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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农超对接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3/8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年第6期 马兆朋 参加讨论

    摘 要:近年来,我国大力倡导和推动农超对接这种新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出现了超市、农户、消费者及政府多赢的局面。目前,菏泽地区虽然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却缺乏关于农超对接的理论研究与指导。在参考备类期刊文献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梳理归纳了菏泽地区农超对接的发展模式,以望为菏泽地区农超对接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菏泽,农超对接,问题,模式,对策
    2010年12月24日,来自全市各县区的农产品生产商、提供商、基地负责人,与菏泽绿信果疏有限公司签订流通安全协议,标志着菏泽市农产品销售开始采用农超对接模式。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从而实现商家、超市、农户、消费者的互利共赢。农超对接,其实质是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直接对接,即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户与从事农产品销售的超市直接对接,是农产品供应链条的优化。
    1  菏泽市农超对接发展现状及问题
    菏泽市是全国农产品主产区之一,农副产品产量大、品种多、质量优,但长期以来,知名度低,销路与流通途径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发展。“农超对接”模式提出后,为菏泽市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经过调查,菏泽市以三信实业、单县环亚、郓百集团、巨野佳和、东明明大购物等为主的首批“农超对接”试点企业,通过半年的经营运作,“农超对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且发展形势良好。2011年上半年,菏泽市实现150个农业合作社对接,“对接”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6亿元,“对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累计达1733hm2。农产品的生产模式由单一农户分散生产向合作社规模化生产转变;超市与合作社签订长期供销协议,实现了订单生产。虽然农超对接取得了一定突破和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农民对农超对接参与意识淡薄
    大部分农民对开展的“农超对接”工作缺少认识,仍然采用自产自销的传统模式,对这种新模式积极性不高。
    1.2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低下
    大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户组成,并由农户自身对农业合作社进行经营管理,而大多数农户知识文化水平却不高,对合作社农产品品种的增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超市的紧密合作,以及农产品由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延伸涉及的主体多、范围广等问题不能有效的应对与解决,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农超对接”的进程。
    1.3  农产品标准化低,生产缺乏技术支持
    农业专业合作社多由农民散户组成,知识文化水平不高,生产技术知识储备缺乏,更没有专业的技术指导,对超市要求的产品标准很难达到,农产品质量更是无法保障。
    1.4  农村流通领域发展存在滞后性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而各县区的批发市场参差不齐,秩序混乱,缺乏管理,信息不畅通,效益也不高。农产品流通中较多的中间环节和无效装卸搬运次数,再加上较高的储运费用,以及中间商的层层加价,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
    1.5  传统的资金结算手段和方式影响对接效率
    目前,菏泽地区的超市、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之间的资金结算手段仍然热衷于传统的结算方式,对于电子结算却很少使用,即使一些大型连锁超市拥有电子结算系统,由于农民缺乏电子结算意识或在产地采购时不得不采用现金结算而无法实行电子结算。超市与农民合作之间即便采用电子结算,农产品交付后货款支付时间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超对接的发展。
    1.6  信息传递的滞后与失真
    “农超对接”在农户、农村合作社和超市之间关系存在信息传递间接性的问题,再加上单一性的信息传递方式,使信息需求者不能及时的获取想得到的供给信息或需求信息。另外,信息传递的环节较多,极易导致信息失真。
    2  菏泽市农超对接发展模式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纷纷实施农超对接,模式更是多种多样。如“公司+农户”模式;“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模式;“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根据合作双方的紧密关系,又可分为“农超经营契约化”模式和“农超经营一体化”模式。菏泽地区更应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适合自己的模式。
    2.1  超市+农民专业合作杜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超市和农户联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体,由超市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实现共同利益。这种模式也是最基本的模式,适合于小型超市,在乡镇范围内最实用。
    
    图1  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
    这种模式机动灵活,适用性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消费者。但是,适用范围小,规模化、统一化程度低,也不利于塑造农产品品牌。
    2.2  超市+基地/自有农场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超市为中心的一体化模式,就是超市通过自建农场,实现超市与农户的对接,由农户提供劳务和土地,超市进行管理与经营,生产需要的农产品,实现自给自供。
    
    图2  超市+基地/自有农场模式
    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是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能够及时的对超市进行供给,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使消费者放心购买并吃到绿色产品。但是这种模式适合于规模较大的超市,例如菏泽三信实业、郓百集团、巨野佳和、单县环亚公司等,需要很大的资金流并及时的了解市场消费信息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在降低流通环节,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经营风险。
    2.3  超市+龙头企业+小型合作社+大型消费单位/社区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对农产品进行调配。一方面,农民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和市场信息组织农户进行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另一方面,通过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然后再将农产品送入超市,最后到达消费者的手中。
    
    图3  超市+龙头企业+小型合作社+大型消费单位
    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实现生产规模化、经营管理标准化,同时树立自己的农产品品牌,使本地区农产品与外地市场的对接,实现“引进来,走出去”,推动本地区农产品生产,最终使消费者、农户、商家受益。
    3  菏泽农超对接模式发展对策
    3.1  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
    要使农民提高农超对接意识,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倡导。例如,组建“农超对接”宣传小组,定期下乡宣传;举办“农超对接”专业知识讲座,让农民了解农超对接知识;制定相应的惠民政策。
    3.2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者水平
    在农民中发掘并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人才,从而加强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合作社应建立自己的市场信息库,及时了解农产品的价格、供求信息,适时组织农户进行生产。
    3.3  加快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
    一方面,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市场流通环节和层次;另一方面,有能力的大型超市要建立自己的物流供应链系统,加快农产品的流通。
    3.4  加快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
    农业合作社或超市要派专人定期对农户进行生产技术指导,进行标准化生产;同时,农业合作社、超市可通过聘请一些农业专家做技术顾问,加强与一些农业咨询机构、高校学府的合作,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从而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
    3.5  构建高效的电子商务系统
    通过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加快超市、合作社、农户之间的资金流动,避免费时费力的现金结算;掌握市场商户的信息、市场交易信息及市场供需信息,为信息需求者服务。
    3.6  构建高效的信息平台
    通过开展洽谈会、展销会等方式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加强超市、农村合作社、农户及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通过信息平台保障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作者简介:马兆朋(1989—),男,山东菏泽人,德州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生。
    参考文献:
    [1]尤芳,中国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2012,(6).
    [2]王漪昆,黎维斯,农超对接供应链协作模式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1):119-123.
    [3]刘晓峰,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参与意愿的实证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10):116-121.
    [4]刘阳,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影响因素及策略探析[J].中州学刊,2011,(4):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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