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刚:比特币的法律分析
所谓中国四大比特币神秘玩家的说法甚嚣尘上,“比特币中国”交易平台11月的平均交易量也跃升全球第一。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于12月5日用一纸《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即将飘在天上的价格轻松拉下。《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非货币属性,只能被认定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现阶段金融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
行事素来谨慎的人民银行通过快刀斩了关于比特币的争论乱麻,也为非货币定位的比特币留下了活路。近期比特币在多国被限制活动空间,其实源于其固有的缺陷:
(一)自身法律定位问题
除了德国政府吃了螃蟹[1],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态度基本都是将比特币“去货币化”。
从法律角度讲,成为“货币”是需要监管机关明确的,而成为“非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并不需要监管机关背书,大众有信心选择它即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物,可享受物权法相关条款的保护,但同时用转移比特币所有权进行的交易可能需要承担增值税、所得税等物物交易税收。当比特币的交易规模较小时,各国政府可能冷眼旁观,但价格疯狂或有影响金融稳定之虞时,政府自然会出手监管。
基于前述的法律的定位问题,比特币的利益相关者面临以下风险:要么面临当局的货币监管,要么面临虚拟商品交易的高额税收。对于前者,货币监管的一般要求将与比特币自身的性质大相径庭。对于后者,国家政府、现有金融利益集团在需要时,可以利用税收工具击垮比特币。
(二)自身价格问题
货币的背后是主权信用的背书支持,又因为各国主权的独立性产生了货币汇率。各国主权信用的前景、货币本身的利率等因素决定着汇率的走向。只要比特币没有取代所有现存货币,便需考虑比特币与现有法定货币之间的汇率问题。
比特币价格不断上涨,实际是比特币对其他现存官方货币的“汇率”上涨,不难发现,这实际是一个两难窘境。“汇率”一直处于较一般货币更为剧烈的波动中[2],过山车游戏般的汇率即决定了比特币无法代替货币,甚至无法成为普遍接受的“准货币”。但是如果某一天比特币汇率真的稳定了,比特币投资人和挖矿人的积极性又将大大减少,进而影响比特币自己的生命力。
彭博社12月5日报道的格林斯潘的评论印证了前述问题:“比特币价格倍增,如此高的价格是无法继续维持,且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的货币。”[3]
(三)交易安全问题
比特币的安全性,包括匿名网络、类似银行卡号和密码的地址和私钥,一直是其最大卖点之一。随着比特币价格上升,相应盗窃和诈骗比特币的新闻一次次敲打着潜在投资者和各国监管机关的心。[4]
比特币协议本身可能安全,但它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一旦被盗,将无从申诉。假设比特币自身安全性如同一个精密结实的保险箱,但保险箱本身的安全如何保证呢?[5]持有比特币的个体用自己脆弱的终端设备存储比特币私匙,并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使用,比特币所有人的终端风险怎么办?[6]杀毒软件的下一个赢利点也许是为比特币终端持有人设计专门的比特币账户私匙存放安全软件吧?
