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20世纪前期 天津 钱庄 金融
作者简介:林地焕(1955-),韩国全北大学校人文大史学科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韩]全北大学校人文大史学科全北道
西方新式银行组织未传入中国以前,中国已经有传统的金融机构,如票号、钱庄、银号、当铺等,它们在中国的传统金融市场上一直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式银行兴起以后,逐渐扩大其业务范围,使票号与钱庄的业务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与清政府有不解之缘的票号所受到的打击甚大。辛亥革命后,票号一蹶不振,新式银行与钱庄掌握中国的金融市场,新式银行主要投注于政府垫款及公债上,至于商业放款很少,而且往往采用抵押方式,这就迫使绝大多数的中小工商业者依赖钱庄融通资金。所以,清末民初的钱庄实际上替新式银行贷款予中国工商业,以促进对外贸易与新式工业的发展,执行了工商银行的职能。
民国初期,天津钱庄的规模远不及上海钱庄,但天津位于华北地区商业与贸易的中心地带,金融业的历史悠久,资本规模雄厚,而且有庞大的金融组织。上海是20世纪初中国的金融中心,到目前为止,对上海金融组织的研究很多。反之,关于天津钱庄的著作,只有王子建等著的《天津之银号》,满铁调查部编的《天津的银号》,以及近人杨固之等著的《天津钱业史略》等,但都是简介性的著作,缺乏全面而深入的研讨。本文从观察民国初期天津钱庄的发展及其原因出发,探讨其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所扮演的角色,进而评估其在整体经济结构中的价值及所处的地位。
一天津钱庄的一般概况
在清末爆发的贴水风潮和上海的橡皮风潮中,天津钱庄和山西帮票号遭受了沉重打击。清朝覆灭后,山西帮票号不免彻底崩坏;而天津钱庄则经过一番努力渐复繁荣,资本规模与营业特点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并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言之,有下述几个组织及经营上的特点。
(一)钱庄数目的增加和规模的大型化。1900年以前,天津大多数钱庄的资本金只不过一万两以下。由于资本力量的脆弱,各钱庄都发行钞票以弥补不足的资本,因而易趋于投机(注:张焘撰:《津门杂记》,清光绪10年刊,第107页。)。1900年庚子事变后的贴水风潮,就是起因于天津钱庄资本力的薄弱。自19世纪末开始,外商银行,如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华俄道胜银行等,设立分号于天津。不久,大清银行、交通银行、志成银行等中国新式银行在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也在各省设立分号,并逐渐扩大其营业范围,使钱庄、票号等中国传统金融机构面临重大的挑战,其中票号所受到的打击尤为沉重。例如,清末时期的山西票号一直承办清廷的汇兑业务,控制传统金融市场;但不久,各省纷纷设立新式银行,清廷将各省应解官款如租税、俸饷银、赔款等由新式银行承办汇兑业务,因而使山西票号在金融市场上的重要性日趋减少(注:中国近代金融史编写组:《中国近代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4页。),最终未免衰落。钱庄的经营方式与票号大为不同,但由于外商银行与中国新式银行的数目不断增多,使钱庄在业务上面临严重挑战。钱庄的营业方式除信用放款以外,与新式银行基本相同,因而新式银行成了钱庄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当然,新式银行设立之初,难以和历史悠久的钱庄相抗衡,但它依靠雄厚的资本不断增加其数目,扩大在工商方面的营业范围,迫使钱庄改善经营方式,以提高与新式银行的竞争力。另外,外商银行也使钱庄和票号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大批富豪、政府官吏的民间资金被外商银行所吸引,纷纷从钱庄提款存入外商银行(注:《申报》1896年7月26日。转引自张国辉:《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钱庄和票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报刊资料选汇,1986年,第7-28页。),故钱庄在吸引存款方面,已经不是外商银行的竞争对手,而且遇有金融风险,则钱庄因资本薄弱,而无法应付金融市场的风险。
天津钱庄经过1900年初的金融风潮之后,便谋求资本规模的扩大,以提高对金融风险的应付能力。首先在筹资方面,摆脱原来的单独投资方式,采取合资经营方式,以增强资本力。其次,钱庄的经营范围不限于天津地区,在北京或上海等地设立分号,以扩大其营业范围。据1908的统计,天津钱庄有资本额万两以上的银钱号38家,其总额约75万两左右,平均每家资本额近2万两(注: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68-769页。)。其中资本额3万两以上的9家,洽源银号与栋达银号的资本额达10万两。民国以后,天津钱庄靠民初工商业的兴起,求得不断发展,至1928年,资本额达万两以上的钱庄增至81家,总资本额约450万两(注:《天津钱业之调查》,《工商半月刊》第1卷第12号(1929年6月),第15-21页。),每家平均资本额近6万两。以钱庄的总资本规模而言,比1908年增加近6倍。其中20家银号的资本额竟达10万两以上。
