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一桃:深圳创新体系形成及其启迪意义
按照联合国“三元创新环境评价系统”,深圳创新已呈现出鲜明的由创新要素禀赋决定的“塔形创新体系”结构,即“塔基(创新基础)+ 塔身(创新主体)+ 塔尖(创新方向)”三位一体的塔形创新创业结构体系。深圳所形成的以制度环境优化为背景、以创新要素集聚为支撑,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高科技产业为方向的“塔形创新体系”,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已经“自发地”形成了“制度供给——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创新绩效”的发展范式。并呈现出高创新绩效型,高活动活力型,中高度环境支撑型,低资源消耗型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双创城市的品质。
依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所使用的创新环境三维评价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深圳是一座高绩效实现型,高活动活力型,中高度环境支撑型,低资源消耗型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双创城市。
深圳创新体系分析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所使用的区域创新环境三维评价方法是一个由环境支撑、资源能力、绩效价值3个一级评价指标为基本框架的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下面还包括9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是目前国际社会通用并具有公认度的评价区域创新能力的指标系。
所谓创新环境,是指由制度环境决定的创新要素的自由配置环境,它既包括一个社会鼓励创新的宽松而包容的制度-文化安排,又包括创新要素的拥有及自由流动,这是创新的基本保障与前提,更是双创的制度性土壤。这一指标包括市场条件、开放环境和教育培训三个二级指标。
1、市场条件主要是指所有制结构。截止到2015年,深圳民营企业108.3万家,占总企业数的96%,对GDP贡献率60%以上,税收贡献率近50%。这说明深圳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经济的自由度与活跃度比较高,有利于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
2、开放度主要是通过进出口金额变动评价其国际市场参与度和开放度的指标。实际情况表明,深圳是一座国际市场活跃度比较高,外向型经济强劲并且具有产品竞争力的城市,同时具有良好的创新价值实现的海外市场。
3、教育培训是以创业教育和技能培养规模来衡量创业支撑度的指标。在这个指标方面,仅从本地普通高等院校数量和MBA课程提供方面,深圳并不占优势。
所谓创新资源能力,体现为一个社会创新的能力,它强调的是本地区能否高效地调动、使用各类公共部门资源与私人资源的能力以及持续创造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能力。这一指标包括人才、资金、载体、研发与技术转化四个二级指标。
1、人才是通过从业人员中技术研发占比和高等学历教育人口占比来体现的。(1)在从业人员中技术研发占比方面,深圳总量占优但密度偏弱。(2)每十万人大学教育程度人口拥有量是反映人才资源密度的指标。深圳仅次于北京、西安、上海、广州,每十万人占比26880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45人)。
2、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2015年深圳经费投入709亿元,占GDP4.05%,仅次于北京、西安。
结合目前深圳人均GDP水平,单从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指标,深圳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已可比照发达国家,处于较为良性均衡状态。
3、载体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孵化器数量;企业年新生率;净企业数量变化率。(1)深圳高新技术企业7364家,位居全国第二;重点实验室250个,位居全国第三。(2)至2015底,深圳新设立企业总数近30万家,同比增长28.6%。尽管从企业总量上看,深圳位居第三,但从企业新生率数量和净增企业数量上看,深圳是中国最活跃的城市。
4、研发与科技转化。根据比较公认的标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数据分析显示,深圳市四个主要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从业人员数为116.28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2.92%,每十万人从业人员中就有12925人从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工作。从新设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2015年深圳新创企业中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比29.9%,即每增加100户企业就有30户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所谓创新绩效价值,体现为本地双创资源投放价值,它反映创新创业资源投入产出效益及其经济成果,这个指标包含营利和专利两个二级指标。
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及其在GDP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既能说明产业结构已经迈向知识型和技术型中高端的趋势,又反映了创业创新活动的活跃。自2013年国家采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衡量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以来,深圳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由5314.78亿元增加到7003.48亿元,占GDP比重由36.47%提高到40.01%。在“十二五”期间,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长近20%,成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主引擎。
