了。那么,金融到底创不创造社会价值?或者更进一步说,金融到底是为啥、为谁、为何?
    从1986年到耶鲁大学攻读金融学博士至今,我接触金融已近30年。接触、研究、思考金融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金融不只是一组经济工具,它带来的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分析框架,它其中和背后的逻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人类和历史的全新视角。
    这些年,随着中国的崛起,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强调中国特色,强调我们是如何与别的民族、别的种族不同,甚至否定普世价值的存在。但是,如果以金融的逻辑作为一副眼镜,去看待社会和个人、历史和现状,你会发现其实各个社会、种族、民族都是相通的,相同为主,相异为次。贯穿各社会的普世价值不仅存在,而且是活生生地渗透于我们日常的生活中。
    就像张维迎教授曾说到,几十年前,他在陕北吴堡县黄河边上的村庄里长大,“捞河炭”曾是他老家村民们一个重要的生活来源:每次等到黄河大水一退,人们就争先恐后冲向河滩,用自己的草帽、衣服、麻袋、扁担,甚至是内裤,盖在那些被大水从上游冲下来的煤块上面,以示“有主”。到1990年代,张维迎在英国留学时了解到:英国一些海边渔村,每次大风暴后,潮水卷起的木头就会搁浅在海滩上,那里世世代代的渔民们始终遵守一个规矩,就是谁最早跑到沙滩给无主的木头做上标记,木头就归谁所有。
    张维迎教授就纳闷了:“这两个地方相隔万里,一个在英格兰的海岸,一个在中国西北的黄河边,之间肯定不曾有过交流,但他们的游戏规则完全一样。”为什么呢?如果有“普世”的东西存在,背后促成因素又是什么?金融在这里面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金融的普惠性与人的解放
    在2004年左右,我和彭凯翔、袁为鹏开始合作,收集明清以来的民间借贷交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的身份、财产与家庭背景,当然还有借贷金额和利率等等。目的是通过搜遍各地县志、民间文书、商业账本、刑课题本等历史资料,建立最为全面的中国近代借贷历史数据库,以供我们自己和其他学者共同研究中国社会的过去和今生。
    在收集、整理这些历史资料的过程中,2005年的一次偶然机会,让我看到了清代女婢的交易价格。当时,彭凯翔和我在一页页地在翻看徽州一个家族18、19世纪的商业账簿,其中一项是那年花了七两银子买了个女婢,这笔开支一方面被放在当年的入出账上,另一方面也被记录在家族企业的资产表里,就像对待其它商品和资产物品一样的对待女婢。账簿的这项内容给我的冲击很大,因为虽然以前听说过、小说里也看过历史上人不被当人看的故事,但没有见到过这么具体地把“人”作为物品买卖、处理,而且还把人作为买过来的资产放在资产负债表里,年复一年地记录下来,一直到女婢被卖掉或死掉为止!
    那么,人像商品、资产一样地被卖掉、被交易,这种现象有多普遍呢?价格一般是多少?其定价的背后有什么规律?在什么情况下女人或男人会被买卖?人被卖掉是基于何种动机?跟金融市场的缺失有没有关系呢?