天津钱庄业经两次严重的金融风潮以后,虽然在业务上遇到有华商银行与外商银行的重大挑战,但以钱庄规模的大型化来图谋其资本力的增强,进而与一般商人保持密切的金融关系,使其在天津成为不可缺少的金融机构。
(二)组织上的帮派清末民初在天津从事钱业者之间存在帮派组织,各帮派在资金融通、钱业经营方向、培养继承人与教育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是各不相同的。初期的帮派,大致来自天津本地,所以帮派之分不太明显,但在民国之后,由于天津与腹地之间的贸易逐渐增加,外地钱业者在天津开设分支行,扩大其营业范围,逐渐形成了帮派体系。到抗战前为止,在天津传统金融市场就有天津帮、北京帮、山西帮、南宫帮、深县帮及冀县帮等帮派组织,其中天津帮(本地帮)钱庄约占60%,北京帮、南宫帮、深县等帮钱庄约占30%,山西帮钱庄占10%(注:刘嘉琛:《解放前天津钱业析述》,《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162页。),由此可知民国初期在天津形成了所谓本地帮居首位而其余帮居次要地位的局面。
本地帮钱庄在经营方式上有西街、东街、租界之分。西街钱庄开设于针市街,即指竹竿巷、北门外、估依街、北马街一带的钱庄,专营存放款业务;东街钱庄是指设于东门外、宫南、宫北大街一带之钱庄,主要经营“现事”业务(注:所谓“现事”,亦称“浮事”,其意义是指:凡是有利可图的副业都可着手进行;不局限于钱庄原来的行业范围,天津钱庄做现事的是从敦昌银号开其端,以后成为风气”(杨固之等:《天津钱业史略》,《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113页)。),存放款是补助业务;此外,开设在日、法、英租界一带的钱庄,其规模不大,主要经营兑换业务,称为租界钱庄。抗战前夕,本地帮在西街约占50%,东街约占20%,租界约占30%(注:刘嘉琛:《解放前天津钱业析述》,《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162页。)。清末西街与东街钱庄都是经营白银收兑业务的,后来由于天津地区的商业与贸易逐渐发达,西街钱庄随之扩充存放款业务,白银的收兑与投机渐渐为辅助业务,东街钱庄原本从首饰楼转化而来,所以只重视白银收兑,不重视存放款业务,因而白银买卖集中在东街之宫南、宫北一带。
西街钱庄在运营思想和作风上可分为保守正宗派与开明派。正宗派钱庄因经营方法上持保守倾向,拒收来历不明的存款,又对放款特别慎重,一般选择一些殷实富商贷款,不愿贷放给中小工商业者。而开明派钱庄不仅和本地商人或富商大贾进行业务往来,而且也和中小工商业者建立业务关系。西街钱庄是本地帮钱庄的主体,因此钱业公会的历代会长多由西街钱庄中选任(注:钱业公会历代会长,如张云蜂、王晓岩、范雅林、焦世卿、王西铭等,都由西街钱庄中选任,只有最后一任会长刘信之,是由北京帮银号选举出来(刘嘉琛,前引文,第164页)。)。两派钱庄在钱业公会的运营方向上也互不相同,正宗派钱庄极力主张钱业公会成员仅限于本地帮钱庄,反对外地钱庄加入;开明派钱庄则反对仅限于本地帮钱庄体制,积极支持外地钱庄加入钱业公会。由于开明派钱庄的努力,自1928年后,外地钱庄开始加入钱业公会,进入30年代,外地钱庄加入钱业公会的数量逐渐增加。
(三)经营方式上的拨码制度天津钱庄在经营方式上和中国其他商埠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拨码制度的使用。一般而言,同业之间的往来与资金融通,均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础上,各钱庄一旦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就往往面临倒闭的危机,此时必须大量求得同业的资金援助,才能克服金融危机。不过,这种情形只在彼此往来超乎普通的营业关系之上,方能发生。若相互之间没有深切的了解,就无法推行信用制度。所以关系密切的同业之间互相融通资金,调剂金融,以谋求营业之便,此种关系称为川换(注:满铁调查部:《天津の银号》,1942年版,第389-390页。)。
