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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发起人性质与小额贷款公司多重目标实现:以山东省为例(梁巧慧等)

http://www.newdu.com 2018/5/11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梁巧慧 胡金焱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等
    载《山东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摘要:从专业性和社会关系两个角度出发,以来自山东省的数据实证研究了主发起人性质对小额贷款公司多重目标实现的影响。研究发现:涉农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贷款领域专业性,发放了更高比例的涉农贷款;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有限的信贷业务专业性,社会服务性较低;国有集体资本参股影响小额贷款公司与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对三重目标实现既有直接影响,又可以通过主发起人性质产生间接作用。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资产收益性;资本安全性;社会服务性
    

Tags:主发起人性质与小额贷款公司多重目标实现,以山东省为例梁巧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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