    后来,在18、19世纪清朝抄家档案记录里,我们也看到,不管是这些被抄家的官员,还是朝廷的档案里,也都把每个女婢家奴定个价格(一般以每人10两银子定价),跟那些腐败官员的土地、房产、牛马、金银、绸缎等一起,算在家产总额里。清代人对“把人做物品做资产处理”如此习惯熟练,如此成常规,说明把人做资产、物品处理,不仅很普遍、很常态,也必然像人体血液一样是社会肌体、社会文化的一部分。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开始系统地从史料中收集买卖人、尤其是买卖妻妾的交易历史数据库。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不仅中国长期有买卖妻妾、租妻典妻、将人视为资产工具的传统,印度、泰国、非洲、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也都曾经有甚至现在还有买卖妻子的习俗。
    早在公元前1700年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制定“为了丈夫还债,可以卖妻”;公元前2000年以来的犹太教文献中,在谈到娶妻时通常用“买妻”、“购取妻子”这样充满商业交易的话语,所付价钱或财礼都归女方父亲;而近到2009年的印度,还有因为欠收而负债累累时,丈夫被迫卖妻。
    关于清代中国社会底层面临疾病、灾害等风险冲击下的卖妻之事,则常见于史料。如,乾隆元年刑科题本档案记载,山东曹州府路九儿因遇灾荒,无法生活,将妻韩氏以5两银子卖与山西商人程子彦为妻。乾隆二十年的刑科题本中,安徽颍州府丁南因病将22岁妻子嫁卖与人。更有甚者,贫时将妻子嫁卖,以得财度过难关,通过努力有钱后又将妻赎回。又如,据《续碑传集》卷49《罗天鹏传》记载,清朝嘉庆时高官罗思举,在年轻时得奇病需3万钱治病,无钱可出,只好将妻嫁卖,筹集病资,病愈后投军立功而成为高官。这些案例表明,在面临风险冲击后,通过嫁卖妻子来缓冲风险冲击并非稀罕之事。
    对于清代卖妻场面,历史学者赵晓华是这样描述的:“闻有各女人领进,请端视,而买客或则嫌瘦,或则嫌病,或则嫌粗,纷论不已,一若看货讲价者。”夏明方教授是这样总结剧中买卖人市的特征:(1)有一个公认的卖人市,买卖双方及当地人都知道它的位置所在;(2)卖主往往主动地大声吆喝:“你们谁买媳妇来!”;(3)被出卖者身上插上一根黄白草棍或类似物品,作为待售标记;(4)买卖双方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达成交易价格;(5)卖方把草棍和妻子交给对方,收到财礼,交易完成。
    万里之外的英国,也有买卖妻子的习俗,一直到19世纪末才结束。英国历史学家汤姆逊在《买卖妻子》一文中,研究了1760年至1890年间300多个英国卖妻案例。他强调,英国习俗对妻子买卖的“仪式”特别看重,否则会被社会认为是不合法的:“买卖一个妻子……是高度仪式化的,它必须公开并用公众认可的礼节来操作”。一般而言,妻子是被丈夫套着缰绳,拿到市场上公开拍卖。列举一个典型的卖妻故事:“一个叫罗德尼•霍尔的劳动者,习惯于懒散和放荡,……他带着妻子来到镇里,用一根缰绳围着她的身子,目的是把她陈列在公共市场上,让出价最高的人来买。把妻子带进市场并付了人头税后,他领着妻子在市场转,转了两圈遇见一个日子过得和他一样的人,后者用18便士和一夸脱淡啤酒买走他的妻子”。
    显然在英国的卖妻交易中,公开的市场、事前的广告、缰绳、拍卖人等市场交易要素都俱全。这中间,妻子像一个畜牲或动产一样被拍卖、被羞辱,而且既然有这么广泛遵守的仪式习俗,说明买卖妻子在英国的历史已经很长。
    英国的卖妻仪式跟夏明方教授描述的传统中国卖妻仪式,惊人地相似:要用缰绳或草绳牵着妻子的身,以示妻子正在被卖,牵着她在集市走,进行叫喊、讨价还价!这下我们又要问:中国跟英国距离这么远,那时两社会的底层不可能有接触,更谈不上相互交流学习彼此的卖妻仪式,那么,为什么他们都演变出了类似的仪式,而且不进行类似仪式,交易就不“合法”呢?这背后必然有人类共同的东西在驱使。
    非洲的妻子交易风俗也给我们不少启示。人类学家Gray教授在其1960年的研究中指出,在坦桑尼亚的Sonjo部落,子女婚姻是由父母在其很小的时候就订立,子女没有发言权(跟中国、印度等地的包办婚姻无异)。那里的商品交易原来还没有货币化,也没有货币,所以价格以多少只山羊计算。一般而言,男方家给女方家平均支付100只山羊,一旦支付完山羊,婚约即确立;而且只有支付完山羊,婚姻才算成立。
