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车伟:二孩政策落地 别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元旦后出生的二孩都合法。届时,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宣告终结,退出历史舞台。
对比此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法实施后将有四大鲜明变化,分别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代替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新法实施后,晚婚晚育假取消;自愿只生一孩的家庭不再享受到独生子女奖励;只要是计划内生育,生一孩还是两孩,都能享受到延长产假待遇。此外,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条款曾写入草案中,但最终被删除。新法对于代孕问题没有作任何规定。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这次修法没有涉及。这表明,明年元旦起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非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全面二孩”即将落地之时,我们就公众关切的几个焦点问题来梳理和探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就此话题做出了解读与评论。
经济之声:我们先来看涉及面最广,引发公众议论最多的一条: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人们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
张车伟:大家对此的关注度非常高。既然我们不再像过去那样要求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社会环境来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对应的,在新的条件下是不是今后要继续延长产假?现在新出台的人口计划生育的条例,或者这样一个法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可能对还需要不断地关注。我觉得政府各个机构也在不断的研究,社会也在不断的在探讨,这需要全社会达成共识。
经济之声:第二个焦点问题是关于超声罚款的,我们看到现行计生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罚款”。在此次修法过程中,此规定被保留。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二孩都全面放开了,怎么还保留“超生罚款”?
张车伟:全面实施二孩的政策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被取消,即计划生育政策依然在执行,依然是国家的一项执政手册,而且这个制度的基本方向依然是限制生育,而不是鼓励生育。即是说,现在没有说“想生多少生多少,你生孩子我鼓励”,没有明确出台这样一个政策。在现阶段条件下,我觉得它仅仅意味着“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并没有说你可以生育更多的孩子,而且还明确,如果超出生育两个孩子,还是有些处罚”,这是现在政策本身的含义。
经济之声:也就政策变化仅仅是限制的程度放宽了,由限制一孩变成限制两孩了,并不是不限制。此次计生法修改过程中,有关“禁止代孕”的条款令各界关注。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中原本有这样一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但是在最后表决通过的决定中,并没有将“禁止代孕”写入法律。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代孕,被默认了?
张车伟: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一般理解来讲,代孕等这样的做法违背伦理道理,它更多是道德和伦理的问题。法律上要去禁止或者约束这样的问题,可能在实际操作角度上难度非常大。
经济之声:第4条,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生育假延长,很可能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态度,会让女性就业更被歧视。会这样吗?
张车伟:关于婚假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一方面,延长生育假期是对女性为社会做贡献的一种补偿,我觉得是应该的,而且从生育孩子的角度来讲,她既是为家庭做贡献,也是为社会做贡献。社会也应该认可女性的这种贡献,企业也应该有更多的社会责任。另外一个方面,从婚假的角度来讲,今后也应该让男性休婚假,即仅仅对女性放假有失偏颇。因为对于男性而言,今后也应该更多的承担抚养孩子的一些责任和义务,这样可能有助于缩小社会对女性比如休假带来的不利影响,更有利于形成男女平等的观念。
经济之声:这一次我们这种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大家可能预期能有个小的生育高潮,婴儿潮,您觉得婴儿潮,特别是这种有优质教育条件的婴儿潮能不能如我们政策的预期那样到来?
张车伟:从政策的初衷来讲,我们希望有这样的婴儿潮,否则政策的放开有就失去意义。综合各种研究和我们的观察,现在看起来会有一个潮,但这个潮不会很大。尤其在一些教育资源比较优秀的地区,相对也是较富裕的地区,生育的成本就更高,这些地方也不见得出现特别大的婴儿潮。无可否认,放开二孩政策后社会上肯定会有所反映,生育应该有所回升,这符合我们的预期。
文章出处:央广网,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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