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后,证监会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并非为了短期推高股指,而是要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中国股市作为上市公司提款机的本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和回报投资者的机制,从而建立投资者对股市的长期信心。
以发行制度改革为例。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制度不公之一,无论是“大小非”问题,还是高市盈率问题,乃至于“圈钱市”的本质,根子都在于丧失了公平基因的新股发行制度。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在制造“圈钱市”和“大小非”上存在四个根本性的制度残缺:一是流通股比例太低,导致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都是为了圈钱;二是因为流通股比例太小,导致新股供给不足,而在发行时市盈率过高;三是新股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停,让高中签的机构通过互相爆炒获取暴利出局;四是限售期结束,“大小非”集体出逃,导致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后的接棒者。这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在前两次基础上的延续,通过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引入存量发行,扩大网下配售供给量,取消网下配售股3个月的锁定期,扩大上市流通量;强化间接“股价监管”等机制,在市场化定价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进行努力。
再以退市制度为例。退市机制作为证券市场机制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淘汰劣质公司,施加外部压力,对上市公司提高绩效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极为显著的激励约束效应。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伊始,就在制度层面建立了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然而,符合退市条件而真正被退市的上市公司寥寥无几,退市机制由此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最不成功的制度之一。据报道,现行退市标准自2001年初实施以来,A股退市公司总计仅有40余家,占目前A股挂牌家数的1.8%,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无论是这次实施的创业板退市规则也好,还是公开征求意见的主板与中小板退市制度,管理层改变股市“千年不死鸟”的决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看到,深交所新退市方案中新增和变更了7项退市条件,包括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等;上证所上市公司新增了8条退市条件,根据最新的退市制度方案,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连续四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公司将符合退市条件。且不说其它条件,单单按照这两项标准就有数十家公司面临退市。很多ST公司的跌停也证明了退市制度本身存在的价值。
中国的股市从来不缺钱,投资者“信心贫血”的关键是股市并不能为投资者提供真正的回报,投资如果没有回报,那就是赌博;股市如果没有回报,那就是赌场。中国的资本市场只有在发行、分红、退市等方面构筑起利益保护的制度之墙,才能真正改变“圈钱市”本质,恢复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但是,中国的资本市场也是利益纠葛最复杂的场所,利益集团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左右超乎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大力推行的改革受到的阻力和压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们应该为郭树清的决心和魄力叫好,投资者应该对郭树清的改革给予大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