    婚约一旦形成并支付完山羊,女方家对女孩的权利便完全转移到男方,即使是婚姻过程还没完全走完也一样。第一,如果从订婚到成婚期间,男方家不喜欢女方了,男方家可以用同样的价格把女方转卖给另一家;第二,如果已订婚的男孩不幸去世或者婚后去世,女方则自动转为男方最年长的兄弟作妻子。也就是说,一旦完婚甚至只是付完山羊价钱但还没完婚,男方家就拥有了对女孩的产权,完全成为男方的财产。这包括丈夫不喜欢或者出现生活资料短缺时,妻子可被丈夫单方面决定当作商品、资产卖给别家。
    Sonjo人在卖妻子时,由丈夫谈定价格,嫁卖的妻子价格与初婚时价格基本一致。环境有变时,具体的妻子价格取决于再嫁时婚姻市场的供求关系。在交割之前,妻子有一段时间去自己寻找买家。如果妻子自己没有找到买家,则需接受丈夫的买卖安排。Sonjo部落规定小孩必须跟随母亲。因此,如果被卖妇女生有小孩,则小孩要与母亲一起卖给对方。一个小孩通常的定价是4只山羊。妻子及其子女被卖后,其权利和所代表的资产产权则全部转移至买方。
    我们后来的研究表明,之所以中国、印度、非洲、英国及其它国家都曾经有甚至还有买卖妻子的习俗,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工业革命之前人类的普遍贫穷,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原来都没有充分发达、完备的金融市场。传统农业社会的平均产出水平不高,但在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饿死人,而只有在他们面对灾荒等风险事件挑战时,才会被逼得走投无路,甚至被迫卖妻卖女。即使没有灾荒,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波动,也会出现春秋时期管子所说的农民“年有余而月不足”局面,青黄不接季节也会挑战农民的生存。
    而事前规避灾荒风险、季节性风险以及其它意外事件带来的生存挑战,又恰恰是金融市场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如果金融市场发达、各类金融产品丰富多彩,专项保险品种应有尽有,那么,农民和社会其他成员只需要花一点点费用,就能事先安排好、规避好各类可以想到的未来风险,不至于等到灾害发生时被迫通过卖妻女求生存。
    为什么如果金融市场很完备发达,规避风险的成本就可以很低,以至于穷人也可以买得起保险等金融产品呢?我们不妨假定有一种病毒,这个病毒每人每年有一亿分之一的概率感染上,而且一旦感染上就需要花费一亿元治疗,也就是说每人每年治该病的预期损失为一元。如果没有专项保险来应对此病,那么一个三口人的家庭,可能需要存满三亿元钱才能完全放心,否则就无法有完全的安全感。而如果有遍及全国的保险公司去设计并销售这种专项保险品,那么,保险公司只需要每人收取1.1元的保费即可,三口家庭只需要支付3.3元即可达到保险的效果。
    当然,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但从中能清楚看到金融品种丰富、发展充分的社会意义。它们不仅能够使社会大众提前安排好风险、规避未来潜在的生存挑战,而且使防范风险所需要支付的成本很低,让穷人也能得到金融的支持。这就是金融的普惠性所在。
    从这个角度,我们就能看到现代社会跟传统农业社会的差别:金融市场是到近现代才在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发展起来,中国是到19世纪后期洋务运动才开始引进保险以及其它现代金融市场,真正发展起来还是20世纪后期的事。
    没有这些非人格化的金融工具时,人类就只好在人身上打主意了。我们可能会说:传统社会虽然没有丰富的金融保险工具,但不是也有土地、房产、珠宝、金银等实物资产,这些实物资产不也是既为投资品又可以是保险品吗?——是的,这些投资品确实可以当保险品用,或者说这些实物资产包括投资属性、保险属性,也包括消费属性,就像丈夫、妻子、儿女、朋友等都具有投资属性、保险属性、消费属性以及其它属性一样,但是,对于总是处于温饱边缘的普通老百姓来说,
    房子、土地、珠宝这些东西的价格太高、太贵了,买不起。而且即使买得起,其保险属性也不一定很强,因为在大家都面对灾荒事件冲击时,这些东西的价格可能跌得太多,其高价位也可能使其有价无市、缺乏流动性。