天津钱庄的拨码制度,是同业川换之间互相转账的票据。它的实行始于1900年庚子事变以后(注:刘嘉琛、谢鹤声:《浅谈天津钱业的拨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0辑,第193页。)。19世纪末,天津港的商品交易数量不多,因此商业与钱庄的业务往来都是用现银或钱铺所开出的钱帖收付。随着商品交易频繁,现银交易逐渐不方便,因而同业川换之间的往来采用了外商银行华账房发行的记账凭单,即“竖番纸”冲算账款的方法(注:刘嘉琛、谢鹤声:《浅谈天津钱业的拨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0辑,第193页。),其结果不仅减少了繁琐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加速了资金周转速度,受到了中外商人的欢迎。拨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叫作拨交码,另一种叫作收账码,拨交码用于没有川换关系的同业之间清算资金方面,收账码则用于川换关系的同业之间清算资金方面(注:刘嘉琛、谢鹤声:《浅谈天津钱业的拨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0辑,第193页。)。拨码的习惯作法是:①拨码不盖出票钱庄的号名图章,只在数额上盖无关紧要的文字图章,例如:“只凭拨付取现不凭”,“往来计数登账作废”、“计数不较作为废纸”等等,对同业发有印鉴,行外人不易辨别其出票人。②拨码一律转账,不付现款、不盖凭收图章。③拨码原则上规定当日清算,过期无效,但偶有当日不及提出清算,盖凭收图章负责保证亦可通融照付(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2-103页;王子建等:《天津之银号》,1936年版,第35-38页;满铁调查部:前引书第392-395页。)。
天津钱庄特有的拨码制度,原是本地帮钱业者之间为清算资金之便而创立的。其后,在同业之间资金融通中扮演甚为重要的角色。这种制度以本地帮钱庄为主,因而外地帮钱庄在拨码的使用上颇有困难,其原因在于外地帮派钱庄对津埠商业界不熟以及本地帮钱庄的排斥,尤其是正宗派钱庄反对与外地钱庄建立拨码关系。
(四)二地帮派对天津钱庄的控制辛亥革命以后,钱庄在天津传统金融市场上成了首屈一指的势力。其中本地帮钱庄从清末到20世纪40年代,一直掌握着天津钱庄的领导权。抗日战争期间,本地帮钱庄因战争的余波,遭受甚大的打击,而从外地迁移到天津的冀州帮钱庄等外地钱庄扩张其势力,因此外地帮钱庄的数目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抗日战争期间本地帮钱庄仍然控制天津钱庄业。天津钱庄的这种倾向,与上海钱庄有所不同。上海钱庄则由宁波、苏州等上海周围城镇迁移到上海的钱庄形成最大势力,在上海钱庄中占重要地位,而上海本地帮钱庄在全部钱庄中仅占10%以下,在上海传统金融市场上并未占重要地位(注:魏友棐:《十年来上海钱庄事业之变迁》,《钱业月报》第13卷第1期(民国22年1月),第67-71页。)。
各钱庄归属那一帮派的问题,是以股东或经理之籍贯或出身为基准而决定的,一般而言,经理掌握钱庄的经营大权,故经理之籍贯与出身地在归属帮派的决定上成为最为重要的因素(注:满铁调查部:前引书,第390页;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12页。)。民国以前天津钱庄的规模并不大,因而股东兼任经理较为多,但民国以后由于钱庄的资本力与经营规模逐渐增大,各钱庄有经营与资本之分离倾向,股东仅对资本的投入有责任,其他经营业务均由经理掌握,故钱庄的兴亡视经理的经营方向而定。因此,钱庄归属那个帮派,与经理有密切联系,股东虽来自山西省,而经理的籍贯是天津,则其钱庄属于天津帮派。例如,军阀王占元开设的颐和银号,经理倪松生是天津人,颐和就为天津帮;王开的另一家钱庄致昌银号,经理刘信之是冀县人,致昌就为冀县帮(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12页。)。
二天津钱庄的繁荣与工商业的发展
20世纪初天津钱庄开始推动其资本规模和筹资方面的大幅度发展。就资本规模而言,摆脱原来小规模经营方式,将小资本的兑换机构改成资本金数万两的存放款为主的金融机构。民国以后,天津钱庄不断发展,到了1928年,资本金万两以上的钱庄,从1908年的38家增加到81家,其中资本金10万两以上的钱庄就有20家,较1908年的2家增加近10倍。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30年代初。据1935年统计,资本金10万两以上的钱庄达25家,其中2家的资本额已超过20万两,每家平均资本额也从1928年的6万两增至7万两(注:王子建等:前引书,第12-13页。)。民国时期,天津钱庄所以能获得如此大幅度的发展,与当时天津对外贸易和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自明清以来,由于中国经济的中心偏重于江南地区,上海在开埠以后成为中国贸易的中心港。天津港虽然扮演华北地区的海上门户之角色,但开埠以后的物品交易远不及上海,而且在1900年以前,天津港的进出口贸易大致以进口为主,所以经过天津港输往中国其他商埠或海外出口的产品并不多,故开埠初期天津港的进口产品都是通过上海或香港中介商人输往内地,因此天津地区商人与外国人的直接交易很少(注:罗澍伟主编:《近代天津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7页。)。其后,由于华北地区铁路网的扩大,轮船等输送手段的发达,华北内地产品的出口额逐渐增加,但天津港一直入超。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与中国经济中心偏重于江南和清末天津人口的增加有密切关系。明清以来,华北是政治中心地,江南则是向华北供给物品的主要经济地区。因此江南地区的农业经济逐年得到发展,而华北地区的农业经济则处于日趋衰落的境地。