(四)交易背景问题
比特币用户可以开立多个地址,且地址跟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也没有任何联系。表面上[7]我们只能知道某个地址的交易情况,而不知背后的主体。比特币的匿名性使其可能被广泛运用于洗钱、违禁物品交易。
排除了比特币的法定货币性质,货币监管当局便难以插手比特币交易了;但交易背景问题为其他监管机关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管制留下了足够的发挥空间。
(五)有限数量是双刃剑
比特币总量有限(2100万)的特点被久受通胀之苦的人士视为法宝。实际上这是面双刃剑。
关于此担忧,知乎上讲述了一个有趣易懂的“托儿所危机”[8]。美国国会山员工因为比较社交生活繁忙,成立了互相照看孩子合作组织(babysitting co-op)。组织内部发行一种数量一定的“保姆券”,每张券对应一小时的照看孩子的服务。外出的家长把孩子交付他人照顾后,须支付保姆券,按对方照顾自己孩子的小时数支付相应的张数。该制度运行了一段时间后陷入崩溃边缘。首先,当下空闲的夫妇利用时间为他人照顾小孩以囤积保姆券。由于保姆券的数量一定,保姆券减少的人对照顾孩子的担心促使其减少外出次数,也照看别人小孩来赚富余的券。突然间流通的券越来越少了,保姆服务也越来越少。如果把托儿所看做经济体、保姆服务看做GDP、保姆券看做货币,这就是通货紧缩带来的经济衰退。
也可以用更抽象的费雪方程式P * Q = M * V解释比特币未来可能面临的通缩困境。M(比特币的发行量是定量)和V(一定时间内比特币的流动速度)不变的情况下,P(比特币的价格)和Q(比特币的交易数量)成反比。比特币的价值来源于更多用户选择用比特币结算商品和服务,这时供应量有限的比特币供不应求。加之世界现有主要货币的主权发行机构通胀放水已久,根据价格供求理论,P会不断升值,投资者或者原本真正的使用者将倾向于选择持有,即减少了原本流通量就有限的比特币(Q下降)。如果是真正的主权货币,央行此时会选择增大货币发行量或者降低再贴现率。但可怜的比特币将面临价格更加升高(P继续上升)、使用者更愿持有(Q继续下降)的通缩恶性循环。到了极致时,比特币不断上升的价格泡沫会因为没有流通量而破裂。
(六)矿工的罢工问题
挖矿的讲法容易产生大众误解,简单描述就是利用高能处理器,通过计算难题进行交易确认。因为比特币的交易是需要通过工作量证明机制来确认交易和防止双重支付的,矿工们的计算工作为比特币对等网络的正常运作提供了保障;双赢的是,参与处理数据的矿工可以得到一定量新发行的比特币,以及相关的交易手续费。
从经济学角度看,将计算机资源投入到挖矿活动的本意是获得经济利益,同时市场之手实际上提供了足够的计算力来处理比特币交易。问题是,如果时间推移导致挖币的难度显著增加[9],或者如果某些事件引起比特币前景不明或价格暴跌[10],导致挖币利润下降或挖币量急剧减少,是否会出现挖矿意愿下降、确认交易的计算力更加下降这样的崩盘效果?
似乎根据网络的解释,随着新发行比特币数量的下降,手续费将成为挖矿的主要激励。这种激励是否能支持矿工继续挖矿存在疑问,同时不得不说这时的手续费的支付增加了比特币的使用成本。
结论:
比特币带着自己的去中心化、匿名化、有限发行量等缺陷美愤世嫉俗的出现。大呼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理论已经实现的人们似乎应当再冷静一些。
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对比特币的观点很直白:“至少目前来说,买入比特币还是一笔好的投资。但是这并不说明这次实验成功了。我们建立一个货币制度的初衷不是使得那些持有货币的人变得富有,而是让交易变得便利,让整个经济体获益。而这些比特币都没能带给我们”。[11]
暂时买入比特币会赚钱,是可投资品;正因为数量有限、前途未卜,更是极好的投机品。但作为全球去中心化的新货币的前景却很悲观,它难以达到货币最本质的目的(作为一般等价物便利交易)。
在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后,比特币在我国可能向以下方向发展:监管层面首先否认其货币属性,为价格降温;由于监管层面也心知肚明前述比特币的诸多先天缺陷,在给定的“非货币资产”范围内,监管者将冷眼旁观比特币的自生自灭;但假如比特币影响金融或国家安全,任何一个前述的切入监管理由都将置比特币于死地。考虑到我国特殊的金融监管环境,孤注一掷的比特币玩家似乎可以参考当年的郁金香狂热。
【作者简介】
佟刚,单位为中国进出口银行。
【注释】
[1] http://tech.sina.com.cn/i/2013-08-22/11238664624.shtml
