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楚雄州有林业用地面积3255.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4.2%,活立木总蓄积量9235.7万m
3,森林覆盖率达62.48%,全州农业人口人均拥有林业用地15.9亩,人均拥有林木蓄积45m
3。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全州林下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12年,全州实现林业总产值80.5亿元,其中林下经济产业产值37.14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46%。
一、楚雄州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现状 楚雄州地处云贵高原,境内白草岭雄踞于西北,哀牢山绵亘于西南,乌蒙山逶迤于东北。金沙江沿北部边缘东流,礼社江沿哀牢山南去,形成“三山鼎立,二水环流”之势。受“三山、二水”影响,全州相对高差较大,地形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境内最高海拔3657米,最低海拔556米,相对高差3101米,全州年平均温度14.8-21.9℃,年平均降雨量800-1000毫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加上全州正处在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是南北阶梯过渡阶段,是滇南热区和滇西北高寒地区动植物的交汇地带。由于地形复杂,气候多样,雨量适中,森林覆盖率高,物种十分丰富,是多种生物的荟萃地,是云南动物王国、植物王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州内有高等植物6000多种,种子植物4500种,蕨类植物127种,大型真菌540种;陆生野生动物567种,鱼类85种,水生植物78种,浮游动物105种,浮游植物92属,昆虫类1134种。在这些丰富的生物资源中,有众多有经济价值的林下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主要林下资源有:
(一)野生菌
全州有大型真菌540多种,其中可作为食用和药用的野生菌300多种。有“蘑菇之王”美誉的松茸、“真菌女皇”之称的竹荪、“地下钻石”美称的块菌,还有牛肝菌、香菌、木耳、鸡
、干巴菌、羊肚菌等众多的珍贵野生食用菌,是云南省乃至全国野生菌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全州累计推广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面积150万亩,2012年全州采集野生菌1.93万吨,产值14.5亿元(含加工),野生菌产量约占云南省野生菌产量的1/5,其中松茸产量723吨,约占云南省松茸产量的2/5、世界松茸产量的1/5。全州有4个县被列为云南省“松茸基地县”,有3个乡被云南省林业厅和国家濒管办昆明办事处授予“松茸之乡”称号。2007年,第五届世界菌根食用菌大会在楚雄州召开,南华县被授予“野生菌王国”称号。
(二)中药材
全州有植物药180科1386种,动物药39科86种,矿物药13种,共计219科1484种。主要有重楼、红豆杉、板蓝根、鱼腥草、灯盏花、黄芩、小红参、茯苓、半夏、草乌、臭灵丹、熊胆、鹿茸等。全州共种植中药材4.5万亩,面积较大的有白扁豆、续断、茯苓、草乌、红花等,2012年共采集野生和人工中药材10541吨,产值12704万元。
(三)野生动物
全州有陆生野生动物567种(哺乳动物128种,鸟类338种,爬行类67种,两栖类34种),有鱼类89种,昆虫类1134种。在这些野生动物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87种,其中一级保护12种,二级保护75种。全州已建驯养繁殖厂49家,驯养野生动物2.4万头(只),产值5486万元。
(四)森林蔬菜
全州习惯食用的森林蔬菜有100多种,主要有:蕨菜、竹笋、香椿、楤木(刺老苞)、甜菜(鳞尾木)、臭菜(斑鸠菜)、金雀花、棠梨花、杜鹃花、苦刺花、攀枝花、青刺尖、守宫木、牛蒡、山药等。2012年全州共采集森林蔬菜1303吨,其中蕨菜497吨、香椿198吨、臭菜97吨、刺老苞33吨、竹笋47吨,产值922万元。
(五)野生杂果
全州野生杂果种类有10多种,主要有:滇橄榄、毛杨梅、矮杨梅、华山松、壳斗科种子等。2012年,全州采集食用野果1730吨,其中松子390吨、杨梅791吨、滇橄榄410吨,产值1924万元。
(六)森林花卉
楚雄州森林花卉种类很多,如:山茶花、杜鹃花、兰花、木兰类、榕树等,著名的有山茶花。楚雄州是云南山茶花的重要原生地,境内有大量的原生茶花资源,特有的茶花品种达20多个,在列入云南省古树名木目录(1995)的茶花古树111株,有68株在楚雄。2012年,全州生产切花3806万枝、园林绿化苗木47200万株(其中山茶花831万株),产值21000万元。
(七)香料植物
全州已发展桉树100万亩,玫瑰花1200亩,已建香料生产企业2家。2012年,全州共生产桉叶油3944吨、产值17814万元,玫瑰系列产品162吨,产值1680万元。合计产品产量4106吨,产值19494万元。
(八)树脂植物
如云南松等。楚雄州有可供采脂的近、成、过熟云南松林139万亩、9300多万株,理论年可采松脂26万吨以上。已建立松香加工企业9家,2012年,全州共生产松香9万吨、松节油2.2万吨,产值13.3亿元。
(九)森林旅游
全州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28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56%。已建森林公园18个(其中国家级1个)。2012年,全州森林生态旅游产值2.8亿元。
(十)其它林下产品
茶叶、松花粉。2012年,全州茶叶种植面积5.6万亩,生产茶叶1000吨,产值3733万元。
至2012年,全州林下资源开发企业达160家,其中野生菌加工出口企业34家、松香加工企业9家、香料加工企业2家、花卉企业100多家(茶花28家)、野生动物驯养49家。这些企业2012年产值达21.5亿元,税收4533万元,出口创汇4314万美元,有7户企业产值超过亿元。有12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有18户企业被认定为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过度利用,保护管理困难
全州林下资源十分丰富,过去全州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野生中药材等资源曾经遭受过度采集、掠夺性采集和破坏,一些物种已经濒临灭绝,如松茸已由上世纪的1000多吨,下降到2000年的160吨。林下资源生长在野外,零星、分散,采集利用的群众性强,加之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林下资源的保护、管理十分困难。如不加强保护,许多林下野生资源(如野生菌、野生动物、野生花卉、野生中药材等)将逐年减少,甚至灭绝,林下经济将成为无源之水。
(二)投入严重不足,产业发展缓慢
多年来,我州只注重木材采伐、经济林发展,对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忽略了林下经济的发展,对林下经济的投入很少,造成我州林下资源丰富,林下经济落后。
(三)开发技术落后,开发层次较低
全州林下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林下资源的科学研究、科学管理、经营加工,涉足研发利用的企业少,研发力量薄弱,从而导致林下资源开发技术落后、发展缓慢,其产业规模小、产品少、附加值底、产业链条短。