开埠以后,天津口岸一直入超,出口额甚少。据统计,到20世纪初为止,天津港的进口额为出口额的10倍之多(注:王怀远:《旧中国时期天津的对外贸易》,《北国春秋》第1期,第70页。)。天津进口额增加的另一原因,是城市人口的增加。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天津人口达587666人(注:荣铨修:(重修)《天津府志》卷28,《户口》,清光绪二十五年刻本。但据20世纪初出版的天津志,天津港的人口从1903到1906年之间,一直不超过40万(《天津志》,第16页)。),比开埠前增加两倍。19世纪末以后,由于城市人口的自然增加,特别是来自华北各地的移民,使天津人口急剧增加。开埠以后,天津是华北地区唯一的进出口港,随着贸易活动的增加,提供了大量发财的机会,使内地商人往来频繁,进而吸收了大量的四周人口,因而大大刺激了进口货品的需求,使天津的进口额随之增长。
资料:天津海关贸易报告,转引自罗澍伟:前引书,第168页。
1900年以后,天津港的出口贸易逐渐开始增加。表一是20世纪初天津港的进出口表。由此可知,1901年的进口额比出口额增加近4倍。其后进出口额有大幅度增加。到了1928年,虽然进口额为出口额的2倍左右,但出口额却比1901年增加近10倍。天津港出口额的迅速增长,起因于进入20世纪以后与腹地之间贸易量的增加。民初天津商人借外商银行、华商银行、钱庄等金融机关之融资,投到内地,以促成其开发和生产力的增长。同时,外商银行贷款给洋行,促使洋行商人到华北内地采购土特产品,如包头等西北各地也是天津洋行采购商品的重要土产生产地区。所以外商银行将款项汇到包头兑现。以这些汇款凭证作为支付手段,当地的商人经常利用天津某洋行的汇款凭证借本图利,扩大经营(注:刘廷栋:《帝国主义洋行在石嘴山》,《宁夏文史资料》第7期,第185页。),至此推动了西北内地的土产生产力的增进,并使与天津之间的贸易量随之逐渐增加。另外,天津的各大华商银行依据商人的货物或货物提单、保险单、汇票等单据作为抵押,为本地与外地商人提供货款,使他们有能力到腹地推销商品与采购土特产品(注:包头市人民银行:《包头金融志》,《包头史料汇要》第12辑,第176-186页。)。
20世纪以后,天津钱庄在与腹地资金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外地帮钱庄不仅贷款给客商,而且直接经营天津与腹地之间的汇兑业务,如办理解付汇票和收解申汇等。同时,在西北各地设有联号,承担当地的收交客商款项,代为存储邮汇,开展信贷业务,因此有比较固定的营业范围与对象。例如,冀州帮钱庄以棉花商为主要对象,山西帮银号则与皮毛商有较多的金融往来(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26页。)。高阳县手织布生产比较著名,高阳商人先从天津采购绵丝运回高阳县,将它织染后再运往西北各地销售(注:河北大学地方史研究室等:《高阳织布业简史》,《河北文史资料》第19辑,第58-63页。)。
天津与腹地间贸易的增加,影响了天津传统金融市场。如前所述,民初天津钱庄由本地帮所控制。外地帮钱庄则除天津与外地之间的汇兑业务以外,因不熟悉市面环境和受本地帮钱庄的排斥,难以扩大金融业务(注:王子建等:前引书,第7-8页。),所以其数量也甚少。但到了20年代后期,随着与腹地贸易的增加,外地钱庄的数目日渐增多,在天津钱庄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抗战期间,众多的外地资本家迁移到天津,纷纷开设钱庄,与本地帮钱庄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注:满铁调查部:《天津的银号》,1942年刊,第129-131页。)。天津与腹地之间贸易的增加,促使天津港迅速发展对外贸易,当时经由天津港运往华北内地的商品中,有进口商品、国内其他商埠工业产品以及本地生产的工业及手工产业品等;从西北各地经由天津港运往国外或其他商埠的商品,有棉花、皮毛等。
民国前期天津工业日益发展,亦为出口贸易额增加扮演重要角色。天津工业以纺织业与面粉业为主体,呈现出迅速增加的趋势。就纺织业而言,自1921年至1928年间创设的织布工厂就有281家,资本总额为207321元,比清末天津地区纺织业增加了10倍之多(注:宋美云:《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天津近代工业的发展》,《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第135-136页。)。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洋军阀官僚特别注重于纺织业的发展,对于纺织业投资数十万两乃至数百万两的资本(注:以下是资本金达数百万两之典型的企业与其从业员数:裕元纺织公司,资本金5600000元,从业员3929人;恒源纺织公司,资本金4000000元,从业员3200人;裕大纺织公司,资本金3000000元,从业员1700人;宝成纺纱厂,资本金3000000元,从业员1630人(宋美云,前引文,第136页)。),因此天津成为华北纺织业的中心。食品工业,如面粉业、制盐、食油等,也有大幅度的发展,至20年代末,食品工业的总投资额达8550300元,其中面粉业的投资总额为6192000元,占整体食品工业投资额的70%以上(注:宋美云:《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天津近代工业的发展》,《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第135-136页。)。另外,皮革、火柴、肥皂等化学工业亦有明显的发展。