[2] 2012年11月以前,比特币的最高汇率为33美元,过去12个月的最低点为2.6美元。2012年11月底,比特币的汇率为12.5美元左右。但到2013年2月开始,比特币的汇率由二月20美元急升至4月的180美元。2013年5月30日,前Facebook高管Chamath Palihapitiya在彭博社发表文章预期,比特币将在10年内升值3,000倍。
[3] http://finance.sina.com.cn/world/20131205/075317536776.shtml
[4] 网络披露的盗窃和诈骗历史:
2011年6月19日,Mt.Gox(Magic: The Gathering Online Exchange的缩写)比特币交易中心的安全漏洞导致1比特币价格一度跌至1美分(虽然其它交易没有受到影响)。原因是一个黑客从感染木马的电脑上盗用了该用户MtGox的证书,从而把比特币转到自己的帐号上并抛售,产生了大量该价格的“ask”请求。几分钟后MtGox关闭并取消了黑客事件中的不正常交易,使比特币价格反弹回到了15美元。最终比特币汇率回到了崩溃前的情况。相当于超过8,750,000美元的帐户受到影响。
2011年7月,世界第三大比特币交易中心Bitomat的运营商宣布:记录着17,000比特币(约合22万美元)的wallet.dat文件的访问权限丢失。同时宣布决定出售服务以弥补用户损失。
2011年8月,作为常用比特币交易的处理中心之一的MyBitcoin宣布遭到黑客攻击,并导致关机。涉及客户存款的49%,超过78000比特币(当时约相当于80万美元)下落不明。
2012年8月上旬,Bitcoinica在旧金山法院被起诉要求赔偿约46万美元。2012年,Bitcoinica两度遭到黑客攻击,被指控忽略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以及伪造提款申请。
2012年8月下旬,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被所有者关闭,并留下据称约560万美元的债务。同时导致其被指控操作庞氏骗局。2012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调查这一案件。
2012年9月,Bitfloor交易中心也被黑客入侵,24,000比特币(约相当于25万美元)被盗。Bitfloor因此暂停运营。同月,Bitfloor恢复运营,它的创始人说,他已经就盗窃事件上报FBI,而且他正计划赔偿受害者,但赔偿的时间表尚不清楚。
2013年5月24日,比特人网站btcman创建的比特海网站被所谓的黑客入侵,约40个比特币被盗,用户启用了google的双重验证。但是比特海不肯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赔偿意向。
2013年11月,网络钱包服务商inputs.io被两个黑客入侵,盗走4100比特币,目前仅1比特币以上的账户可获得赔偿
[5] 新闻报道,英IT男将7500比特币随硬盘丢弃垃圾场,值750万美元: http://www.chinanews.com/it/2013/12-01/5566051.shtml
[6] 在终端上使用网络银行进行交易,尚有手机验证码和银行客服确认电话。
[7] 实际上因为交易历史是完全公开的,投入足够的人力和时间,通过交易链原则上可以追溯到实名用户。
[8]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2036280/answer/20258655
[9] 引用一个来源于WIKI的数据,:“比特币矿工最早都是通过Intel或AMD的CPU产品来挖矿。但由于挖矿是运算密集型应用,且随着挖矿人数与设备性能的不断提升难度逐渐增加,现在使用CPU挖矿已早已毫无甚至负收益。截至2012年,从2013年第一季度后,矿工们逐渐开始采用GPU或FPGA等挖矿设备。同时,ASIC设备也在2013年中旬大量上市。从2013年7月起,全网算力由于ASIC设备大量投入运营呈现直线上涨,以2013年7月的平均算力计算,所有GPU挖矿设备均已经无法产生正收益,而FPGA设备也接近无收益。2013年9月平均算力估算,现有的针对个人开发的小型ASIC挖矿设备在未来1-2个月内也接近无正收益。大量算力被5THash/s以上的集群式ASIC挖矿设备垄断。个人挖矿由于没有收益,几乎会在未来几个月内被挤出挖矿群体。”
[10] 如主要的主权国家对比特币过度管制。
[11] http://krugman.blogs.nytimes.com/2011/09/07/golden-cyberfetters/?_r=0
Tags:佟刚,比特币的法律分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