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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俗游产业集中度提高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中国旅游报》2012年10月26日 王海峰 参加讨论

2002年以来,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作为富民产业,被各级政府大力扶持,伴随着良好的自然资源,依托景区的发展,乡村民俗旅游得到长足发展。随着乡村民俗旅游不断发展,一些问题成为制约乡村民俗旅游发展的瓶颈,需要进一步研究发展。
    一、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民俗户分散经营,经营效率低
    
乡村民俗旅游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虽然分散经营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但是规模较小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极为突出。分散经营,民俗户既是宣传员,又是采购员还兼任服务员,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分工不细导致专业化程度不高、整体效率低,出现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采购成本过高,分散经营的民俗户个体采购产品规模小,议价能力低,会导致采购成本居高不下;二是分工不细,难以为游客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民俗旅游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代客养殖、种植等服务逐渐兴起,但分工不细导致民俗户无暇提供具有更多附加值的服务。
    (二)经营主体协同度低,难以实现地区整体利益最大化
    
目前各个景区、民俗户采取分散经营的方式,无法发挥协同作用。
    1.民俗户自身优势对提高地区整体影响力贡献小。具有特点的乡村民俗接待能提高地区影响力,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延庆柳沟豆腐宴,豆腐宴的推出,使得没有自然优势的柳沟村成为民俗旅游热点地区。但常规民俗旅游餐饮没有突出品牌,经营性行为分散导致各项促销活动也难以得到外界认可,总体看,民俗户对提高地区影响力贡献较小。
    2.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旅游产业未对农产品销售产生明显拉动作用。经调研,京郊某镇资源优势带来每年100余万人次游客,但是游客商品采购金额占旅游经营总收入比重偏低,仅为5%左右,销售产品多为自家产板栗、核桃等,缺乏规范的销售渠道,农民多采取路边销售、游客自行询问的方式。
    3.旅游商品品牌集中度低,对游客吸引力不强。乡村民俗户销售的农产品多是自家产农产品,或者是从周边采购的产品,受环境影响,旅游商品生产者、加工者规模较小,没有形成强势品牌,产品除在本地区销售外,难以拓展到区外销售,品牌集中度低是造成产品附加值低、销售范围狭小的重要原因。
    二、提高乡村民俗旅游产业集中度的主要思路
    (一)细化社会分工,创建乡村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构建集中服务平台
    
要提高乡村民俗旅游产业集中度,可以由民俗旅游协会负责组建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该中心面向民俗户开展有偿服务,是实现民俗户集中管理、实现政府引导意图的载体。
    1.分散服务,集中营销。在不改变民俗户分散服务的现状情况下,通过民俗户授权,由经营服务中心代行营销职责,通过统一打折促销、统一宣传,集中各种资源扩大旅游知名度。经营服务中心通过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服务电话、统一考核标准,为游客提供客房预订、投诉受理等服务。由于是集中营销、服务,就需要保障民俗户对外服务标准化,结合民俗户分散经营的现状,需要着手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逐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经营服务中心与民俗户的各方职责,并对民俗户服务提出具体标准。
    二是逐步完善网络管理云平台建设。集中营销提供客房预订服务的前置条件是及时掌握民俗户游客入住情况,结合现状,初期可采取电话核实的方式,向民俗户核实入住情况,逐步建立网络管理平台,为民俗户提供管理平台,实现对民俗户入住情况的动态监控,并以此为基础打造集客房预订、民俗户客房管理、服务考核为一体的民俗旅游服务云平台。
    2.分散采购,集中议价。民俗户分散经营,分散采购有助于明确采购责任,有助于民俗户对于采购产品质量的掌控,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重点是发挥集中议价的作用,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根据民俗户委托,对于常用原料,如:油、米、栗蘑等产品,采取集中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由民俗户自主选择采购,保障采购质量。
    3.分散订单,集中管理。依托于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民俗户可以拓展民俗旅游服务事项,开展包括订单农业、旅游商品代销等业务,由民俗户分散组织产品销售、预订订单,由民俗经营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委托生产组织货源。
    (二)提高旅游景区、民俗户协同度,促进区域协调健康发展
    
1.形成联合营销机制,提高区域旅游吸引力。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协同景区推出吃、住、游的系列优惠政策,提高地区吸引力。需要发挥热点景区的拉动和辐射作用,通过联合营销吸引游客。联合营销需要与景区、民俗经营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补短板。
    2.搭建以民俗户为核心的新型旅游商品销售平台,推进旅游商业协调发展。依托旅游经营服务中心,形成以民俗户为核心的商品销售网络。通过餐厅品尝特色菜肴、客房供应特色食品、民俗户展示特色礼品,将民俗户打造成集品尝、展示、销售于一身的旅游商品销售终端,逐步依靠旅游商品销售带动本地区农产品销售。
    (三)提高旅游商品品牌集中度,提高区域品牌竞争力
    
提高旅游商品品牌集中度,并非为产品注册共同商标,其核心是利用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优势,提高地区知名度,形成以地区特供地理标示为核心的商品认证体系,地区特供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拥有商标的产品,原料产自本地;第二类是拥有商标的产品,加工企业坐落在当地;第三类是农民自产生鲜产品。通过统一包装、统一标示,形成地区特供商品体系,一方面提高商品知名度,有助于产品销售;另一方面优质商品销售也会促进地区品牌知名度的提高。
    三、提高乡村民俗旅游产业集中度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
    
提高乡村民俗旅游产业集中度核心是要引导民俗户与景区、相关企业、生产者建立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是市场机制建设问题,政府在其中主要是发挥协调、引导作用,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民俗户经营集中度一是协调作用:协助民俗旅游协会组建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指导经营服务中心开展相关业务。
    
二是资金引导:在初期针对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的营销行为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扩大民俗旅游经营服务中心的影响力,让民俗户体会到经营服务中心的优势;对于经营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引导民俗户的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对民俗户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提高旅游景区、民俗户协同度
    
政府发挥协调引导作用,通过地区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协调景区、民俗户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相关营销工作,提高区域竞争力。
    (三)提高旅游商品品牌集中度,构建新型农产品销售商业流通体系
    
政策引导:制定完成区域认证管理制度,监督相关商品生产者的生产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资金引导:对于民俗户销售本地区的干鲜果品,提供统一包装或认证标示,强化区域品牌;通过资金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产品上印刷、张贴标示,突出区域认证标示。
    提高乡村民俗旅游产业集中度,是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也是发展地区经济的有益尝试,政府投资需由过去的单纯扶持硬件建设,变为扶持硬件与建立机制并重,通过建立规范的乡村民俗户服务平台,提高区域旅游发展协同度,增强区域旅游服务竞争力,促使民俗旅游向规范化、集约化转变,进而加大乡村民俗旅游对于地区经济的辐射拉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
    (作者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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