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民营经济繁荣发展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河南而言,目前我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GDP、50%以上的地方财政收入、6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新增城镇就业,已成为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民营经济几乎遍布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新常态下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无疑需要着眼于中长期经济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破解。
从供给侧看,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驱动,这些要素在充分合理配置条件下经济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所以,推动民营经济长期繁荣发展,必须从改善制度、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供给效率着手。
推进制度创新,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让市场真正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机制,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破除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性障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鼓励民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创新,引导民营企业把握住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低成本扩张机遇,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僵尸企业”出清过程当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新一轮洗牌中变得更优更强。减税降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深化财税制度的改革,以“供给侧改革”为契机,全面降低企业有效税率,取消一切不合理的乱收费,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拓宽融资渠道,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发挥政府信贷贴息政策支持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发展壮大担保机构,最大程度降低间接融资成本,鼓励直接融资,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效率。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等新型金融业态,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和扩大民间投资。把PPP作为当前扩大民间融资投资的重要途径强力推进,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与政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实现民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鼓励科技创新,提升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水平。着力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供给能力。要进一步加快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载体建设,降低创新创业的门槛和成本;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探索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推进“官、产、学、研”一体化,形成高效的区域创新协作网络。着力创新政策优惠配套,强化政策导向功能。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各级重点工程和政府性投资项目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优先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活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采购,以加快其创新产品的市场开发与培育。
优化人才资源,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积极培育创业者和企业家。大力倡导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尊重成功、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鼓励大学生、科技人员、军转人员、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进行创业,努力培养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创造人才红利。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把培育本地高素质技术人才与吸引和留住高端创新人才相结合,促进人口红利逐步升级成为人才红利,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人才短缺问题。
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引导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我省许多民营企业处于传统行业,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也面临着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的巨大压力。因此,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加大资源利用的效率和质量,全面节约高效利用资源,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民营企业走转型发展之路。
转变政府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整合、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搞好“放、管、服”改革,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破除垄断,放宽准入限制。逐步消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坚决破除垄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者:河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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