清末民初天津港的对外贸易与工商业的发展,是促成天津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尤其对天津钱庄的发展颇有助益。这是因为,当时天津地区的大多数是担保能力不足的小规模企业,因而钱庄成为它们往来的主要金融机构。据北洋军阀期间的统计,天津港的工厂为1281家,其中资本金万元以上的工厂只有137家,近占10%,其余都是资本金万元以下的小工厂,而且资本金万元以下的工厂中,绝大多数(70%以上)都是资本金不足千元的零散工厂(注:宋美云:《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天津近代工业的发展》,《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第135-136页。)。华商银行或外商银行等大银行对这些无担保能力的小工厂根本不给贷款,故钱庄成了小工厂的主要资金来源。如前所述,到了20年代末期,资本金10万两以上的钱庄,从1907年的2家增加到20家,这表明民国以后天津钱庄随着天津工商业的发达,而求得迅速发展。天津工商业的发展,使小资本的钱庄对于它的资金需要无法应因,故各钱庄的资本规模亦非与工商业发展同步扩大不可。因而合资形式的资本金10万两以上的钱庄逐渐增加。
天津钱庄非常重视对商业界的放款,其放款对象比较广泛,与斗店、米庄、五金、杂货等都有所往来。这与钱庄设立资金的来源有密切关系。商业资本在钱业投资中,约占有60%以上(注:王子建等:前引书,第16页。)。特别是俗称“新八大家”的绸布纱商业对钱业均有投资,他们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投资于钱业。如胡、树、屏几家合资经营的晋丰银号,金家独资开办的瑞源永银号,潘家独资开办的诚明、益丰、耀远银号等(注:刘嘉琛:前引文,第159页。)。敦昌银号的资本来自米庄、粮行,股东冯仲文在全国各地开设粮行分庄,以敦昌名义经营钱庄,以厚记名义经营粮食与现事业务(注:刘嘉琛:前引文,第166页。)。天津商业的繁盛,带给钱庄经营的好景气。钱庄业的繁盛使商业资金投资于钱庄业,钱庄因之在家数与其资本规模上有大幅度的增加。另外,中国商人喜好利用钱庄,这与其商业往来习惯有密切关系。传统中国商业界,基于信用维持其结构,很少出现押品放款现象。清末,虽有外商银行与中国商业银行,但中国商人拘于传统商业习惯,“以抵押放款为耻,若非迫不得已,商人绝不以押品向银行要求放款,以免为同业所嘲笑”(注:杨荫溥:《上海金融组织概要》,《中国银行史料三种》,第二册,1929年版,第67页。)。中国商人非常重视体面,如果不得已以抵押放款维持行业,则其对外信用大为损失,故尽量避免与银行的往来,仍然与钱庄有密切联系(注:王子建等:前引书,第16、40-41页。)。
三天津钱庄业的繁荣与银行业的关系
自19世纪以来,外商银行开设分号于天津,逐渐扩大其营业范围,到20世纪初,中国新式银行在官府的积极支持下开始营业于天津,以吸引租税、厘金等公家资金。新式银行建立初期未与钱庄往来,民国以后才开始往来,并建立了密切的金融关系。辛亥革命后,山西票号的势力逐渐衰落。华商银行替它为天津钱庄的资金融资起见,扮演甚为重要的角色。民国以后天津钱庄一直维持繁荣,与华商银行对天津钱庄的积极融资亦有密切关系。此外,外商银行的华账房亦为钱庄的资金融资,扮演甚为重要的角色。
清末,天津地区出现了不少的富豪,但固定资本比率较高,流动资本所占比例甚少,市面资本的膨胀,与山西票号的投资有密切关系(注:(日)中国驻屯军司令部编,侯振彤译:《二十世纪初的天津概况》,第249页。)。当时的天津钱庄其资本力甚为薄弱,只得依赖山西票号融通金融资金。山西票号虽注重于政府投资方面,故只与政府官吏往来,很少与一般商人金融往来,但实际上通过钱庄间接贷款给一般商人,由此控制天津商业界的资金流通。根据天津钱业行家估计,在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以前,天津市场上可利用的现款或信用资金大略为6000万两,其中资金占有者分别为:山西票号2000万两,外国银行与政府官员在征收与交库期间留备流通的政府款项1000万两,富商及社会上层的周转金1000万两,钱票1000万两,本地商人赖以从上海赊购货物的资金1000万两(注:《天津1892-1901年海关十年报告书》,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稿本,转引自罗澍伟:前引书,第214页。)。由此可知,山西票号的资金在天津市面占三分之一,如果没有山西票号的资金流通,则无法维持天津市面的安定局面。1900年初的贴水风潮中,山西票号将数百万两的资金调拨到其他地区,使天津钱庄无力开展业务(注:张国辉:前引文,第120页。)。