    相对而言,虽然有很多贫困家庭连妻子都娶不起,但有妻女的家庭毕竟远比有土地、珠宝的家庭多很多,所以,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农业社会,当老百姓大众面对灾荒风险事件冲击时,更可能发生的是他们被迫变卖妻女,因为妻女可能是他们手头仅有的具有一定流动性、能够变现的资产,除此以外可能难有其它活路。正因为这一点,《大清律》虽然禁止买卖妻子、租妻典妻,但还是明确允许丈夫在一家面对生存挑战或还不起债务时把妻子卖掉变现。这也是人类许多社会都曾经有卖妻习俗的原因。
    由此,我们看到,在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人尤其是妻女更有可能被当作风险工具来用。金融的演变发展就是这样具体地把人从这些工具和相关的制度约束中解放出来,使灾荒发生时不再有那么多家庭需要卖妻卖女了。
    金融市场的发展与人类历史的改变
    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不只是人被工具化地使用,而且离我们个人幸福最近的婚姻、家庭等关系,也要被利用。我们现代人追求爱情,追求爱情作为婚姻和家庭的基础,但可能不会认识到这是风险交易、利益交换越来越被金融市场和其它市场承担和胜任以后的结果。在金融市场发达之前,婚姻的首要基础是利益、是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不是爱情。
    前面说到,灾荒风险发生时,农业社会的普通人会被迫卖妻女、卖地求生存。当然,灾荒所代表的风险对人们的生存冲击大,但毕竟是低频率的事件,不一定每年发生。平时,农业社会更经常面对的会是一般歉收,收成有但不足。这种一般性风险又怎么应对呢?
    农业社会里,歉收风险的地区性差异很强。像我湖南老家茶陵县,丘陵小山把一个个村庄隔离起来,不同村庄可能就相隔几公里,但是,就因为是否靠山、是否靠水、是否泥土沙质太强、是否靠近雨带等等环境地理因素,财富和收入可能就相差很大。我母亲9岁时,她父母家太穷,就以童养媳身份嫁到我父亲家。我父亲村离她家6公里左右,她听说我父亲村比她老家富有,嫁去之后,才发现未必比她娘家好,算是吃了信息不对称的亏!
    我母亲的选择和我们观察到的很多新娘的选择,基本上得到了许多研究的支持,而且在众多农业社会都一样。耶鲁大学同事Rosenzweig 教授多年对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农村的研究发现,印度父母喜欢把女儿外嫁很远,平均嫁出去的距离是30多公里。我们可能一般都认为“人往高处走”,嫁人要嫁更富有的,迁居要迁往收入更高的城市。但是,Rosenzweig 教授发现,1981年印度人口普查时,因为寻求高收入而从农村迁居城市的人只占总人口的2.2%,而村与村之间迁居的人却占总人口的30%,其中80%是妇女外嫁所致!马来西亚的情况也类似,迁居主要是因为婚姻发生,而且70%左右的婚姻迁居都是在收入水平基本相当的村落之间,不明显追求“高富帅”。
    那么,为什么这些父母喜欢把女儿嫁很远,而且不一定是嫁到更富有的家庭或更富有的城市呢?Rosensweig教授认为,农业收成风险具有很强的空间性或地区性:这个地方遭灾害冲击,另一个地方不一定遭遇同样灾害;甲村遭遇决堤,乙村不一定同时也遭遇决堤;甲村和丙村可能同时遭遇旱灾,但轻重可能大为不同,等等。他发现:两个村相差的距离越远,那么,两地收成的相关系数就越低。所以,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最好是能够在不同地方的村民之间进行跨期收入互助互换,让甲村受冲击时乙村人会给予补偿,乙村遭遇风险冲击时甲村人会补偿,由此提升各村各户的总体福利。
    问题是靠什么让甲村、乙村相信这样的互助互换交易安排,而不用担心对方会违约、赖账?如果金融市场已经发达到位,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则可以提供中介服务,给予信用增强的支持,帮助各村之间进行风险配置、跨期收入互助交易。在没有金融市场和相配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农业社会就必须找其它安排以强化跨地区的人际信任,而姻缘、姻亲就是这样的一个最为古老的强化跨期信任的基石。
    也就是说,自从人类不同社会几千年以前逐步发展出婚姻制度以来,姻缘是仅次于血缘的第二牢固的信任基础。所以,不太奇怪,印度父母利用女儿婚姻来建立跨期信任关系,并通过把女儿外嫁的尽可能地远,以此来最大化分散收入风险的效果。
