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问题探讨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支付系统上线运行,支付系统业务种类日益丰富,资金清算量节节攀升,对支付系统流动性监测与管理的难度也在逐渐加大,流动性管理日益成为影响支付系统清算效率的重要因素。流动性过低,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将会影响支付业务的及时处理和社会资金的周转;流动性过高,清算账户保留大量余额,将会增加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成本,降低盈利水平,而且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使用效率。因此,深入探查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我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设置了诸多颇为先进的功能,一是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和日间透支功能,以增强日间流动性;二是针对清算账户存款日终余额不足的情况,系统设置了清算窗口时间,自动延时关闭清算窗口,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向上级行申请调拨、同业拆借等方式筹措资金,在清算窗口关闭之前仍未筹足资金的,将支付指令作退回处理;三是对于不能返回的同城票据资金清算轧差额,央行提供高额罚息贷款,以弥补其账户头寸。多年来,这些功能和措施对于降低支付系统流动性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但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毕竟处于起步阶段,流动性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银行清算账户独立性较强,资金头寸监测困难。目前,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分别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立账户。由于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只集中到地市一级,尚未实现全国性数据集中,各银行账户数据分散摆放在全国各地市的ABS系统中,这些账户有的属于支付系统清算账户,有的属于非清算账户。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NPC)以各银行清算账户为对象,对资金进行集中清算。由此,作为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系统实时查询本行清算账户的余额,但是无法实时一揽子查询其在央行所有账户的余额。人民银行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部门,也无法实时获取所有银行机构的流动性情况。
(二)银行清算账户分散摆放,资金利用效率低。目前由于商业银行以省为单位分散接入支付系统,同一银行的不同省级分支机构分别在支付系统开立清算账户,而各清算账户之间相互独立,不能根据清算需要自动调配资金,造成资金分散摆放,不利于流动性整合和集约化,加大了流动性管理成本,减少了总体收益。
(三)清算账户筹措资金渠道梗阻,给银行临时快速融资带来不便。当商业银行出现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时,按照《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的途径筹措资金,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诸多限制。一是通过再贷款、再贴现方式筹措资金的门槛较高,耗时较长,央行信贷部门要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手续复杂,在清算窗口关闭之前很难办理到位。二是各银行的上级行对下级行在头寸匡算、资金调度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迫于这种压力,下级行往往采取同业拆借方式而不是选择从上级行调拨资金,增加了流动性管理成本。三是自下而上调拨资金的渠道,往往不能满足银行机构的需要,因为下级行备付金额度不会很大,又要保证同城清算的正常进行,可调度的头寸实际上很小。
(四)自动质押融资机制不尽完善,弥补头寸功能难以充分发挥。目前支付系统设置了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当商业银行在支付系统清算账户日间头寸不足时,可通过自动质押融资系统向央行质押债券融入资金弥补头寸,待资金归还后质押债券自动解押。但在实际运行中,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并未充分发挥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银行分支机构暂未获得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授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资格的机构只能是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其分支机构办理自动质押融资须由法人授权,并经人民银行审核批准。目前,大多数银行分支机构均不能办理质押融资,加大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负担。另一方面,机会成本的存在驱使商业银行不愿启动自动质押融资功能。现行制度对商业银行提供的日间质押融资计收利息,而对支付系统日间排队缺少惩罚性措施。所以,为避免支付利息,当清算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时,商业银行宁可在支付系统排队等候,也不愿启动质押融资业务。
强化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调整银行清算账户清算方式,提高资金清算效率。为进一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提高资金清算效率,人民银行在未来支付系统建设中,应在各商业银行总行一点接入支付系统的前提下,各银行采用内部集团会计总核算的模式,由各商业银行总行一点清算,避免因核算主体分散带来的资金清算风险,促进各银行统筹管理、科学调配资金。或在商业银行“一点接入、多点清算”的清算方式下,引入“资金池”流动性管理机制,即将同一法人下不同清算账户相互绑定,对同一法人下不同分支机构的资金头寸进行整合,资金在绑定的账户之间自动调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清算账户资金监测,及时弥补头寸不足。各银行应设置专人专岗,实时监测清算头寸变动情况,合理运用支付系统提供的功能,建立清算头寸预警制度,设定清算预警线,加大银行流动性监测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关键时点的监测,提高资金监测效率。一是应加大大额支付业务截止前一个小时的头寸监测频率,因为此时间段内一旦头寸不足,系统可提供给银行筹措资金的时间非常短暂,极易造成清算窗口开启。二是加大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时间的流动性监测,因为小额轧差净额的清算要求是刚性的,必须当日弥补头寸不足,若不能及时筹措资金,清算窗口在预定时间内则无法关闭。
(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伴随着支付环境的变化,各银行需相应改进流动性管理,严格落实大额支付备报制度。要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大额支付的标准,对于在标准以上的大额支付,应由基层行逐级上报清算行,以便清算行准确匡算头寸。同时还应建立良好的资金管理协调机制。各银行应明确上下级、部门间资金管理、监控及汇划的职责,上下级资金管理、调度人员及相关会计人员应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充分沟通、充分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头寸不足现象。对特殊紧急情况下用于弥补支付系统头寸不足的资金调拨,应建立绿色通道,上下级和部门之间快速响应、相互配合,及时将资金调拨到位。
(四)开放自动质押融资权限,降低银行分支机构流动性管理成本。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目前,应大力推动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开放各银行分支机构的融资权限,适当降低自动质押日间融资利率,借助经济手段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启用自动质押融资业务,防范支付清算风险,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达到降低资金运营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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