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联盛:加强监管力度,防范三大领域风险(12月21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是及时而且必要的。过去1-2年我国金融风险日益显性化,呈现的是从高风险环节向低风险环节传递风险的态势,从表面风险最高的P2P到低等级的信用债,再到高等级信用债直至利率债甚至国债。但是,表面意义上的低风险环节比如金融债、国债市场及其相关的银行间市场与银行部门才是本质上的系统性风险环节。
目前,国内存在着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影子银行体系、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内外风险共振等风险环节,甚至可能存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这些领域都值得重点防范。并且,风险的处置需要有差异化的视野。2016年以来的信用债违约、国债期货下跌以及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及其结构变化等已隐约显示出金融风险的传染已经渗入到具有系统性重要性的金融市场和金融部门。从监管层面,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位置是极其必要的。
房地产部门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风险领域。房地产部门是去库存的重点方向,在房地产去库存过程中,主要采取刺激需求的方式来进行。在房地产部门去库存政策实施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政策方向高度一致。中央和地方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部门需求较快回升,房地产部门库存持续下降,去库存取得了积极进展。
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成效的同时引发了副作用,即房地产市场价格暴涨及其风险问题。2016年10月,百城房价指数同比增长18.2%,一线城市同比增长26.2%且均价已超4万元每平米。这带来四个重大风险:一是宏观经济进一步房地产化,经济由实入虚。2016年7月扣除居民住房按揭贷款,对实体经济新增人民币贷款为负数。二是房地产部门风险加速累积,形成了高价格、高库存、高杠杆、高度金融化和高度关联性等“五高”风险特征。三是房地产部门成为一个系统性风险潜在引爆点。由于高度金融化和高度关联性,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恶化、引发地方财政扭曲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是政策调控弱化了政府公信力。居民看到房地产政策频繁变更同时“房价越调控越上涨”,对政策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大大降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住房的必需品属性,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这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缓释其中的金融风险是重要的政策保障。不过,在政策的实践中需要注重结构性和差异性,比如在房地产领域,一线城市是典型的供不应求、供给不足的问题,限购政策是暂时限制需求之举而非积极扩大供给之策;三四线城市是典型的供给过剩问题,库存去化压力仍然明显。对于一线城市,大量增加土地供应还是缓释供求扭曲的基本之策。
影子银行部门是另一个具有潜在系统性风险的领域。从经验看,以美国次级债、信用违约掉期、信用担保凭证及其衍生品为代表的复杂金融产品创新及影子银行体系的形成,深刻改变了美国的金融结构,使得影子银行成为与商业银行等量齐观的“平行银行体系”并使得金融体系成为一个跨界融合的风险综合体。在监管不足的条件下,美国影子银行体系最后爆发了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
国内的影子银行体系可能比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更加复杂。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可能具有四个重要的特征:一是跨界性。跨界性的金融创新导致的金融风险实际上是扩大了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在分业监管体系下,跨界性的综合经营将会弱化监管有效性,出现分业监管与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二是关联性。我国的影子银行与银行部门紧密相连,影子银行更大程度上是“银行的影子”,这种关联性使得影子银行的风险极其容易传导至在我国金融体系内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部门。影子银行还与房地产、基础设施甚至地方政府融资等紧密相关。三是杠杆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是在杠杆操作中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在带杠杠的操作中,随着信用的扩张和交易的过度,金融机构更加倚重短期的批发市场,一旦期限错配导致流动性风险将使得机构最基本的风险管理策略遭到破坏,自我强化的去杠杆将产生系统性风险。四是从众性。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微观结构更加散户化,这使得整个体系可能更加的脆弱。比如,在部分理财领域上由于金融机构的创新使得部分私募产品呈现公募化特征,使得本来应该以机构为主的市场最后呈现散户化。特别是当这些散户化或零售性金融产品出现挤兑时,金融机构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危机将是最大的风险。
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相对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资源配置需求,以债券市场为核心的直接金融机制较为缺乏,居民和企业的金融选择权和定价权相对缺失,严重制约了储蓄-投资转化机制的顺畅性,甚至导致债市一定程度的“自娱自乐”以及相关的空转、杠杆等问题。
由于监管体系的“五龙治水”,债券市场至今仍有较多的分割性,阻碍了债券市场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导致市场定价机制相互分割甚至存在套利,而市场收益率曲线不能充分反映供求关系。更重要的是,在债券市场中,投资者数量数以千家,但是,投资者主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比如在银行间市场八类投资者中只有一类占少数的非金融机构。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由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平台公司等作为发起人发行债券,主导的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企业债等,而在市场交易环节中,又主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作为最主要的买家。一定程度上,我国债券市场存在金融机构的“自娱自乐”,金融很大程度上在为自己服务。这导致了债券市场出现一定的杠杆化趋势以及信用利差低估的情况。
2016年以来,债券市场的违约在加速出现,刚兑的打破使得信用利差的定价出现改善,监管部门监管趋严使得债券市场的风险开始“水落石出”,信用债违约、国债期货跌停、批发市场流动性紧张等成为日益显性化的风险。债券市场去杠杆过程中也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以至于表外业务的调整过程,特别是非银行机构在交易所市场的风险暴露可能要显著大于银行间市场,而且非银行机构对于流动性风险的处置能力要显著弱于银行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债券在银行资产中的占比具有重要位置,截至2016年10月末,银行业投资类资产规模仅60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33.6万亿元,股权及其他投资为25.4万亿元,其中股权等投资中亦有部分是明股实债。更重要的是,债券市场的调整导致非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调整可能会直接(银行间市场)或间接(交易所市场)引发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以及表外业务的调整,在银行与非银行合作的理财产品期限短期化的情况下(比如上半年封闭式理财产品期限平均只有4个月),银行部门的期限错配及其相关的流动性风险是更值得警惕的。
总而言之,我国的实体部门和金融部门都呈现一种风险日益显性化的态势,特别是房地产部门泡沫化风险、影子银行关联性风险以及债券市场信用利差低估以及流动性风险,可能都是重要的系统性风险环节,是2017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值得重点警惕的领域。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金融体系的监管力度,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双管齐下,主动挤出部分风险,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是有益的。(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载《中国证券报》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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