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
家改革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村金融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成效大的发展历程,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有效投入了大量资源,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尝试。但相对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依然滞后,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提高。从理论上讲,成本问题(包括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始终都是困扰普惠金融发展的首要障碍,如何通过创新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金融机构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近年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善,为降低普惠金融服务的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与之相适应,农村金融机构在相关领域的创新也不断涌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未来的发展应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积极发展社区银行
社区金融服务是普惠金融的重要构成。社区集群中居民与小微企业消费经营活跃,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迫切,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农村金融机构应抓住城镇化、社区化机遇,积极进行战略布局,推进社区银行建设。
一是发展农村社区银行。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分布情况进行网点布设,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农户贷款受理调查、理财等全面的金融服务,使之成为农民服务的金融便利店。
二是传统物理网点和自助银行进行改造提升。借助社区各类平台,全面参与并融入社区商圈、社区活动和居民生活,通过提供便民服务、惠民服务和特色社区服务,融入社区生活,增强客户黏性,提高客户忠诚度。
三是打造智慧银行。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积极借鉴国际领先银行近年来推出的远程视频技术经验,运用前端技术打造智慧型网点,通过VTM(远程虚拟柜员机)等设备实现客户与柜员视频沟通交流和业务办理,提升社区便利服务能力。
推进电子银行渠道建设
与物理网点相比,电子银行渠道在成本上具有明显优势,而且服务提供也更高效和安全。近年来,随着用户习惯的改变,各家银行的电子银行替代率明显上升,在银行渠道中所占据的地位大幅提升。在广大农村地区,尽管电子银行替代率相对城市较低,但增长趋势更为明显。随着智能手机在农村地区日益普及,为低成本扩展“三农”移动金融服务覆盖提供了终端条件。金融机构依靠较少的基础设施投入来有效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受众群体。有鉴于此,加快服务农村地区的电子银行渠道建设,并将电子渠道与农村用户的经济、生活紧密关联,应是未来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突破方向。
具体创新包括,对工程电子机具进行优化升级,研发布放功能拓展性强、客户体验度好的新型机具,推广掌上银行、短信银行等移动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工程产品体系。以监管要求为基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增加服务点现金汇款功能,完善转账汇款,丰富代理缴费功能,全面开通服务点跨行支付业务,推广农户贷款自助、理财等功能,为农民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普惠金融服务。等等。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与本地税务、社保、医保、公用事业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以获得客户多维度的信息,对其行为、风险进行更全面地分析,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粘性。
发展银行代理
由于在低收入和偏远地区开设分支机构、ATM机以及雇佣员工需要花费较高的固定成本,而金融服务需求的量也不大,一味追求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的全覆盖,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不具可持续性。也因为此,在国际实践中,一些银行通过不需要通过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模式来最小化固定成本,这种经营模式将小额的交易从银行营业厅转到当地的零售店,在如电话亭、加油站以及商店中,由商人注册新的账户并将消费者的现金转换成电子记账形态,反之亦然。不需要分支机构的银行经营模式将银行的固定成本(如网点、ATM、职工薪酬)转变成了银行的可变成本(基于交易额向商家支付的手续费)。这就能很好地降低建立一个交易网点所要求的收入门槛。比如,2010年9月,印度央行(RBI)采取了重大措施以使银行能够扩展无银行网点的银行网络模式,这项措施允许银行,与移动通信运营商、石油公司等拥有广泛网络的营利机构的合作,使它们代表银行建立并管理现金支取网络。在国内,已经有一些银行采用了这种代理网点模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以现有的监管标准衡量,银行代理模式在一些方面并不符合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建议监管层对其继续保持宽容,根据实践的反馈,再逐步对代理服务网点风险管理、反洗钱/恐怖融资具体监管规定(交易上限、身份核实与实名制管理、账户管理等)、金融消费者保护等做出具体规定。
打造互联网平台,完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
互联网对普惠金融的意义,不仅在于提高效率和消除信息不对称,还在于对传统银行业务的延伸与改造。在我们看来,用互联网电商的思维和模式来构建农村普惠金融的生态体系,将是未来一个极具潜力的领域。具体有以下几种可选择的模式:
一种是“圈链式”企业电商平台。在三农县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的大潮虽然刚刚开始,但需求非常迫切,而目前的综合性开放电商平台尚未实现与企业经营的深度融合,三农相关产行业电子商务化转型市场将是电商金融的新“蓝海”。前期,部分商业银行在电商融资和服务等领域已经具备相当基础,只需升级整合相关功能,并将行业应用拓展到“三农”领域。运作模式上,可将商业银行现有的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功能、信用评估和融资服务功能、供应链和商圈企业批量融资功能、跨行便捷支付功能整合起来。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和农村专业市场等商圈,推出圈链式B2B三农电商平台。以封闭运作的方式,为圈内或链条上的企业提供完善的信息发布、信息追溯、交易撮合、订单管理、原料采购等综合性电商服务,以及支付结算、融资担保、资金托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一种是“加盟式”垂直电商平台。对于部分在农村地区有广泛客户基础和较高品牌知名度、在农业产业链和农村商务物流体系方面有较强资源整合和控制能力的商业银行,建设加盟性质的三农垂直电商平台的可行性较高。这既是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避开与淘宝、京东等“大而全”综合性平台电商正面竞争,走差异化产品和服务的途径。运作模式上,着眼于服务“三农”,整合银行客户资源打造区域性垂直电商平台。一方面,结合国家对大宗农产品在线交易、农村现代商品物流体系建设以及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的推动,建设“农产品商城”。引进优质农业产业化企业、农副产品经销商、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加盟。另一方面,可整合为农村、农民、农业提供各种服务的上游供应商资源,建设“惠农商城”,基于惠农服务终端为农民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采购、农机租赁、农技推广、订单生产、市场信息等生产性服务及商品代购等生活性服务。
障碍及解决途径
总体来看,互联网对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全面渗透,为普惠金融的加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构建富有特色的“三农”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普惠金融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得到极大的拓展。但也需要看到的是,在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打通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障碍,需要在未来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广大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普及还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某些产品和服务创新尚不具备大范围全面推广的条件。农村金融机构应配合国家信息化和城乡一体化战略,结合区域经济总体情况、网络基础设施及农民认知程度,在服务模式、客户拓展、终端设备、产品推广等方面采取区别对待、逐步推进的策略。
二是现行监管措施大都针对传统业务模式,对新技术广泛使用以及新业务模式创新的考虑并不充分。这既可能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创新形成阻碍,也有可能遗漏创新过程中产生的新风险源,造成潜在风险的积累。对此,应加大监管创新的力度,健全差异化的监管体系。在坚持集中统一的监管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农村金融的创新实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监管政策,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