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些旧的矛盾得到了化解,新的实践又催生着新的矛盾,对这些矛盾的认识和解答客观上成为我们面临的新的时代任务。以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看待“新时代”,实质上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两大政治论断,以及以这两大政治论断为重要理论基石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一个重大政治判断,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理论判断。得出这样一个关乎全局的重大理论判断,理论前提无疑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特别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其最深刻的哲学依据就是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辩证法科学分析和揭示了主导当代中国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因,即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转化。主要矛盾的判定决定了执政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任务,执政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任务的确立又规定着党在这一历史时期所应推行的基本方略,基本方略的明晰最终关乎党和国家下一步乃至更长远的工作全局。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郑重做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重大政治论断,决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中心工作、执政方略、领导水平、国家体制、治理结构、主体素质等都要随之发生相应变化,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有必要从哲学上对其特定内涵给予进一步揭示。
一、社会基本矛盾的非对抗性:“新时代”的根本依据 (一)科学解答现实生活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必须首先从矛盾分析入手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三个组成部分——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之中,其哲学部分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处于基础性地位,而关于矛盾问题的基本观点又是全部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两面”;[1]“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同一,是怎样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2]“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3]
马克思主义矛盾观体现在社会历史领域,就是主张推动人类社会不断演进的根本动因在于生产方式——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构成为一切社会形态发生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是一个基于对既往社会形态的综合考察得出的一般结论,表现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则是通过社会主要矛盾的存在而发挥作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现实世界,在“新时代”诸多不同性质、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矛盾及其相互关系中,社会基本矛盾以及由其制约的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关系,则是最根本、最紧要的。正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讲得那样——“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4]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根据实践条件和时代发展认识和推进处于新的发展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关键就在于通过纷繁复杂、相互交织的外部现象分析把握处于支配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矛盾。
而要达到这个目的,认识主体如果没有一定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特别是理论思维能力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恩格斯说过,“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我们常讲“本领恐慌”问题,其实最要命的在于理论思维水平的“恐慌”。由此不难理解,习近平同志之所以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号召全党同志务必认真学习研读八十年前毛泽东撰写的经典著作《实践论》《矛盾论》的重要缘由,从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面向全党屡屡强调“领导干部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即承认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善于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的深刻道理之所在。
(二)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表现形式和内在要求
以“蒸汽机”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家”代替了以“手工磨”为代表的“封建主”,先进生产力战胜了落后的生产力,资本主义社会来到人世间,但是随着以生产工具为根本标志的社会化大生产不断发展,生产资料为资本家私人占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愈益“发达”,这就是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逐步深入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及其不可调和性——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个特有的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存在,尤其是矛盾双方日益严重的对抗性,注定了资本主义与生俱来的历史宿命,即“改良”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表面的,只是治标,无法治本,而“无产阶级”终将成为“资产阶级”的历史掘墓人,社会主义的胜利和资本主义的灭亡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关系与资本主义等以往所有社会的基本矛盾关系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矛盾双方由于在根本上是协调的、一致的,因而表现为非对抗性。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完全崭新的社会形态,能够通过“改革”而非“阶级斗争”的方式,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演进逻辑上,社会主义社会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替代物出现的,实现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革命性变革,从领导力量、发展主体、权力结构等社会基本制度以及核心价值观层面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无比广阔的道路。这就历史地决定了,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必须而且能够在代表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共产党人的领导下,紧扣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通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
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的曲折历程深刻表明,能否依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给予正确认识,的确是一个关乎全局的根本问题。这就不难理解新中国成立不久,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上,我们党就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满足人民的经济文化需要。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错误判断形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事实上使党和国家背离了这个原本正确的政治路线,走上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路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拨乱反正,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又回到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认识上来。
党的十九大综合判断国内国际形势,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毅然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无疑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特质及其根本要求的新的正确把握,从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和改革举措的顺利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正确的路线保障。
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新时代”的内在逻辑 社会主义是不断变革的社会,“不断变革”的深刻动因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而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不过是其具体表现和现实要求而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新的运行特点,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改革实践要求,这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逻辑。
(一)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政治判断的内涵
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角度深刻理解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是历史学意义的时代划分,而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政治判断的内涵。时代的新与旧以及不同时代的划分,是历史学上常用的方法,历史学中有“历史年代学”,就是指“以规则的间隔或时期来测定或计算时间,并确定事件的本来年代之科学”。按照这种划分方法,譬如,随着欧洲殖民者向全球拓展的强烈驱动,15世纪末以哥伦布、达·伽马等发现新大陆、绕过好望角等为标志,新兴资产阶级在其后一个多世纪里迎来了海外探险和殖民扩张的时代,这段历史被后世称之为“大航海时代”。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显然不是以哪个规则的时期或事件为立论依据的,也就是说“新时代”绝不是一个前后相继单纯时间上的概念,或者以某一个大会的召开、某个历史人物的出现而自然形成的,实质在于当下我们从事的这项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矛盾运动的客观结果,即社会主要矛盾——先进的社会制度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对立统一——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已经由过去“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转化”表现在整个社会生活层面,就是十九大报告讲的中华民族开始实现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性飞跃。“强起来”的内涵是全面的,它不仅是指经济上、军事上,更包含制度上、文化上、生态上,在推进国家富强的同时还要确保人民的幸福,就像一个健全的人,不仅有强健发达的“身体”,还有强劲充盈的“魂魄”。
如此看来,从主要矛盾转化的角度审视“新时代”,就能看出“新时代”不是其他什么的新时代,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蓬勃发展后已经从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在发生的自我否定、自我提升、自我蜕变和自我超越。这意味着秉承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日益展现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意味着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华民族正在以自己的艰辛探索和丰硕成果为人类、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二)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变”与“不变”的内在统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重要矛盾的转化,没有改变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也没有改变我国依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也就是说,在转化了的社会主要矛盾的直接推动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些关乎全局的重大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生活层面的改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安全的需要愈加强烈——应该说目前还只是一个开始,相信随着十九大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的逐次推进,更大、更多、更震撼人心的变化也会随之而来,这皆可谓“变”的一面。与此同时,在巨大、深刻的社会变迁面前,依然有相对稳定的“不变”的一面,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依然是生产力不发达的“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的根本任务依然摆在执政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面前,任何跨越阶段、急于求成抑或无视进步、悲观失望的思想和做法都是与此相悖的、极其有害的;尽管目前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许多发展指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人口整体素质偏低、资源环境禀赋制约、外贸依存度较大、贫困人口大量存在、创新能力不足、不少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制约因素长期存在,依然存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问题,距离各方面均衡发展、相当发达的现代化国家还有不小差距,总体上没有摆脱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由此决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着眼点依然要放在“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上,仍然需要客观冷静地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特别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创造的一切有益成果;对于国际事务乃至全球治理方面承担与自身实力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发展上始终自强不息但不以赶超任何国家为终极目标,不管自身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不扩张、不称霸。
此外,要说“不变”的方面,还应特别提到尽管国家综合实力有了质的跃迁,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及其发展原则没有变,这就是十九大庄严宣告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应该说这个理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客观上基于实践基础获得了愈益具体而丰富的规定性。还有就是在社会基本矛盾关系层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总体相适应的内在结构没有变,“改革”而非“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根本要求不仅没有变,反而鲜明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级、更广泛、更深刻的要求;新时代即使仍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可是“经济建设”向着更高阶段演进的内在要求也在发生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的呼唤日益迫切等。要言之,深入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及其现实要求,是我们按照十九大要求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思想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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