辛亥革命以后,山西票号逐渐衰落,华商银行纷纷设立,如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等先后在天津设立分行。到了1925年,清末不及10家的华商银行,已经增到40余家,其中15家银行将总行设立于天津(注:罗澍伟:前引书,第397页。)。这些新式银行从设立之初始,把主要业务放在与政府投资密切相关的事业上。如盐厘、俸饷银、地丁等的汇兑业务,对于一般商人则采取抵押贷款方式,使他们难以利用银行开展商务活动。至于钱庄与华商银行之间,虽有业务上的竞争,但要扩大资金融通,双方非维持互相密切的金融协力关系不可。这是因为:
其一,华商银行设立之初,对银行业务熟悉的人才不多,银行业务基本上近似钱庄,所以将经营管理人员与业务骨干从天津钱庄人士中选聘,银行界的人士也投资兴建许多银号,因而银号与银行人士、资金往来十分频繁。就钱庄人士的交流而言,在银行的经理或副经理中来自钱庄的人不少。例如,盐业银行经理张松泉、副经理石松岩,金城银行经理阮寿岩、副经理王向宸、夏采臣,大陆银行副经理齐少芹,中南银行副经理陈汲三、李云波等(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页。)。民初银元在中国货币市场广泛流通,但银两仍然以记账单位通用于中国商业界,这使银两为记账单位的钱庄势力大为加强,故银行不可忽略申汇收交、同业清算、买卖银洋的交易等业务。这些业务均属于钱庄的业务范围。天津各银行经常委托银号代为收取票据,收交申汇与买卖银银洋等。因此,银行与钱庄的双方关系愈来愈密切(注:王子建等:前引书,第41页。)。后来,大生银行董事长魏浚泉、经理张鸿卿,盐业银行董事刘绍艺、经理张松泉、副经理石松岩等,分别合伙投资开设永丰、中和、永孚、永豫、英济、和丰等大型钱庄(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页。)。银行与钱庄的人士交流,促成双方间资金交流,因此当市面银根紧张时,钱庄可向关系密切的银行办理拆借款项,银行成为钱庄的可靠后台。
其二,如前所述,银行实行抵押贷款策略之后,难以吸收一般商人的存款,因此银行为吸引商人的资本,采取通过钱庄贷款的办法,为此银行与钱庄建立同业存放款往来账户,将巨款存入钱庄,小则四五万元,多则十余万,最多达三四十万元(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页。)。银行虽然未有将款直接贷放予一般商人,实际上天津商业界利用钱庄向银行拆借巨款,故银行与天津商业界之间存在密切的金融关系,如果在天津市面一旦发生萧条局面,有可能直接影响到银行业务,所以银行业公会在金融恐慌发生时不得不积极与以钱庄为主的钱业公会经常联合,以维持天津金融市场的稳定。例如,1927年协和公社倒闭,1928年中华汇业银行倒闭,牵动金融市场,引起极大的恐慌,两个公会联合筹资接济,临时融资,抵住了这一次金融风潮。1927年的金融恐慌是天津有史以来最大的倒闭亏欠案,亏欠全市金融业的债务达700余万元之巨。其中,欠华商银行款约占60余万元,欠外商银行华账房款约占50余万元,欠钱庄款约占20余万元(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页。)。同时,被拖累倒闭的金融机构有中元实业银行,德华、中法工商、远东三家外商银行华账户,钱庄有开源、广豫、元吉、东孚、义聚、义成6家(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页。)。
民初银行势力无法与钱庄势力相抗衡,在1927年的金融恐慌时,华商银行受到了极大的损失。交通银行为改革不合理的金融习惯,建议建立票据交换所。但如果成立票据交换所,则钱庄会取消与银行沿用近50年的拨码方式,因而无法吸收华商银行存入的同业存款。钱业公会因业务上的利害关系,反对票据交换所的设立,华商银行对于钱业公会的反对,唯有束手待毙。由此可知,民初天津钱庄在天津金融界的地位有多高。
20世纪前后,天津钱庄采用拨码方式以后,开始与外商银行金融往来。庚子事变以前,天津商品交易数量不多,金额也不大,一般都是现金交易,因此钱业同业川换往来亦采用白天计数,晚上用现金冲算的办法(注:刘嘉琛、谢鹤声:前引文,第194页。)。随着天津商业繁荣与交易金额增大,钱庄业务也随之扩大,资金往来日益增多,使用现币交割与拆借极为不便,自钱庄开始改用拨码方式后,仅差额用现币交割。不久,差额也不用现币,而是利用外商银行华账房的竖番纸转账。于是同业川换往来由原来的当天冲算方式改为次日早晨与外商银行华账房用竖番纸冲算账款办法(注:刘嘉琛、谢鹤声:前引文,第194页。),并以此加强与外商银行的金融往来,使外商银行的资金易流通于天津市面。上海钱庄早就通过向外商银行透支或抵押贷款,以融通资金,天津钱庄则与外商银行未有直接金融往来。天津外商银行以洋行作为主要顾客,如果要与中国商人进行交易,则都只依赖买办,未与中国商人直接交易。外商银行华账房的买办,通常须运转巨额的资金,因而基本上非富豪大贾不可,故经常有钱庄的股东或经理兼任之(注:(日)中国驻屯军司令部编,侯振彤译:前引书,第208-210页。)。天津钱庄与外商银行买办此种关系,有助于使外商银行资金易流通天津市面。如果钱庄偶遇资金周转困难,可向关系较为密切的华账房拆借。另外,平常各钱庄为冲算账款,必须将巨额流动资金存储于华账房,其数额达数千万元(注:《天津金融市场之奇观》,《银行月刊》第7卷,第9号,转引自罗澍伟,前引书,第408页。),故天津钱庄使外商银行华账房加强了资金实力。
