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必须加大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农村金融的强大支持 当前,国家已初步构建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金融信贷在内的完善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金融支持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我感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农业现代化转型。当前,我国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成长,现阶段已有100万家庭农场,220万农民合作社,89.3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各类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增长,全国已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9万家。农村信贷供给无论是面上还是点上,也无论是总量规模还是个体规模上都与农业生产方式、生产规模方面的重大变化不相匹配,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提供更大力度、更具针对性的支持。
二是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与城市之间人口流动和转移就业,以及城市功能向农村延伸,都需要金融机构为之提供资金、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同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链延长和价值链提升,既具有农村特点、又具有现代企业经营方式的乡村产业发展,正在也必将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这都迫切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优势和宝贵财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无论是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还是优化村镇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条件,都涉及大量的融资活动,也面临着许多投资风险,这都需要农村金融体系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前提下,提供融资、市场风险管理等支持,以及财务规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是促进共同富裕。包括农村人口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中低收入农户的现实需求,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普惠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农业风险,提高农民增收能力。
二、当前发展农村金融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金融是高度重视的,各方面也给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但是农村金融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主要在以下方面。
一是城乡金融资源逆向配置。由于农村投资资本回报率低、投资项目小而繁杂、服务成本高等客观因素,流动性强、以逐利为目的的资本往往过多考虑风险规避和利润最大化目标,加上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动性、深入性缺乏,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从2018年各金融机构县域资金的运用情况看,只有村镇银行县域贷款占县域存款的比例超过70%,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仅为64.4%、66.6%。
二是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随着农业新业态发展,农村信贷需求正向长期化、大额化、多元化转变,但是金融供给难以适应这种需求变化。有关调查显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平均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203.5万元、42.3万元和11.7万元,而获得的贷款平均规模仅分别为21.2万元、19.5万元和3.6万元,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
三是农业资产抵押难。如果没有政府担保、风险补偿等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住房财产权等难以作为抵押资产发挥分散贷款风险作用,使得银行对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授信规模受到限制,不仅加大了农业投资经营的流动性风险,也抑制了农业持续长期投资,影响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涉农信贷业务弱化。由于涉农贷款风险控制困难、分散化管理的成本高、比较收益低,商业银行支农服务普遍弱化,垒大户、脱农化现象普遍。2018年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和农业贷款比重仅为47.8%、32.4%和12.7%,分别较农村信用社低13.9、6.6和14.1个百分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吸储难、成本高、规模不经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其存贷比一直高于74%,部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超过100%,同业拆借资金比例超过20%,流动性风险压力较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受机构网络和人员限制,以支持大项目为主,惠及广大农村生产经营者有限。
五是分类监管难以落实。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事实上视同一般金融机构监管,农村金融机构为保障整体资产质量和利润水平而将风险较高的涉农贷款规模控制甚为严格。有关部门虽然提出了涉农贷款投放指标,但没有形成硬性约束,有关奖励政策条件苛刻而且地方财政难以配套。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农村金融应该加快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扩大有效金融供给,努力实现金融供需平衡。应该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聚焦产业。金融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应该针对不同产业应有不同工作重心。例如:
一是支持粮食产业保总量稳定增长。从粮食的产业特征以及经营的角度看,规模化经营是方向,金融怎样支撑规模经营的发展,土地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如何有效获取信贷支持等金融产品创新需要尽快实现突破。
二是支持生猪产业保产能恢复。重点要探索对普通农户或养殖户有针对性地提供专项贷款,包括探索专用设施、场地抵押、活体抵押,解决长期贷款难、无抵押难等问题。
三是支持富民乡村产业保农民稳定长期就业增收。重点要针对产业多、业态多的特点,丰富金融供给,提供多元化金融信贷产品;借鉴有些地方的做法,可把贷款支持与扶贫政策、增收政策融合运用。
第二,突出主体。金融支持既要面向亿万普通农户,实施普惠金融,同时,更应扶持在保障农业产业安全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的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这些新型主体,一方面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担负着为小农与现代农业对接中的中介服务作用。他们虽然定位不一、功能不一,但都有强烈的信贷需求。要积极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大胆探索“金融+保险”等多种工具组合方式以及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主体的信贷模式。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以农业良好发展态势增强金融部门投资农业信心。
第三,加强创新。从长期看,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在于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前不久,中国经济时报社、国研经济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就农村金融扶贫和创新开展调研,发掘了许多金融创新案例,看了以后令人欣喜,可以说,农村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比如针对成本分担和风险管控问题,可以加强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机构的跨领域合作,在实践中,一些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合作,通过期货市场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并为农户提供价格保险,在此基础上银行为农户授信。再比如,围绕授信决策,推动擅长信用评估的助贷机构、掌握客户信用相关信息的政府部门、互联网电商、农合联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跨行业合作,可以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农信社系统的合作体制优势,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扩大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精准性。
第四,防范风险。农业因其弱势产业特征,极易遭受自然灾害、牲畜传染疫病等风险的侵害,市场风险更为明显。准确识别客户还款能力,是管理信贷风险的关键。
相关的避险工具包括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利用乡村治理和传统文化中的互信机制,将农业技术培训、生产经营培训与银行信贷业务相结合等。同时,也要深化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以缓解农村金融服务的客户信用信息不足、服务网点成本效率偏低、员工配备数量不足等难题。一方面要推进金融与财政保险、担保等政策工具有机结合,分散风险;另一方面要善用数字技术,通过大数据掌握服务产业、服务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预防和减少风险损失。
李伟,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研究员
本文原发于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