    Rosenzweig教授的研究证实了:越是有女儿外嫁很远的印度家庭,特别是有多个女儿外嫁多处远方村庄的家庭,在歉收年份受到的冲击就越小,他们的食物消费对收入风险的敏感度就越低(每多一个外嫁远方的女儿,收入波动对家庭食物消费的影响就少15%!)。对于农作物收成风险很高或者很穷的农村来说,有女儿外嫁很远就尤其重要,因为在没有金融市场的传统农村,女儿的婚姻几乎成了唯一能用上的跨地区分摊风险的工具。
    由于儿子不能外嫁,所以,通过儿子婚姻选择远方交易对手,不是也可以达到实现异地分散收入风险的效果吗?是有这种可能,但效果要差一些,主要是岳父母家对女婿家的帮助一般要少于女婿家对岳父家的,在婆家有女儿惦记着娘家,但在娘家没有人惦记着女婿家。从这个意义上,在没有金融的传统社会里,儿子可以提升家里食物收入,但不能帮助家里跨地区分散多少收入风险,而女儿的婚嫁却可以帮助降低家庭的收入风险冲击。多子多富,多女则多福。
    子女的婚姻可以帮助降低家庭的生存风险,这是好处。但是,这种好处是以谁的利益为代价呢?为了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把女儿通过包办婚姻外嫁到遥远村庄里的陌生人。在没有金融市场的社会里,爱情显然是不可及的奢侈,为了生存就只能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等金融市场把风险交易的功能从婚姻、从家庭关系中剥离出去之后,婚姻的避险功能负担才会被减轻,爱情在婚姻中的权重才能提升,直到金融市场完全解决好个人的风险交易和利益交换需要之前,爱情还不会是婚姻的全部基础。金融就是这样改变我们的生活的。
    金融实际上对于穷人更加重要
    不管是美国、欧洲,还是中国社会,人们都容易有一个本能的反应:金融只是给富人服务的,跟穷人没有关系,而且金融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所以,不要说在中国,即使在美国、西欧,每次政府要强化对金融行业管制时,包括对金融行业限薪、加税,社会总是一片欢呼,觉得是政府帮他们出气了。
    当然,这种朴素逻辑经不起推敲。就如前面看到的,金融实际上对于穷人更加重要。金融对富人可能是锦上添花,而对穷人则可能是是否需要卖妻、卖女、卖地的区别。比如买房子,对于有现金的富人来说,有没有住房按揭贷款并不影响他们;可是,对普通人,如果没有按揭贷款这种金融支持,可能要等到年长时存满足够多的钱,才能住上自己梦想的房子。
    现在流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即众创。以前中国只有国有银行,没有股票市场或PE私人股权基金,也没有债券市场,对许多人来说,借债融资创业发展不可能;而即使企业要借贷融资,也需要实物资产抵押,否则不可能从银行借到贷款。后来,个人和私营企业也可以从银行申请贷款了,但还是需要实物资产抵押。
    如果融资的前提条件是实物资产抵押,那么,富人和穷人之间,谁可以得到融资支持?当然是富人,或者是已经成功的企业。也就是说,如果金融行业还停留在以银行为主的初级状态,那显然对富人最有利,因为富人可以拿出所需要的实物资产抵押品;同样道理,这也对已经成功的企业更有利,造成富的更富、穷的更穷。
    发展金融市场的含义之一就是要减少融资的抵押要求,让那些未来前景好但现在没有实物资产、没有太多到手财富的“穷人”也能得到融资支持。按照芝加哥大学的Rajan和Zingales两位教授的说法,发展金融市场的意义在于把原来只对贵族开放的俱乐部,变为对所有人开放!邹恒甫教授和同仁使用1960-1995年间83个国家的数据研究也发现:长期而言,金融发展程度越高的国家,其收入不平等系数就越低;一般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收入不平等程度会逐渐降低。私人部门信贷每增加1%,收入分配基尼指数降低0.31%。
