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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理论研讨会

http://www.newdu.com 2018/3/21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2006年1月20日,我所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在北京举办“股权分置改革理论研讨会”。我院副院长陈佳贵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做主题演讲,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的相关业务主管领导参会并参与研讨,同时与会的还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科研院所的代表。我所所长李扬研究员主持会议。我所副所长王国刚研究员在主题报告中指出,始于2005年5月的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股市的一次重大制度变迁。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以超乎人们预料的顺利程度有序展开,表现出了参与和关心股市发展的各界人士聪明才智和监管部门的操作艺术。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的开放式思维、市场化取向和支持股市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得到众人赞许,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推进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的精神令人振奋。然而,时至今日,支持这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理论基础依然不甚坚实,虽然一些人提出了“流通股含权”说、“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说和“合同对价”说等等,也有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但这些说法在解释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总显得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和逻辑的严谨性,因此,需要重新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理论根据。
    报告指出,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理论根据,需要遵守如下几项原则:第一,这一理论应是共识的,不是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这一特殊实践而编制的;第二,这一理论不仅应能解释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现象,而且应能解释这一过程中的其他现象;第三,这一理论不仅应能解释股权分置改革,而且应能解释中国10多年来股市实践中的主要事件,甚至能够解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诸多重大选择;第四,这一理论不仅在经济学逻辑上是成立的,而且在法学原理上也是成立的。报告认为,支持股权分置改革的经济学理论应是“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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