三、楚雄州林下经济发展对策措施 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发展林下经济,投资少、见效快、产出高,农民群众易于接受,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资源保护
林下资源生长在山野,经济价值较高,许多资源遭受过度采集、掠夺采集,如不加强保护,林下野生资源将逐年减少,甚至灭绝,林下经济将成为无源之水。今后,各地要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同时,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采滥伐森林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的行为,加大野生资源保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林下资源的保护。
(二)加快推进野生菌保育和科学采摘
多年的实践证明,野生菌保育是提高野生菌产量和质量最有效的措施,各县市要加大野生菌保育力度,全州每年要推广20万亩以上。要宣传培训野生菌科学采摘技术,松茸长度要达到6厘米以上、牛肝菌长度要达到7厘米以上、块菌切开后肉面组织要呈黑褐色时方可采摘;采摘野生菌时,不使用锄头等铁质工具挖掘菌塘,而要用竹片、木棍轻轻挖出子实体,尽量减少对林地、菌塘和子实体的破坏。野生菌收购商、加工企业不准收购不成熟野生菌。要将野生菌保育的成功模式推广应用到其它林下资源保护和利用之中。
(三)规范松脂采集管理
全州近年来松脂不规范、掠夺性采集现象严重,不但对松香产业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对森林资源也造成了破坏。各县市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松脂采集管理。一要编制采脂规划,未纳入规划的区域不得采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名胜古迹、国防林、实验林、风景林、水源涵养林、母树林、种子园、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林木以及生长衰弱、有严重病虫害、存在林权争议的林木不得规划采脂。二要对采脂人员进行培训,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山采脂。三要实行采脂备案制度,采集松脂须经林木所有者同意,并报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从事采脂活动。四要严格执行《松脂采集技术规程》(LY/T1694-2007),采脂松树胸径不得小于18厘米,长期采脂割面负荷率不得大于40%、中期采脂割面负荷率不得大于50%、短期采脂割面负荷率不得大于65%,割面上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220厘米,中沟深入木质部不得超过0.8厘米、侧沟深入木质部不得超过0.4厘米,中、长期采脂林木设置割面不得超过1个。对违反以上规定,致使林木遭到毁坏的,必须进行整改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各县市、松香加工企业要积极建设采脂基地,研究、推广和应用新的采脂技术和加工技术。
(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一要加强资源调查,查清资源家底。二要充分发挥林业等部门科技人员的作用,做好技术培训、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贮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成果转化。三要积极搭建林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产业发展机制。四要大力研究和推广野生菌保育和精深加工技术、松脂规范采集和松香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五)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农户主体的原则,支持林农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适应市场能力。积极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为林农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服务。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快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外引、内联、育新”的要求,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厂房建设、设备购置、收购资金等给予扶持和贷款贴息。对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并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在科研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制定林下经济产品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促进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七)建设典型示范基地
各县市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1至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产业典型示范基地。各级对林下经济的扶持要向示范基地倾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样板作用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州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八)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要结合国家和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林业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科技、林业、农业、畜牧、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贫部门要将林下经济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加大信贷扶持力度。
(十)加大扶持力度
州级和各县市财政要把林下经济发展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向上级争取林下经济发展资金,并整合现有林业产业、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植被恢复、育林基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五小”水利等支农项目资金支持林下经济。要健全以农户投工投劳、社会和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扶持引导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畅通投资渠道,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