    所以,发达的金融市场是万众创业的催化剂,也是众创的前提。PE基金、创投基金就是最经典的例子。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有了对未来收入做贴现、定价的机器,因为股市从本质上是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预期的提前定价,也让股权所有者能把未来收入预期变现,这跟传统银行根据既有资产即过去收入做借贷定价,形成明显的对照。可是,由于之前太多决策者、智囊顾问受传统银行思维的影响,任何公司如果要在A股市场上市,不仅要有过去三年的充分盈利记录,而且必须也有很多实物资产如楼房、机器、设备、土地等,这样,从本质上把中国股市限定在传统银行范畴内,主要为国有企业和“重资产”的传统行业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不能为能力超强的草根创业家提供上市融资发展。也就是说,过去的中国资本市场仍然是贵族俱乐部,阻碍收入机会、创业机会的平等化。
    当前中国经济遇到的一个大问题是企业负债率普遍过高,银行贷款大量流向一些产能过剩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而创新和经济转型的主力军——中小企业又得不到贷款支持。在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经营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都很大。为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决策层想从企业财务结构——金融市场结构——经济结构这一链条破解问题,也就是通过催化股票价格吸引众多社会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拓宽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让企业在资本结构上增加股权融资的比重、减少债务占比,以达到所希望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间接融资比的效果。通过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市场发展,让更多资金进入各类股权市场,建立起个人投资、VC、PE、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这一完整的直接融资体系,进而通过资本市场对具有成长性、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高估值,引导金融资源往这些方向的配置,进而达到结构调整的目的。
    这些愿望很是良好,前提当然是股权的定价比较精准、反映各公司的实际基本面,否则,如果股价全面悬空、背离基本面,靠错位的股价引导的资源配置不仅达不到纠正经济结构、改良金融结构的目标,而且还会本末倒置,制造长久后患,给经济结构调整开倒车,把本来可以投入创新的能量和投入实业的资金也都转向炒股。
    同时,考虑到中国股民毕竟不到一亿,有股票投资的家庭不到1/4,制造股市繁荣的结果只是让部分人更富,让多数人更穷,恶化收入和财富差距。尤其是在社会流动性非常充分、银行不想多贷、实体企业不一定想多借多投的情况下,继续通过降息降准增加流动性的后果,只会使股市泡沫更大,拉大财富差距。这样人为刺激股市之后,可能连实体企业也不想专注主业,把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向股市,因为在这种人为“安排”的慢牛下,似乎股市的回报高于任何实体行业的投资,由此,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被严重扭曲,包括人力资本过多往炒股上转移,扭曲社会的激励架构,拖垮社会的长久创新力。
    顺其自然、不受政府过多干预的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会最大化金融的普惠性,提高金融的可得性,最大化金融渗透的范围,使金融不再是贵族的特权,会降低收入差距。而对金融的过多政策干预则反之,扭曲资源配置,给经济结构调整开倒车,也造成更多的机会不平等和结果差距。我们尤其要纠正以前的错觉,就是觉得“政府不干预的金融只是对富人有利,干预就是为普通人而为”。那么,干预的结果是否是制造了更多特权,降低金融本来有的普惠性呢?
    本文节选自《金融的逻辑-2》序言,原载于2015年7月13日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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