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保壳战拷问A股退市机制,不妨考核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曹中铭;12月13日)
建议将净利润考核指标改为扣非净利润,规定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将实行强制退市。
临近年底,又到了A股绩差公司、“披星戴帽”族的保壳季。自11月份开始,已有*ST皇台、*ST椰岛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资产出售、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的公告。在这些公告背后,相关上市公司保壳意图非常明显。
A股市场上,通过甩卖资产、股权等方式达到保壳目的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两面针即是其中典型的案例。从2006年至2017年,两面针连续12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公司没有被退市,主要靠甩卖中信证券的股权来粉饰业绩,同时通过投资收益来保壳与规避退市。事实证明,通过甩卖资产、股权等方式来保壳,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客观上,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通过甩卖股权来兑现投资收益,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也是上市公司提升业绩的一种方式。并且,出售资产或股权,能够有效减轻上市公司资金方面的压力,改善其现金流与资产负债结构。
不过,出售资产或股权用于保壳,在近年来面临着越来越严厉的监管。比如,*ST双环出售资产意欲保壳事项披露后,深交所通过事后审查并出具了问询函。在问询函中,深交所从交易方案、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等多个方面刨根问底式提出14点疑问,并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交易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然而,即使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甩卖资产保壳的行为实施再严厉的监管措施,出具再多的问询函,也不可能禁止其甩卖资产,更不可能禁止其保壳。而且,基于卖资产保壳的有效性,如果不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今后仍然会频繁出现卖资产保壳的现象。
上市公司每年年底的保壳战,其实也并非只是保壳这么简单,个中还常常掺杂着诸如信息泄露、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等违规违法行为。这不仅践踏了市场的“三公”原则,扰乱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也会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沪深交易所强化对上市公司保壳的监管,还有深层次的原因在内。
每年年底欲保壳的上市公司,要么业绩差,要么是垃圾公司。这类公司能长期“苟活”在资本市场上,并且比蓝筹股更受关注更受某些资金青睐,这是不正常的现象。同时,这些保壳公司常常在市场上上演“劣币驱逐良币”,将会扭曲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A股市场每年年底出现的保壳战,更凸显出现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短板。事实上,常年保壳的上市公司,或资产状况严重不良,或长期亏损,或属于僵尸企业,这样的上市公司,早就应该将其“扫地出门”了。
应该说,现行退市制度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至少像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或属于僵尸企业的上市公司,不能再让其混迹于市场上。为此,建议将净利润考核指标改为扣非净利润,规定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将实行强制退市。
经过改革,即使上市公司甩卖资产也无法达到保壳的目的,甩卖资产粉饰报表的现象或不再出现。这不仅有利于将股市“不死鸟”清除出市场,而且也能减少市场对相关公司的非理性炒作,降低监管成本,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载《新京报》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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