总之,民国前期钱庄与华商银行及外商银行的相互依赖与利用关系,对钱庄资本的扩大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而且借资金实力的增进,谋求扩大钱庄规模与其业务范围。
四天津钱庄的繁荣与通货秩序的变化
清末中国维持自由放任的货币政策,因而多种货币流通于中国,如元宝银、小银、银票、两钱、银元、小银货、铜元、铜钱、银票等,另外还有日本、俄国、墨西哥等外国货币。这些货币,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按实价通用,与其铭记的价格关系不大。又其兑换价格未有固定的法定比率,只依当地货币市场的供求缓急而变化。客户都委托钱庄代办,故钱庄代客户办兑换业务,以大获其利。民国以后,在天津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已只有银元与铜元。当时市面售货,虽然通行银元,但市场货价、外埠汇兑与洋行结汇,则仍使用银本位。因此商号调动款项,必须通过以洋(洋钱即银元)易银或以银易洋的手续(津市叫作买卖洋钱,上海叫作洋厘)(注:陈宗彝:《解放前天津金融市场的变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第179页。)。他们把这种手续委托钱局代办,故钱局的业务由过去的银钱互换一变而为银洋互换。民国前期虽然银元广泛流通,但就以钱庄的业务而言,与清末的状况相比,可以说是没有什么不同。过去钱庄在代办银钱兑换中获取暴利,而现在则代办银洋兑换中牟取暴利。另外,钱庄在存款方面也有所利处,原先钱庄接受客户银元存款时,必照厘市扣去一毫二忽五,然后设计为银两起息:支出银元时,亦按厘市扣除一毫二忽五计算,出入之间,每万元银洋,钱庄可获三元四角左右之利润(注: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41页。)。故民国初期银两为主的金融秩序,对钱庄的兴盛颇有助益。
除洋厘以外,天津钱庄代工商客户办理申汇业务中也大获其利。申汇是天津与上海两地的电汇,汇兑方法分为银两汇兑与银元汇兑(注:山西票号倒闭以后,民初经营汇兑的机关以邮局、银行、钱庄为主体,其他有堆栈业、转运公司等,汇兑的方法有票汇、信汇、条汇、电汇等,钱庄主要经营票汇、信汇、电汇的三种方法(参见郎仙洲:《银钱业撮要》,天津,1933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国内汇兑处:《国内商业汇兑要览》,上海,1925年;潘子豪:《中国钱庄概要》,上海,1932年)。)。天津与上海两地的银两不相同,这两地之平的大小与银的成色亦不相同。因此汇兑上的计算大为复杂。天津所用的平是行平,行平1两等于557.4公分,成色则以库平为标准,则1000两之中有纯银992两,照天津行平与成色而计算,行平1两之中有纯银552.94公分(557.4×0.992=552.94)。上海所用的平是漕平,而漕平1两等于565.65公分,成色亦以库平为标准,则1000两之中有纯银944两,按上海漕平与成色而计算,漕平1两之中有纯银523.248公分(565.65×0.944=523.248)。天津行化1两有纯银552.94公分,故以523.248除552.94公分,可得1两零5分7厘,即行化1000两等于规元1057两(注:潘子豪:《中国钱庄概要》,上海,1932年,第169-171页。),这是平汇。如果从上海运银至天津,每规元1000两尚需要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等规元6两4钱。如果以此数加上规元1057两,则行化1000两等于规元1063两4钱。但由银行汇兑,则行化1000两仅需要规元1060两(注:潘子豪:《中国钱庄概要》,上海1932年版,第169-171页。)。何以两种汇兑有此差别?这是由供求缓急决定的。天津每日开做申汇交易,银行与工商客户都委托钱庄代办,钱庄则每天将经手的申汇收交数额核计,其差数委托经纪人代办。申汇行市按照收交的多寡决定,例如:如收交相平,行市是规元1060两合行平1000两,但收多于交,则行市应增1两或2两,升为1062两或1061两,交多于收,则行市应减为1两或2两(注:满铁调查部:前引书,第396-397页。)。
如前所述,申汇与洋厘由钱庄代办,各钱庄将此业务委托经纪人去办。经纪人都是钱庄职员出身,联合组织跑合铺,专门代办申汇及洋厘业务。经纪人在1902年“断银色”措施后遭到甚大的打击,因此在天津货币市场敛迹一时。但20世纪初华洋贸易开展,由于各帝国主义的货币随之渗透进来,因此外汇外币行市多变,使得经纪人重新登场。他们在针市街组织公记跑合铺,做一些京津票汇、信汇、电汇等业务。民国以后,在天津宫北大街有信记跑合铺、通记跑合铺等的组织,以买卖洋钱与羌帖为主要业务(注:陈宗彝:前引文,第180页。)。在1918年以前,此种跑合铺成为买卖银元、羌帖、老头票、中交票的集中点。
当时羌帖与老头票成为各钱庄的主要投机对象。天津东街钱庄是“现事”业务的中心地,东街钱庄以收兑白银与熔铸元宝为主要业务。存放款业务则居于次要地位。天津钱庄的现事业务,以敦昌银号为其端。敦昌厚记银号原本从事修饰业,逐渐扩大其经营而改组为银号。敦昌银号利用雄厚的资力,以敦昌名义经营钱业,以厚记名义经营粮业。庚子之后由于华洋贸易开展,外汇外币行市多变,敦昌银号聘请钱业老手卢子林,经营与金融有关系的业务,如金银作买卖、羌帖、老头票的投机、公债、股票等,以大获厚利(注:刘嘉琛:前引文,第166页。)。辛亥革命后,钱庄兴盛,敦昌银号职员纷纷出号,另组新局,并为谋求业务上之便,号址均设于东街,因而店多成市。
