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田勇:从银行“暴利之争”看金融改革攻坚
在一个资本自由流动的经济体内,行业利润率最终会向社会平均利润率收敛。一个行业的ROE较长时间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存在资本流动的障碍,或是技术壁垒,或是行政壁垒。技术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鼓励技术进步,所以技术壁垒带来的“暴利”很少有人指责。如人们对乔布斯、马云、姚明等只有羡慕,没有嫉妒恨。但行政壁垒带来的“暴利”则不同,它明显不公,会导致寻租、腐败、低效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以人们总在声讨。目前银行业存在的较高行政壁垒,体现为管理层面的机构审批、准入门槛。其二,价格管制,且管制定价偏高。目前,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银行还没有获得直接的定价权,但央行的管制利率已经为银行保留了足够的保护利差。据了解,亚洲金融危机后,央行利率改革时制定的利差水平考虑了让银行体系的休养生息,偏大一个百分点以上。目前,尽管银行业机构数量不算很少,有一定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更多地体现在非价格方面,且一般的金融消费者受益很少。所以就体现了价格管制下整个行业的集体性“暴利”狂欢。应该说,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时机已基本成熟,但一些人又以保持银行利润稳定增长、维护银行股价基本稳定、避免外资唱衰中国银行业为由,博弈央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因此,亟须做好顶层设计改革,推进金融领域重点改革:
(一)明确改革总体方向。本轮金融危机后,关于改革方向出现了很多讨论。“摸着石头”最终的目标是“过河”,不能在中间停滞,更不能“浑水摸鱼”。近期温家宝总理的表态,或可使改革目标不再含糊。
(二)做好顶层设计改革。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广,尤其是涉及部门职责和利益,难度极大。因此,改革不能由利益部门主导,否则极易“跑偏”。应借鉴国有银行改革的经验,成立多部门组成的国务院领导下的改革工作小组,设计改革总体方案,利益部门具体落实实施方案。
(三)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当前急需的是建立与宏观经济增长和信贷增长挂钩的动态拨备制度,一方面控制信贷规模的过快增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逆周期”的利润调节机制。二是加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为中小银行发展提供制度支持,控制过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出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做好准备。三是建立消费者保护制度。消费者首先需要保护,其次才需要教育。应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承担该职能,不应由监管部门负责,更不能由行业协会负责。中国的许多行业协会具有极大的寄生性,往往沦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
(四)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相关重大改革。首先要完善审批等准入制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国家除控制几家大型金融机构外,其他的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应逐步转让;同时放宽民间资本成立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其次,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和作用,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第三,加快票据、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让资金供需双方有更多的比较选择。
(五)加强金融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明确政府作用的领域和边界,做到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切实管好。一是加强消费者保护,清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管理部门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思想,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三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监管规则,更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形成金融监管合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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