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业板具备更多创业色彩(桂浩明;3月24日)
国内提出开展创业板,恰逢美国掀起网络革命,资本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以互联网为主业的高科技公司。它们发行的股票,在市场上得到了广泛的追捧。纳斯达克指数就是在那个时期首次站上5000点的。
这一轰轰烈烈的场景,给国内投资者以很大的触动。不过虽然那时也有国内企业涉足网络科技,但大都处于“烧钱”的阶段,有的只有市梦率,最多可以谈谈市销率,距离谈市盈率还很远。这也就意味着,按照当时证券市场的规定,这些公司是不可能上市的。于是有人就想,能否设立一个不同于主板的板块呢?给予这个板块以特殊的政策,让它更多地承担起推动新经济发展的重担。于是,深交所率先提出了在主板之外,再开展创业板的想法。
然而,还没有等创业板的设计完成,美国网络股泡沫破灭,纳斯达克指数很快跌到了2000多点,不少大投资银行转而开始设计次级债以刺激房地产行业。在这样的环境下,国内的创业板只能暂时搁置,而等到它再次走到前台,已经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有人用“十年磨一剑”来形容推出创业板的艰难,情况的确也是这样。不过,现在回头来看,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在创业板的政策设计上,虽然相对于主板来说,已经前进了一大步,相关条件是较为宽松的,然而仍然提出了连续盈利的要求,这就在制度门槛上,还是将大量从事新经济的企业拦在了门外。
其实,对于创业板来说,现在最需要的是让它成为一个真正的创业板。既然是创业板,它吸纳的应该是那些还不那么成熟的中小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市场必须要有相应的包容度。至少,应该允许其在某个阶段可以出现亏损,有了盈利也允许其在一定时间段不搞现金分红。同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对它们的融资与再融资,予以更多的支持,特别是放弃简单的行政管制,让投资者来决定是否让它融资,以什么价格融资,以及在什么时候融资。当然,这样做也是有前提的,这就是公司必须做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投资者,让投资者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情况下来独立作出投资判断。而作为监管部门,就是要通过加强监管,来推动上市公司行为的规范以及三公原则的落实。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反过来,在具体的企业经营上,则是最大限度给予其自由运行的空间。在这样的模式下,严格意义上的创业板特征也就显现出来了。只要做到了其中的一大部分,创业板也许就比较像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它对推动新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现在,为了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国各地区的证券交易所都有意主动调整上市制度,吸引代表未来的新经济企业上市。香港联交所在放弃“同股同权”原则的同时,还允许亏损并且没有主营收入的生物医药企业上市,这个步子是走得很大的。国内交易所现在也在考虑调整上市规则。而作为本身定位就是服务新经济企业的创业板,更是应该加大改革的力度,实现向真正的创新嬗变。
创业板吸纳的应该是那些还不那么成熟的中小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市场必须有相应的包容度。(作者单位:申万宏源证券;载《证券时报》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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