卢布(俗称羌帖)是帝俄发行的不兑现纸币,在1912年以前已经行市于天津,其后由东北各商转运于津,其交易量日益增多。经营羌帖的钱庄有东西两大客帮。东帮以奉天、吉林两省为主:如沈阳的世合公、隆泉美等号,长春的天合盛、厚发合、益发合等号。相继来津分寓宫北大街的大汇通与敦昌银号而经营(注:陈宗彝:前引文,第185页。)。西帮即伊犁帮是由伊犁地区转运大批羌帖而形成的。当时新疆伊犁等处与帝俄的通商使用羌帖。西帮的文丰泰、同盛和等号由津运土产及日用品至伊犁销售。但两地不通汇兑,因此将售货款项换成羌帖带回天津。故西帮亦成为羌帖的大宗经营者。(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13页。)其后津市羌帖交易日益增多。但在民国以前,天津钱庄仅代客买卖羌帖,遇有外客大量来华就难于消化,所以多派人往租界各外国银行销售,谓之“走下行”(注:陈宗彝:前引文,第186页。)。华俄道胜银行因羌帖是它本国的货币,需要量大,故成交数额较其他各外国银行多。1918年俄国革命以后,由大批帝俄逃亡贵族、地主、大资本家等携带巨量纸币,涌入新疆及东北各省,这些钱币辗转流入天津,数额日增,行市日跌,直至1923年至1924年间,跌落到一文不值,才绝迹于市场。
老头票是日本朝鲜银行发行的不兑现钞票。1918年羌帖失势后,老头票便成为投机者的目的物,成交数额突高。1919年“五四”运动震动全国,天津学生联合会积极宣传抵制日货,并劝告钱业公会与各钱庄,停止买卖老头票,不久老头票因学联会对经纪人的警戒行为,一度停止开行。但迨运动浪潮过后,经纪人在钱商公会与宫北大街大开老头票行市,当时日成交量约达500万元左右(注:杨固之等:前引文,第114页。)。其后1921年至1922年太平洋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又掀起反日运动,迫使老头票在市场上再次敛迹。但1922年4月,中日胶济路撤兵协定成立,抵制日货运动逐渐沉寂,老头票的行市又回到钱业公会开做。1928年济南“五三”惨案发生,全国沸腾,钱业公会被迫宣布停做老头票交易,事后也未再开行(注:陈宗彝:前引文,第183-184页。)。
五结语
钱庄是中国金融现代化过程中的过渡产物。清末中国的金融业,原以钱庄、票号为主,辛亥革命后,票号一蹶不振,华商银行代之而兴,于是形成外商银行、华商银行与钱庄鼎足而立的情况。天津钱庄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供应中小工商业者资金、促进国内工商业发展方面,更有其重大贡献。一般认为钱庄利率过高,有碍工商发展,但钱庄的利率,除新式银行外,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较,并不过高。天津是华北地区华洋贸易的中心,所需之商业资金为数极巨,大都依赖金融机构周转,天津的金融机构计有票号、钱庄、外商银行、华商银行、当铺等。外商银行与票号很少放款予一般商人。因此,华商仅赖华商银行、钱庄、当铺周转资金。天津钱庄的放款利率约在月息最高一分四厘左右(注:满铁调查部:前引书,第175-176页。),当铺则在二分以上,甚至有三分以上者(注:罗炳绵:《近代中国典当业的分布趋势和同业组织》,《食货》,复刊第8卷第3、4期,1978年6月,第34-40页。)。此外当铺规模较小,资力较薄,所能提供的商业资金有限,故当铺对于工商业者所提供的助力,远不及钱庄。至于华商银行,放款利率虽较钱庄为低,但华商银行的数目在民国以后逐渐增加,而且全力投资公债及政府垫款,对中小工业或商业的放款,则采取通过钱庄贷款的间接方式,故工商放款的数量不免有限。故清末民初,中国工商业如果未有钱庄之信用放款支持,则中国工商业难有起色。另外,钱庄虽然依赖银行,周转大量资金,以扩大其业务范围,但钱庄亦有助于民国初银行势力的发展。如前所述,银行通过钱庄,贷款予中小工商业者,如果未有钱庄的媒介,银行无法与一般中小工商互相联系。民初中国工商业甚为幼稚,大半以中小工业为主,而且经营方式亦因资本的缺乏,采取信用赊销交易方式,故工商业者未有适当的押品,无法向银行贷款。民初在全体工商业者中这种中小业者所占的比率甚高。如果银行忽略对他们的贷款,在经营上不免有很大的损失。银行依赖钱庄的帮助,可与中小工商业者互有关系,以扩大其业务范围。故民初钱庄依赖银行融通经营资金,钱庄的存在对华商银行的发展,亦颇有助益。
钱庄由于本身资力不够雄厚,无法长期以低利贷款方式大量投资新式工业,以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而且钱庄过分注重人际关系,未形成制度化的经营方式,以致放款范围受到局限,未能全面资助中小工商业,这是钱庄的缺点之一。另外,中国钱庄掌握金融大权已百年之久,但未曾脱变为新式银行。关于这一问题,除钱庄本身的因素外,不可忽略社会环境的保守倾向。在组织方面,传统的合伙制,有碍钱庄扩大股份,以形成股份公司的形态。在经营方面,钱庄的无限责任经营方式,亦阻碍其吸收大批投资人,扩大其资金规模,以形成大规模的公司。此外,社会经济形态的传统性、社会态度的保守倾向、家族中心组织上的限制、企业精神的缺乏等,阻碍钱庄脱变为银行。故20世纪初中国钱庄的业务,与新式银行相类似,但拘泥于传统,在组织制度方面,始终未曾转变。直至30年代,由中国钱庄转化为新式银行者,为数仍然不多。