2、专利申请量和专利密度。专利申请量是衡量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重要指标,用于展示一个城市的创新发展程度。在创业创新政策评估指标体系中,通常用本地区专利申请量以及人口占比评估创业创新政策实施的绩效成果。2015年,深圳国内专利申请量为105481件,首度突破十万件大关。在全国各大城市的专利申请量排名中,深圳列榜单的第二位。
而在专利申请量人口占比方面,深圳市2015年每万人口专利申请量为92.7件。在专利申请量人口占比方面,深圳领先除苏州以外的各大城市。
综上所述,按照联合国“三元创新环境评价系统”(环境支撑、资源能力、绩效价值),深圳创新呈现出鲜明的由创新要素禀赋决定的“塔形创新体系”结构,即“塔基(创新基础)+ 塔身(创新主体)+ 塔尖(创新方向)”三位一体的塔形创新创业结构体系。所谓“塔基”是指研发创新的基础,具体地说就是创新要素集聚和制度环境的优化;所谓的塔身是指研发创新的主体,具体地说就是占深圳经济实体总量90%的民营企业;所谓的塔尖是指研发创新的方向,具体地说就是高科技产业。概括来说:深圳已经形成了以制度环境优化、创新要素集聚为支撑,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高科技产业为方向的“塔形创新体系”,并在市场规律作用下“自发地”形成了“制度供给——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创新绩效”的发展范式。
深圳创新体系的启示意义
1、政府的政策推动是短期内迅速形成双创制度-文化氛围的主要因素。先有明智理性的政府,才会有法制、宽松、包容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制度-文化环境。这要求地方政府要具有远见卓识高度,要具有由服务政府走向授权政府的胆识。增加有效的制度供给,以宽松的制度-文化环境降低双创的制度成本,从而提高制度绩效;以法律的力量完善双创分配制度,保障双创主体权益,营造公平、宽容、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市场的力量集聚高端双创要素,保证双创资源配置效率,在实现要素价值的同时,实现双创结果的“帕累托最优”。
2、占深圳所有制结构90%以上的民营企业,是这座新兴城市创新的最具有潜力和生命力的强大主体。作为熊彼特笔下真正的企业家,他们完全有可能摆脱行为选择上的急功近利。实现个人理想王国的梦想,会让他们充满热情与理性地去创新,他们不怕冒险,甚至冒险已经成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品格。同时,灵活的产权界定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又以市场规则激励着这一具有无限创造力和创新力的生机勃勃的双创主体。
3、高人力资本密集度产业是开展双创的主战场,科技产业化是构建创新与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的基础。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多年后的今天,新兴战略性产业已经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支柱,这是深圳市历届政府明智选择的结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始(1998年高交会),发展高科技产业已经成为深圳产业选择的方向,这一正确决策使深圳至今仍然在收获着创新驱动的利益,并在领先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中保持着稳增长的态势。
4、移民城市的特质赋予了深圳几乎与生俱来的冒险精神和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与品格,这是一种文化的力量,也是一种观念的力量。说到底,创新不是来自鼓励创新的政策,而是源于不同文化、理念的碰撞。人是创新的主体,也是创新的源泉。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有针对性的高新技术人才的引进政策,使深圳顺利完成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关于双创的思考
1、政府是创新的倡导与守护者,而非创新的主体;创新应该是政府提供制度保障的市场行为,而非政府行为。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说只能是权宜之计,特事特办的制度安排永远不可能,也不应该代替成熟且法制化的制度安排。长远来看,提供有利于创新的制度-文化环境,既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又是双创可持续发展的土壤和保障。
2、市场是创新价值实现的检验者,具有企业家禀赋的市场中的“经济人”是最有无限活力与巨大动力的创新主体,培育企业家阶层是降低创新交易成本的最优选择。遵循市场规律是一个创新社会成长、发展的基本路径选择。市场需要政府,但政府替代不了市场。一个明智的政府不仅仅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更应该是一个授权政府。政府是掌舵者而非划桨者,市场及市场中的“经济人”比政府更加善于划桨。
3、创新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次足以带动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伟大革命,是转型中国由政策开放走向制度开放的必然选择,由外向型经济走向开放型经济的一条路径。创新的关键在于培育视创新为民族生命力的认知与理念,在于培育一种正确的发展观与价值观。创新将作为一种稀缺生产要素,成为我们的社会生生不息的创造财富与价值的源泉。
创新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需要政策,更需要市场。创新预示着收获,也包含着失败;预示着可能的收益,也包含着不可避免的沉没成本。一个充满创新精神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包容失败、赞赏奋斗、崇尚精神、摒弃急功近利的社会。在享受创新中创业,在敬畏发明中创造,这是创新型社会应有的品格与秩序。
(作者系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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