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推出存款保险(2005年11月11日)
针对近期保险业较热的“存款保险”话题,《报告》中提出,要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就在10月15日至1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大连举办了“存款保险国际论坛”,包括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苏宁、国际存款保险协会主席萨柏林以及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波兰等十几个国家的存款保险机构、中央银行等国内外人士到场,共同探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通过这次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认为目前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已基本成熟。
然而,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之间对于保险范围和费率也存在不同认识:部分国有银行不想参加存款保险制度,而股份制银行则嫌费率太高。
业内分析认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四大银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无疑在“倒逼”存款保险制度的提速。有消息称,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包括银行、农信社等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要交保费,然后以缴纳的总保费来救助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并缓解政府的压力。至于每家银行到底要缴纳多少保费,则根据不同银行风险程度的高低,设置不同的保险费率。
对于居民个人的存款,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设定一个过渡期。过渡期里将是100%赔付,过渡期后将变为“限额担保”。业内分析认为,“这个过渡期可能是5年或者10年,但时间不会太长。”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尚存变数。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标准究竟定在多少,目前监管层至今不能给出明确答复。
但央行行长助理刘士余对媒体表示,赔付金额定多少,尚未明确规定。如果限额太高,就会有道德风险,而太低,则对公众不利。
由于存在诸多变数,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被推迟建立。而此次报告“适时推出”的提法,则证实了业内人士的这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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