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全球发展展望研究系列(GDP)讨论稿,2016年11月25日
Working Paper No. 16.005
本文即将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
[PDF全文阅读] 国际组织中的权力计算 ——以IMF份额与投票权改革为例的分析 黄薇
内容简介:
全球治理中的投票决策权研究
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投票制度就被认为是体现民主精神、实现程序合法化的主要形式。当代全球治理活动中,投票决策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投票权分配方案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国(或人)一票制,强调平等原则。这类机制常见于联合国、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决策。其中,全体一致的投票结果理论上可以实现福利经济学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类则是加权投票制,强调效率原则。根据投票者贡献大小,赋予其不同的投票数量。这类机制主要用于联合国下属机构。在一国一票制度下各国具有相同的权力分布。而在加权投票制下,由于拥有投票票数的多寡会对选择结果造成不同影响,因此投票票数的多少通常被视为权力大小的代理变量。根据2011年版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IMF将投票权分为基本投票权和加权投票权两部分。基本投票权与份额无关,而加权投票权则与份额挂钩。由于所有国家的基本投票权之和仅占总投票权的5.5%,因此一国投票权的大小基本由加权投票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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